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1946年3月30日的社論題目是「一黨獨裁,遍地是災!」
《新華日報》1945年刊登文章說「國民黨反動派的御用文人說,中國不能搞民主,一搞就亂。這是反動派爲鞏固統治而說的謊言。按中國人民的素質,實現民主後,中國不但不會亂,最終會富強起來,超過英美等老牌民主國家。」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編者按:今天我們刊登17篇中共半個多世紀前的「莊嚴承諾」。第一篇是《新華日報》1946年3月30日的社論《一黨獨裁,遍地是災!》,當71年後看到新華日報這個社論的題目時,別說老百姓的震撼程度,首先中共政府自己就先毛了爪兒!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天皇向全日本廣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實行無條件投降,結束了中國人民的八年抗日戰爭。同年9月2日上午9時,日本政府代表於停泊在東京灣的密蘇里號主甲板上舉行投降儀式並正式簽署投降書,此舉宣告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從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那一時刻起,中共就發動推翻國民政府的內戰,其中包括輿論、特工和武力等手段。歷史證明,中共非法奪得政權的第一大功臣並不是軍隊,而是鑽入國民政府要害部門、甚至蔣介石中正委員長和身居要職的將軍身邊的那些特工;第二大功臣是輿論宣傳,排到最後的才是武裝。此次內戰從1945年8月開始至1949年9月國民政府被迫遷去臺灣島。 此次刊登的第6篇《一黨專政是反民主的、共產黨絕不搞一黨專政》是劉少奇在40年代初抗戰三年時寫的文章。1969年11月12日時任國家主席劉少奇被毛澤東迫害致死,1980年恢復他的名譽。他的主要著作收入了《劉少奇選集》。1981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劉少奇的文章「一黨專政是反民主的、共產黨絕不搞一黨專政」被笑蜀收錄進《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承諾》,1999年底由汕頭大學出版社出版,兩個月後全國查禁。所有的《歷史的先聲》均不許出聲,庫存書都被搜走化爲紙漿,其中包括劉少奇的文章,還有毛澤東的數篇文章。 萬里老先生2009年寫道:「那些承諾在毛主席三四十年代的許多著作中都有。可是,到了五六十年代都被那個毛澤東著作編輯委員會修改掉了。我看到過一份文獻研究室送來的原稿與修改稿,當時讓我心裏震動很大。」 由此我們連想到1957年毛澤東搞了個「引蛇出洞」的反右運動,把知識界學術界的精英都打成右派,送去勞改,活着回來的寥寥無幾。其原因現在已經很清楚了,當初那些優秀的知識份子對國民黨不滿,對中共的那些承諾信以爲真,於是熱情投入中共搞的這個運動那個運動中去,幫助文宣的青年更大有人在。中共非法建政後,黨說的和做的完全兩回事,毛澤東心裏發虛,就用鼓勵給黨提意見的方式把那些有思想的知識份子一網打盡、斬盡殺絕。 萬里老先生寫道:「那是白紙黑字,確實推翻了當年我們黨的承諾。說輕了,這是不尊重歷史,本質上,這就是違反政治倫理,這就等於是把我們黨執政掌權的基礎建在沙灘上,這能牢固嗎?」當然不牢固。有人預測,中共滅亡就在這一兩年之內。 我們接着連載被中共化爲紙漿的這些半個世紀前的「承諾」。

