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压剥削百姓就是吃人肉、喝人血,罪大恶极,无论做任何善事也抵销不了这种大罪。

【人民报消息】杭州闵玉苍一生为官清正,他升任刑部郎中后,每天晚上都去阴司担任阎王的职务。每晚到了二更天时分,就有那边派出的仪从轿马来迎接他。阴司一共有五殿,闵玉苍所管理的是第五殿。每次升殿前,判官总先送上一粒铁丸,形状像鸟蛋,重约一两,请他吞进腹中,然后审理案件。 判官说:「这是上帝所铸造,他(指上帝)怕阎罗王办理阴间案件时,有所瞻顾徇私,所以命吞铁丸来镇住他的心。这是沿用了几千年的惯例。」 上帝知道百姓因阳间的贪官徇私枉法而痛苦不堪;死后来到阴间,如果再遭诬陷,简直无处申冤了。所以规定阎罗王每次办案前,必须先吞下铁丸,以镇压私念,秉持公心。 每次办案前,闵玉苍依例吞下铁丸,等处理完案子后,就把铁丸吐出来,洗涤干净,再交给判官收管。 有一天,闵玉苍清晨起床,召集各位亲友,告诉他们说:「我现在才知道:为官必须清正,否则仅仅做些小小的好事是没有用的。」 闵玉苍说,昨晚,我的表弟李某死了,他的生魂解到阴司,判官把他生平作官的坏事上报给我,请示我,要求把他收进地狱,审讯后拟出罪名,再发文给东岳大帝施行。 我心里为他(指表弟李某)难过,便把狱牌放到案几上,再三向李某使眼色。李某自诉生平不吃牛肉,他在做官时,禁止私下宰牛尤其严格,似乎可以用这功德抵销自己的罪。我没有吭声。 判官反驳他说:「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恩泽被于禽兽,而对老百姓残酷,却想减罪,那是毫无道理的。你不吃牛肉,为什么却吃人肉、喝人血呢?」 李某辩解说:「我并没有吃过人肉。」 判官说:「民脂民膏就是人肉。你做贪宫,吃千万人的膏血,而不吃区区牛肉,你仔细想想,小小的好事可抵销大罪吗?」李某回答不上来。 由于我的私心,体内的铁丸在我的肠中左冲右撞,肠子痛得像要裂开来一样。我痛得没办法,急忙取过狱牌(原先放在案上,徇私情,不想用),用朱笔批点了,命吏员把李某收进地狱。这时候,我肠中的铁丸才安定下来。 (参考数据:清代 袁枚《子不语》)△ (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