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环保维权人士嵇书龙。 |
【人民报消息】江苏环保维权人士嵇书龙已经走出冤狱近3个月,于2月11日上午按约到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就2017年被抓捕及指定监视居住时,被办案机关扣押的手机、计算机、衣服等财物返回问题,跟刑警队的郭教导员进行交涉。但郭教导员说找不到这些财物了,需要给几天时间查找。 据《维权网》报导,嵇书龙因为带领村民抵制阜宁县政府从苏南引进有毒化工企业,保护村民耕地和环境,被原阜宁县公安局长、副县长沈恩山构陷判刑2年,还在监狱中经历酷刑折磨,于2014年11月1日活着走出监狱。 2017年10月2日,嵇书龙因为继续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维权,被北京云冈派出所配合下的阜宁县截访人员抓回,由阜宁县公检法「一条龙」办案,以寻衅滋事「口袋罪」再次重判4年。 嵇书龙于2021年11月18日第二次走出冤狱。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后,嵇书龙根据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的、指认自己煽动村民上访的所谓证人,进行面对面的情况了解,发现公安机关所做的这些询问笔录,几乎全部是虚假的,这些证人完全不知自己何时已经「被做出证言」,替司法机关做了伪证。 为洗清自己的冤案,嵇书龙开始到枉判自己4年有期徒刑的阜宁县法院的档案室,要求查阅案卷,但阜宁县法院一而再、再而三拒绝嵇书龙的正当要求,而这种异常的行为,似乎证明该案属于徇私枉法构陷的事实。 现在,作为办案机关的阜宁县公安局居然对当年抓捕、指定监视居住嵇书龙时暂时扣押的财物都找不到了,可见该刑事案件的荒唐程度,也再次证明该案是彻头彻尾的构陷维权人士的冤案! 据悉,出狱后陷入经济极端困难的嵇书龙,为了追回被扣押的手机和衣服等财产,多次去阜宁县公安局,但门口的保安阻止不给进,向公安局信访室、公安督察、及公安12389多次投诉也无人过问。 黄历新年前,嵇书龙将自己的遭遇发江苏省政府信箱投诉,终于在2月10日下午接到阜宁县公安局刑警队郭教导员的电话,约定第二天上午过去谈财物返回。结果得到的居然是「办案机关找不到当年扣押的财物」的答复。 嵇书龙说,今天的郭教导员态度还可以,承认返回财物是办案机关的责任,表示会抓紧查找,那我就等待他们几天,下周再去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