歷史的先聲─中共半個世紀前的承諾 ──編者:笑蜀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 102.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 103. 結束一黨治國才有民主可言 104. 中國共產黨不是蘇聯那樣的共產黨不會模仿蘇聯的社會和政治制度 105. 「共產黨員只有與黨外人士民主合作的義務而無排斥一切壟斷一切的權利」 106. 新民主主義的憲政 107. 一黨專政是反民主的、共產黨絕不搞一黨專政 108. 中國共產黨徹底實踐堅持民主政治、反對一黨專政的諾言 109. 三三制的實質:政權共享 110. 全民民主優於階級民主:以三三製爲例 111. 三三制:一黨專政的天敵 112. 政權開放才有利於黨的領導 113.「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 114. 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 115. 政黨本身不是權力機關,不能凌駕於羣衆和政府之上 116.民主的正軌:毫無保留條件地還政於民 117.政府的權威,不是建築在羣衆的畏懼上,而是建築在羣衆的信任上 118.黨員犯法應加重治罪 ◎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 打開我國的地圖,睜開眼睛一看,國民黨一黨專政下的地區,哪裏沒有災荒?單就報紙上發表的材料來看,可以看出災荒是異常嚴重的。如湖南、河南、安徽、廣東、廣西、江蘇、湖北、江西、四川,以及陝、甘、青、滇等省,真是遍地是災,尤其是湖南等地,實在是慘不忍聞。固然,大部分災區是經過敵僞佔領的地區,但有許多地區都是從來沒有淪陷過的。現在的嚴重現象,是耕地荒芫,副業凋落,耕牛盡失,農具俱毀,疾病蔓延,難民流離失所。總之一句話,農村的生產幾乎已完全破產,農民的生活已陷於絕境。舉例來說,湖南本是產米之區,現在卻以草根樹皮爲食;衡陽附近,每家餓死三分之二。豫西廿三縣,遭敵僞破壞,至今損失糧食八百多萬擔,房屋三百多萬間,牲畜三十多萬頭,農具七千多萬件。養蠶本爲副業,但是飼養用具損失了一半以上。安徽全省六十餘縣中,受災縣份竟達五十多,損失耕牛近百萬頭,農具三百多萬件。江西、廣西、廣東等省,情形相似。至於各省因疾病而死亡的,難民流浪在外的,更是沒有統計,也無法統計。即以廣西一省而言,難民就有三百十四萬四千人,傷病的,就有一百六十八萬餘人。江西傷病的三百五十萬,流離失所的達一百六十多萬。至於川、陝、甘、青、滇等省的旱、水、風、蝗、雹等災,更是國民黨一黨專政之下的人民所熟知的了。「以農立國」的中國,立在這樣的農村大破產當中,還說中國沒有經濟危機,簡直是騙人,那只是國民黨一黨領導毫無辦法解決的自欺欺人的手法! 怎麼會有這樣嚴重的災荒呢?敵僞破壞固是一個重大原因;然而,爲什麼抗戰期中,沒有能夠阻遏敵寇的前進;這不是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府應該負責的嗎?敵寇投降以後,至今已有七個多月,災荒卻還在擴大和嚴重化起來,這又是誰負責呢?比如:湖南老百姓在吃樹皮草根,卻還有十一萬日本俘虜「卻吃着從老百姓那裏『徵』來的米」,這種情形又何止湖南?現在待遣的日俘,不是都在吃着老百姓的米,而且還在受「優待」嗎?而且像山西閻錫山那裏,不是還有收編了的日軍在吃老百姓辛苦耕耘而自己吃不到的米麥嗎?此外,不是還有待遣返的日僑三百萬人,也在吃米,遲遲不遣送日俘日僑回國,好好供奉着他們的,不也是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府?其次,抗戰結束後,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府並沒有立即真正進行整軍復員,還繼續保存許多正規部隊和各種名目的隊伍,不久以前,且有在重慶取締「衣冠不整,拉去當兵」的事情發生。這些也都是隻有消費民糧,絲毫也不從事生產的。由於上述原因,更由於日寇投降以後,內戰再起,至今反動派的內戰陰謀仍熾;內戰的進行,以東北爲尤烈,所以徵軍糧始終未減未停。以已經破產之農村,負無法負擔的軍糧;加之原有苛雜,原封未動,而物價高漲,竟達無法捉摸的速度,怎能不造成遍地災荒呢?叫人民怎能不奔走呼號,到處求救呢?湖南人士提出「迅予有效賑濟,並豁免攤派,緩徵軍糧二百八十萬袋」,提出「應停止攤派軍糧,並速調撤別動隊及遣派俘虜」。湖北人士呼籲:「軍糧俘糧負擔太重,縣鄉兩級人員隨意建立名目,苛擾人民,望當局趕快解救」,安徽代表跪請減免軍糧等,都是身受其苦而發出的衷心呼籲。這也證明災荒之原因,實在是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府人爲的原因,而不是其他。