貴州前書記孫志剛將「坐穿牢底」 他被誰咬出
力強
【人民報消息】 10月29日,隨著陳敏爾所領導的天津二中院一聲法錘落地,當年接替陳敏爾貴州老大位置的貴州前省委書記、第十三屆中共國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孫志剛被判死緩,終身監禁。其被指控受賄8.13億余元(「人民的幣」,下同)。圓滿打破了「偉光正」二十大來正部級賄款金額的最高記錄,成了今年10月份第四個被判處死緩的「大老虎」。
有趣的是,中共法院說他本該判死刑,但他有重大立功表現,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罪行,才給了死緩。說清楚點,就是孫志剛出賣了被中共懷疑的更大「敵人」,需要留活口以要挾背後相關的大小老虎們必須老實點。理由是他落馬時被中共指控為貪腐歷經鄂皖京黔四地,搞「七個有之」(「七個有之」罪行裡有「對抗中央」、「搞團團夥夥」、「另立山頭」等。說白了就是在地方上搞政變,組織團夥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那這頭顯然不可能是孫志剛,有可能比孫志剛的官更大)。
可憐的是孫書記,為此付出坐穿牢底的代價。前三個在牢中等著將和他「享受」同等「待遇」的難兄難弟分別是中共央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範一飛,西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姜傑,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四「虎」貪款都過億元。其中孫志剛、範一飛和王大偉被中共規定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當然,不能保證中共在認為他們無價值後、讓他們在獄中就直接去地獄見馬克思的可能。
孫志剛被調查之前,曾與孫志剛共事的多名入籠哥們中,值得一說的是,除了貴州省政協前主席王富玉外,另二個省政協副主席李再勇和周建琨值均是在孫志剛當貴州大哥期間,從地方上被提拔到副省級的。只是中共說孫志剛與他們不同的是,人前台上,時時強調不忘共產黨員堅定組織性、不忘無產階級紀律性的孫書記「48歲升副部後貪腐21年」;「落馬當月仍在收錢」;「全家福(腐)」。
既然孫書記在一根電警棍戳到胸脯濺起火花時,立即吐出了叛黨兄弟,那大家感興趣的是,又是誰在警棍升起的青煙中出賣了孫呢?
「新浪財經」在孫志剛於天津受審的當天即以《當了十年正部的他,70歲被開除黨籍,帶壞風氣多個下屬被查》為題稱,其主政貴州期間,被他提拔重用的兩名副省級官員已落馬。這兩名副省級果然就是李再勇和周建琨。不過牆內媒體指名道姓的暗示,孫志剛主要栽在李的手中。
牆內媒體特別展開的述說,今年8月1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在判李再勇死刑時,同樣戲劇性有一句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李再勇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檢舉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不立即執行。不過,報導也提到了,之前法院對周建琨審判時也稱他「檢舉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的情節」。
在孫志剛案一審開庭的當天,如果不是上面授意,媒體不太可能著重提醒讀者注意「孫志剛與李再勇共事數年,其受審前一天,李再勇因受賄超4.32億元被判死緩」。言下之意,這個李再勇「檢舉他人犯罪行為」的「重大立功表現」極可能就是檢舉了他在貴州省委任職期間的主子孫志剛。
從時間上來看,孫志剛被調查晚於李再勇被調查整整5個月。因為李任副省長期間,孫同老婆孩子及小舅子等人對李再勇施以賄賂,李便給予最大好處。孫志剛的妻舅最先被抓的時間正是李再勇被關進中紀委「留置所」的一個月之後。時間線也對得上號。根據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的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徵收、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不過,對以利相交的中共黨官,不出事大家都是比爹娘親的生死交,一旦出事,「牆倒眾人推」,所有的屎盆子都扣到落水狗孫志剛頭上,給現任天津陳敏爾撇清責任。如果說不只是李再勇,周建琨也展現了他所知道的孫屁股上部分污物給中共檢察官看,一點不用奇怪。
不管孫也好,李、周也罷,難以抗拒中共警察冒火的警棍,一改其「無產階級造反派的脾氣」,實屬中共正批鬥的告密間諜二面派,讓中共又驚又喜又恨。對中共來說,又難能可貴!也讓人們看到了,中共的奇髒奇醜的可怕面貌。有一點要說清,這些被中共打成過著連「鬼都不如的「獄中曾經黨官,都是獨裁無約束無正信的中共讓他們貪污變成到今天這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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