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 10月29日,随著陈敏尔所领导的天津二中院一声法锤落地,当年接替陈敏尔贵州老大位置的贵州前省委书记、第十三届中共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孙志刚被判死缓,终身监禁。其被指控受贿8.13亿余元(「人民的币」,下同)。圆满打破了「伟光正」二十大来正部级贿款金额的最高记录,成了今年10月份第四个被判处死缓的「大老虎」。 有趣的是,中共法院说他本该判死刑,但他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罪行,才给了死缓。说清楚点,就是孙志刚出卖了被中共怀疑的更大「敌人」,需要留活口以要挟背后相关的大小老虎们必须老实点。理由是他落马时被中共指控为贪腐历经鄂皖京黔四地,搞「七个有之」(「七个有之」罪行里有「对抗中央」、「搞团团伙伙」、「另立山头」等。说白了就是在地方上搞政变,组织团伙搞非组织政治活动,那这头显然不可能是孙志刚,有可能比孙志刚的官更大)。 可怜的是孙书记,为此付出坐穿牢底的代价。前三个在牢中等著将和他「享受」同等「待遇」的难兄难弟分别是中共央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四「虎」贪款都过亿元。其中孙志刚、范一飞和王大伟被中共规定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当然,不能保证中共在认为他们无价值后、让他们在狱中就直接去地狱见马克思的可能。 孙志刚被调查之前,曾与孙志刚共事的多名入笼哥们中,值得一说的是,除了贵州省政协前主席王富玉外,另二个省政协副主席李再勇和周建琨值均是在孙志刚当贵州大哥期间,从地方上被提拔到副省级的。只是中共说孙志刚与他们不同的是,人前台上,时时强调不忘共产党员坚定组织性、不忘无产阶级纪律性的孙书记「48岁升副部后贪腐21年」;「落马当月仍在收钱」;「全家福(腐)」。 既然孙书记在一根电警棍戳到胸脯溅起火花时,立即吐出了叛党兄弟,那大家感兴趣的是,又是谁在警棍升起的青烟中出卖了孙呢? 「新浪财经」在孙志刚于天津受审的当天即以《当了十年正部的他,70岁被开除党籍,带坏风气多个下属被查》为题称,其主政贵州期间,被他提拔重用的两名副省级官员已落马。这两名副省级果然就是李再勇和周建琨。不过墙内媒体指名道姓的暗示,孙志刚主要栽在李的手中。 墙内媒体特别展开的述说,今年8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在判李再勇死刑时,同样戏剧性有一句话: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李再勇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不立即执行。不过,报导也提到了,之前法院对周建琨审判时也称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 在孙志刚案一审开庭的当天,如果不是上面授意,媒体不太可能著重提醒读者注意「孙志刚与李再勇共事数年,其受审前一天,李再勇因受贿超4.32亿元被判死缓」。言下之意,这个李再勇「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的「重大立功表现」极可能就是检举了他在贵州省委任职期间的主子孙志刚。 从时间上来看,孙志刚被调查晚于李再勇被调查整整5个月。因为李任副省长期间,孙同老婆孩子及小舅子等人对李再勇施以贿赂,李便给予最大好处。孙志刚的妻舅最先被抓的时间正是李再勇被关进中纪委「留置所」的一个月之后。时间线也对得上号。根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征收、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不过,对以利相交的中共党官,不出事大家都是比爹娘亲的生死交,一旦出事,「墙倒众人推」,所有的屎盆子都扣到落水狗孙志刚头上,给现任天津陈敏尔撇清责任。如果说不只是李再勇,周建琨也展现了他所知道的孙屁股上部分污物给中共检察官看,一点不用奇怪。 不管孙也好,李、周也罢,难以抗拒中共警察冒火的警棍,一改其「无产阶级造反派的脾气」,实属中共正批斗的告密间谍二面派,让中共又惊又喜又恨。对中共来说,又难能可贵!也让人们看到了,中共的奇脏奇丑的可怕面貌。有一点要说清,这些被中共打成过著连「鬼都不如的「狱中曾经党官,都是独裁无约束无正信的中共让他们贪污变成到今天这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