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大法真幸福(一):修煉中的意外所得
劉光明
【人民報消息】2001年,我在跟同修郊遊時被警察綁架進看守所,因為沒有找到我的任何「罪證」,栽臟的陰謀也被我揭穿,警察難以定罪,就想立「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功, 放我回家。 一起被抓的同修都在第37天結案了。 我在第38天拘留期已經結束後才被提審。 這天警察顯得格外「和藹」,頭一次開始講與本案毫不相關的話,很多是他們從勞教所學的誤解大法的東西,被我一一反駁了。 於是警察說:「你那麼好看,現在穿成這樣;你工作那麼好,現在變成無業遊民;你家境不錯,現在家也回不去了……為修煉法輪功你付出這些值得嗎?」我說 :「這些都發生在迫害發生之後。」
如果認為法輪功學員在迫害當中為大法付出很多,那是找錯了因由了。 不是大法讓我們失業、受傷、坐牢、家破人亡,是發動迫害的集團和其中的惡人做的。 大法給我的只有不可想像的收穫,所以我認為修煉大法真幸福,能修煉大法的人都太幸運了!
首先是一進大法修煉的門,師父的法理就給我展現了完全不同的人生觀、世界觀、宇宙觀……,我以前許多人生問題瞬間得到了答案。 我以後會詳細寫我為什麼會學法輪功,簡言之,1996年十月我想尋找一種能幫我提昇道德修養的辦法,第二天我就得到大法書,驚訝地發現真善忍正是我要尋找的。
在修煉大法之前,因為5年建築學學習經常熬夜,工作一年後又看到中國最黑暗的行業之一房地產業的很多問題,我心情抑鬱身體更加不好,總請病假。 公司一位老總說:「這位小姐好像林黛玉,弱不禁風。」雖然我沒想要祛病健身,但是煉法輪功三個月後我身體大變,之後公司把別人不會做的、做不完的 專案全給我收尾。 這些工作沒有獎金,卻要連續幾個月每天工作到10點。 小伙子們都說:「你可真行!這麼熬我們身體都受不了!」如果沒有大法修煉給我祛病健身還帶給我旺盛的精力,我根本不可能做到。 因為我按大法要求好好工作,不計回報為公司解決問題,在迫害發生後,公司的領導和員工都抵制對我的迫害。 是大法修煉讓我體驗「好人有好報」是真實的天理。
迫害發生後,為了不讓世人被謊言欺騙,為了營救在非法關押中受折磨的同修,許多大法弟子都做了許多事。 為了救人我也力所能及的做了一些事。 但那不是師父給我安排的工作,所以談不上是我為師父或大法做什麼,只是出於我想要同化真善忍的想法,看到不公、不義,我不能見死不救, 是我自己主動做的。
在海外跟一些不修煉大法的朋友說起這些事,他們非常欽佩我以前竟然做過救人的事! 我說:「如果你們明白真善忍的道理,你們的親人朋友要被害死了,你們也會這樣做。這不是政治,而是出於人最基本的良知和人類最基本的情感或人性。 」
從他們的敬佩中,我看到大法弟子做救人的事是我們的榮幸,是我們人格的收穫,而不是為別人、為師父、為大法做了什麼。 當那些被救援的同修能夠活著走出比魔窟還陰暗的地方,回到家中,流著眼淚給我打電話時,我感到救人是一件多麼實在的有益的事。△(轉自光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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