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世間的冤案從古到今都並不少見,世人上當受欺騙之事也並不罕見,這也讓那些行惡之人心存僥幸,以為可以逃脫上天的懲罰,但神目如電,上天是可以欺騙的嗎?上天或早或遲,一定會通過某種方式昭雪冤情,懲治惡人。
清朝梁恭辰所著的《勸戒錄》中記錄了一個鬼魂現身為自己洗冤的故事。乾隆末年,年方十八歲的山東陶某,沒有父母兄弟,便跟著親戚學習幕僚之事。親戚死後,陶某流落到淮安,在某縣衙充任刑房吏。陶某於是租房在此安家,還買了一名年幼的婢女,幫忙燒火做飯,兩人情如父女。
過了幾年,陶某有了些積蓄,就娶了妻子。當時婢女已經及笄,妻子打算將她賣掉,陶某心中不忍,就為其準備嫁妝,將她嫁給了衙門中的一名雜役,還時常接濟他們。陶某擔心妻子會心存嫉妒,對此也不與妻子多言。
一年多後,縣衙前住著一個算命先生,推測富貴生死多有靈驗,陶某趁公務之餘,也去算了個命。算命先生說他立冬日那天必死,陶某為此每天擔心害怕,難以釋懷。妻子百般安慰他,卻依舊無法讓他排解。
到了秋末,陶某雖然沒病沒災,但想到冬至日馬上到來,更加憂愁。妻子便對他說:「如果你擔心遭受無妄之災,何不去縣衙告假每日閉門不出,且邀請平日的故交好友作伴呢?」
陶某聽從了妻子的建議,告假後,每天招朋友前來歡飲暢談,從早到晚。到了立冬這天,白天一切正常。但過了一更天,客人們都有些喝醉了,陶某也因連日酬酢,極為困倦。因此,陶某留下客人自飲,自己則進入內室休息一會兒。
過了一會兒,客人們突然聽見內室傳出很大的聲嚮,驚詫下紛紛跑過去查看,但見陶某頭部和面部都受了傷,血流滿衣,之後更是披散著頭髮奪門而出。眾人一同在後邊追趕,但陶某跑得飛快,跑到河邊竟投河而死。眾人打撈了數日,也沒找到屍首。加上之前算命先生所言,眾人都認為陶某是身負了前世的孽債。
陶某的妻子失去了依靠,便改嫁給了某甲。那些平日與陶某交好的人,也都沒有懷疑和過問。
那個嫁給雜役的婢女,一天晚上獨自在家,突然聽聞鬼哭的聲音,並看見陶某現形對她說:「我是被人謀害而死的,冤情還未得以伸張,你要為我報仇啊!」婢女嚇得大哭,鬼影便消失了。待丈夫回來後,婢女將所見告之,但他並不相信。
幾日後,雜役又在路上看到了陶某泣血上前,責怪他們夫婦辜負了往日的恩情,不為他報仇。雜役這才相信妻子所言是真。於是就將他們夫婦所見稟告給了縣令。
當時的縣令是某進士,年少有治才,特別在意民間的隱情。他接報後,就派人去勘察陶某生前居住的舊屋,發現牆角有沒有清理幹淨的血跡。又將屋子四周裡裡外外檢查了一番,發現屋後一塊空地土質松軟,便命人挖掘,竟然發現了陶某的屍體。
縣令於是下令將陶某的妻子拘捕審問,才知道她改嫁的某甲擅長潛水,他們年輕時就私通,在其出嫁後兩人還是祕密往來。為了達到長相廝守的目的,妻子便提前囑咐算命先生嚇唬陶某,然後再設計除去。
陶某與朋友暢飲每至二更,便會精疲力盡,無法支撐,一定會就寢。妻子就讓某甲提前藏在家中,在陶某熟睡後將其殺死,再自己穿上陶某的血衣,披發蒙面奪戶投水。陶某的妻子之所以勸說陶某請朋友來家飲酒作伴,就是想讓他們當目擊證人。讓陶某賣掉婢女,也是怕她妨礙自己與某甲的私會。
在陶某的妻子吐露實情後,縣令又下令拘押了某甲,其供詞並無兩樣,兩人依法被判處死刑。
凡是謀殺親夫的案件,即使詭計多端,也沒有見過計劃如此周密的。而冤鬼為自己鳴冤,應該是得到了上天的允許,否則這樣的案情如何能被堪破呢?人可欺,但天能被欺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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