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府,一面否認經濟危機之存在;一面對救災則完全依靠外國,本身卻什麼也不做,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是不可饒恕的罪惡。人民沒有事實證明政府是真能爲人民的,救災如救火,決不是拖延敷衍所能混過。現在,應該趕快從治標治本兩方面入手。趕快進行賑濟,免徵軍糧俘糧,抑制物價等,以稍紓民困;同時,卻須用大力迅速遣送日俘日僑,整編軍隊,並用一切辦法使災區災民能夠開始從事生產,安定生活。老實說,國民黨內反動派的內戰及維持一黨專政的政策是建立在製造飢餓和災荒上的,所以這些救災的治本辦法,只有國民黨確定的和各黨派一道走上和平、民主的道路時,才能完滿解決。 ──《新華日報》社論1946年3月30日 ◎結束一黨治國才有民主可言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爲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黨治結束之後,全國人才,才能悉力從公,施展其抱負;而各黨派人士亦得彼此觀摩,相互砥礪,共求進步,發揮政治上最大的效果。有人說,國民黨有功民國,不可結束黨治,使之削弱。不知國民黨今日的弱點,都是在獨攬政權之下形成的。當其他黨派起來競爭時,國民黨只有更加奮勉、添加新血液、振起新精神,日趨進步。因此結束黨治,不會使國民黨削弱,只會使它加強起來。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 ◎中國共產黨不是蘇聯那樣的共產黨,不會模仿蘇聯的社會和政治制度 ──1944年毛澤東與福爾曼的談話 在延安,毛恰巧並不是一個難以接近的預言家,不是一切智慧與指導的源泉,他的話也不是毫無問題的法律。當然,毛澤東的觀點與建議在形成政策上,有着極大的影響,但它只拿來當爲討論的一個基礎,而由該黨各領袖組成的一個委員會來作最後通過,這些領袖們自然不是些橡皮的圖章,因此毛所宣傳的演說,是首先小心地思考出來,再由他的黨中同志整理過,最後的形式,因此是黨委員會的混合表現,而並非純粹是毛自己的觀點。 …… 他對我說,「第一,我們不是求達到蘇聯的社會與政治的共產主義。我們更其願認爲我們現在所在做的,有些象林肯在你們內戰中所爲之作戰的事:那就是解放黑奴。在今天的中國,我們有好幾億的奴隸,爲封建社會桎梏着的奴隸。80%以上的我們的人口是依賴小塊土地生活的農民,大部分的土地是屬於窮奢極侈的大地主的。由於近80%的佃農,須以他們生產品50%-80%償付地租,它等於實際奴隸所償付的。 …… 「不過爲設法解放這幾億人民與用土地改革來改進農民生計,我們不想象蘇聯那樣趨於極端──沒收地主的土地,重行分配於人民。我們承認,我們確然在過去那樣做過;但在1937年9月22日,和國民黨與政府締結協定後,我們放棄了這種政策,代以修改的政策──一個勸告地主減租達到合理的數字,而同時向他們保證這些減低了的地租一定由佃戶正常地交給他們。在這一點上,就經濟的意義上講,我們是和蘇聯不同的。 「政治方面,在我們既不要求也不計劃無產階級專政一點上,我們也和他們是不同的。我們也不主張一個足以沮喪個人創造性的集體主義──實際上,我們是鼓勵競爭與私人企業的。並且在一互利的協議之下,我們要准許並且歡迎在我們控制區域中的工商業的外國投資。我們自己能夠做的,我們自然要做。但有着好多我們不能做的事,我們將歡迎外國人及外國資本流進來,去做那些事。我們是落後的國家,因此對於外國投資十分需要。 「講到政府──象你曉得的一樣──我們信仰與實行民主政治,採用『三三制』,限制任何一黨專政的可能性,象今天國民黨所實行的那種情形。在這一方面,我們也和俄國的蘇維埃制度大不相同,那就是在那裏面,我們的民主政府形式,包括地主、商人、資本家、小市民、以及工農。在今天的蘇聯,卻是沒有地主、沒有商人、沒有小市民的。」 「可是你們既不實行共產主義,」我要求說明,「那末爲什麼叫你們自己爲共產黨呢?」他的答覆是,這一名字是從往日沿襲而來。「你在這兒已經看到很充分的事實來證實我所說的話,」他說,「充分的事實使你明白我們不再是蘇聯所謂共產黨這個字的意義了。」 