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离世后到底会经历什么?灵魂离体时有何感受?作恶之人,念诵佛经有用吗?(《未解之谜》提供)
【人民报消息】冥府到底如何判案?阴间最注重的德行是什么?念佛经可以完全抵消恶业吗?阴间的生命又是怎样生活的?下文就通过曾任陆军大学教官黎澍(1883—1954)的经历,一窥幽冥界的秘密。 奇人黎澍 1900年,清朝光绪年间,那时只有19岁的黎澍有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位态度特别恭敬的人对他说有事相请。因为对方十分诚恳,黎澍就答应了。几天后,那人又在黎澍梦中出现,并用马车把他接到地府,请他升堂审犯人。 从此之后,黎澍每天午后或晚上都会从梦中去冥府,做几个小时的阴间法官,管辖华北五省的善恶事务,就这样做了四五年。每次回来都感觉有些疲惫,好像没睡好一样。 1911年,清朝灭亡,民国成立。黎澍的好友,时任陆军大学特别主任林黝襄参谋长,听说他的这段经历。为了警醒世人,让人们知道敬畏鬼神,弃恶从善,就通过对话的形式,把黎澍所知道的冥府事情记录下来,在1944年出版成书《幽冥问答录》。 黎澍说他在冥府的职责类似于人间法庭的分庭庭长,还有四个陪审员协助他,其它跑腿办事的小鬼则是不计其数。 黎澍自己受东岳大帝管辖,不过他从来没有见过东岳大帝,也没有见过阎王,只是每日办案,然后把审判结果上报,就算完成任务。而且,他只管那些去世10个月之内的人的案件,超过这个时间的就归其他人管了。 在人间当法官,需要熟读法律法规,但是在阴间是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自能掌握案件的关键处。而且,还能看见人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人的种种思想行为全都能一目了然。 更关键的是,法官还能看见人带的头顶上不同颜色的光。如果这个光的颜色为红色、白色、黄色,说明这个人是心地善良的人;如果是黑色的光,那就是品行恶劣的人。所以一看就知道这个人行为思想的善恶。因此,想在冥府隐瞒什么,完全是行不通的,而冥府的审判也是非常公允的。 可能大家要问︰如果没有法律法规,那又如何量刑定罪呢? 不同寻常的判案 黎澍介绍说,那就根据犯罪的动机和后果,衡量情节、判定罪刑轻重。以盗窃罪为例,如果盗窃者是迫于生计,或者被盗窃的是一个富人而且盗窃数量不大,那么盗窃的罪就比较轻。 然而,万一富人被窃,使奴婢仆人受到责罚,以致奴仆气愤自杀;或是贫穷人买米买药的钱,因为失窃而导致饿死或病死;或被盗之人被迫与窃贼发生打架,导致杀人害命,那么案情就非常严重,不能以寻常盗窃案来对待了。 在人间审判罪人时,罪犯常常会狡辩,那么鬼会不会呢?也会。比如,黎澍就曾经审判过一个鬼,他生前表面修善,暗地里作恶多端,对犯下的罪行极力否认。黎澍看到他罪大如山,证据确凿,准备立刻判刑。谁知道这时意外发生了。 这个鬼开始念起了佛经,于是头顶上出现了红光。黎澍左右的陪审人员一看到这个景象,赶忙请他停止审判并肃立,还解释说这个鬼头上因念佛经而产生了红光,审讯他就是亵渎不敬,不如停审。黎澍看到这些陪审人员垂手肃立,看上去十分恭敬,于是问道:「那这案子怎么判?」左右建议,可以判他转生为人几次,等他忘记了佛经无法再背诵时,再来判罪。 黎澍对这个建议有些困惑,认为这鬼罪恶如此之大,判它转世为人岂不是便宜它了?而且投胎几次,就要几百年之后再受苦报,岂不是要延后受报?左右对黎澍解释说:「让他投生为刚出生就死了的胎儿,几年就有几世了,因为他造业有造业的果报,诵经有诵经的功德,二者都不能随便抵消,将来分别受报,不会有丝毫差错。」于是,黎澍同意了这个安排。 看来念诵佛经确实是有功德,能够消灾解厄的,但是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那些一边行恶一边念经求神佛保佑的人,这是没有用的。 冥府观点 那么在冥府看,什么人最有德行,而什么人罪行最大呢? 黎澍说阴间最重视的德行是:男的忠诚报国,孝顺父母;女的贞洁守节,孝顺父母。有这些美德的人,即使有其它罪业,也必能减轻刑罚。而阴间最恨的是邪淫、杀生这两种罪业。杀生比邪淫的罪恶还要重,如果因为邪淫而杀人害命,则是两罪全犯,罪加一等。所以古人说「百善孝为先」以及「万恶淫为首」还真不是说著玩、欺骗后人的。 黎澍还特别提到,阴间刑罚的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在黎澍看来,人啊宁可在人世间受刑,也不要在阴间受刑。人世间受刑,受刑完了就结束了。在阴间,受刑后,还要再受刑。比如,在人世间杀害十条人命,受罪只不过死一次。在阴间,则必须用刑十次。刑满后,再判他转生十世,而且每一世都要被人杀死;至于锯解、碓磨、刀山、油锅等刑罚,都是真的有,所以造恶的果报,是非常可怕的。△ (《未解之谜》节目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