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富能」公益组织的三名员工日前遭秘密判刑。

【人民报消息】日前,湖南「长沙富能」公益组织(NGO)的三名员工遭秘密判刑。从抓捕到判决,中共当局对此案一路暗箱操作,身为人权律师的其中一名员工的父亲表示,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偷」了。 公开数据显示,长沙富能是一家通过政策倡导、依法维权等方式,推动中国从制度上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民间公益组织。 2019年7月22日,长沙市国安局以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将长沙富能的程渊、吴葛健雄和刘永泽(刘大志)三名员工刑事拘留,家属委托的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均遭拒绝。 2020年3月,当局强制解除家属聘请的律师,换上官方指派律师。同年9月,长沙市中级法院对三人进行秘密开庭。一直到今年7月判刑,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 据维权网消息,程渊等三人已在7月20日被长沙中院秘密判决,吴葛健雄被判3年,刘永泽被判2年,程渊的刑期不明。 7月22日,施明磊在推特发文和视频显示,程渊的姐姐从当天上午9时30分开始致电长沙中院,查询弟弟判决结果。但是,案件法官赵喆依旧躲藏,其书记员确认来电人是程渊的姐姐后,慌称要接电话,随后开溜。直到中午11时45分,她拨打第14个电话后,号码被法院拉黑。 程渊的姐姐说,这就是长沙中院对当事人家属的态度。 吴葛健雄的父亲、人权律师吴有水表示,此案判决肯定是违法的。首先,应该公开审理的案子搞得神秘兮兮,连审理和开庭公告都不做,官派的辩护律师也没有跟家属讲什么时候开庭。 其次,判决本来应当公开,结果当局在判决后不但不通知家属,到现在也没有告诉家属,完全像搞地下活动似的。 至于被扣上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吴有水也提出质疑。他说,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工农联盟的政权,从这个意义上看,无产阶级政党应当是弱势群体的政党,那么我们国家的政权就是帮助弱势群体的。 吴有水还说,我儿子他们去做公益帮助弱势群体,为什么反而被扣上「颠覆政权罪」呢?如果他们三人不是帮助弱势群体,而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那就更应该公开审判,但是,为何案子从头到尾看起来都是偷偷摸摸进行,好像见不得阳光似的,这讲得过去吗? 7月22日,吴有水的记实新书《被偷走的辩护权》举行在线发表会,全书长约十万字,记述他作为一名人权律师在中国的种种经历和观察,也纪念「长沙公益仨」被捕两周年。 吴有水说,书名用一个「偷」字,因为我对我儿子的辩护权是怎么被那些人偷走的我不知道,但确实是偷。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法院)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暗地里拿走。 他指出,理论上来讲,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其它律师不可能取得辩护权。 他解释说,我儿子作为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他不可能跑出派出所自己去找律师,然后和律师签委托合同、签授权委托书。既然没有家属的委托,我儿子又不能跟他们签,那么他们是如何取得这个辩护权的呢?所以我觉得很疑惑,只能说是他们偷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