「那末爲什麼,」我堅持着說,「你們不改名呢──改爲屬於民主政治範圍的『新民主黨』,或其他這樣一類名稱──任何共產主義以外的名稱呢?」他搖搖頭。「我們或別的人所稱呼我們的政黨的名稱,對於我們,或對於我們的天良上,並不關重要。如果我們是突然改了別的名稱,在今天的中國──以及外國也是一樣──就會有那些人利用它來作資本,要指斥我們想隱蔽某些事實。不,我們不能,我們也不該改換名稱。我們也無此必要。所重要的,是內容與實施,不是名稱!」 ──哈里森·福爾曼着《西行漫記》第二十一章摘要 ◎「共產黨員只有與黨外人士民主合作的義務,而無排斥一切壟斷一切的權利」 作者:毛澤東 全國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參與政治的權利和保護財產的權利。全國人民都要有說話的機會,都要有衣穿,有飯吃,有事做,有書讀,總之是要各得其所。中國社會是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社會,無產階級和地主大資產階級都只佔少數,最廣大的人民是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及其他的中間階級。任何政黨的政策如果不顧到這些階級的利益,如果這些階級的人們不得其所,如果這些階級的人們沒有說話的權利,要想把國事弄好是不可能的。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各項政策,都是爲着團結一切抗日的人民,顧及一切抗日的階級,而特別顧着及農民、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及其他中間階級的。共產黨提出的使各界人民都有說話機會、都有事做、都有飯吃的政策,是真正的革命三民主義的政策。在土地關係上,我們一方面實行減租減息,使農民有飯吃;另一方面又實行部分的交租交息,使地主也能過活。在勞資關係上。我們一方面扶助工人,使工人有工做,有飯吃;另一方面又實行發展實業的政策,使資本家也有利可圖。所有這些,都是爲了團結全國人民,合力抗日。這樣的政策我們叫做新民主主義的政策。這是真正適合現在中國國情的政策;我們希望不但在陝甘寧邊區實行,不但在敵後各抗日根據地實行,並且在全國也實行起來。 我們實行這種政策是有成績的,是得到全國人民贊成的。但是也有缺點。一部份共產黨員,還不善於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還保存一種狹隘的關門主義或宗派主義的作風。他們還不明白共產黨員有義務同抗日的黨外人士合作,無權利排斥這些黨外人士的道理。這就是要傾聽人民羣衆的意見,要聯繫人民羣衆,而不要脫離人民羣衆的道理。《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上有一條,規定共產黨員應當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辦,就是針對着這一部份還不明白黨的政策的同志而說的。共產黨員必須傾聽黨外人士的意見,給別人以說話的機會。別人說得對的,我們應該歡迎,並要跟別人的長處學習;別人說得不對,也應該讓別人說完。然後慢慢加以解釋。共產黨員決不可自以爲是,盛氣凌人,以爲自己是什麼都好,別人是什麼都不好;決不可把自己關在小房子裏,自吹自擂,稱王稱霸。除了勾結日寇漢奸以及破壞抗戰和團結的反動的頑固派,這些人當然沒有說話的資格以外,其他任何人,都有說話的自由,即使說錯了也是不要緊的。國事是國家的公事,不是一黨一派的私事。因此,共產黨員只有對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義務,而無排斥別人、壟斷一切的權利。共產黨是爲民族、爲人民謀利益的政黨,它本身決無私利可圖。它應該受人民的監督,而決不應該違揹人民的意旨。它的黨員應該站在民衆之中,而決不應該站在民衆之上。各位代表先生們,各位同志們,共產黨的這個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原則,是固定不移的,是永遠不變的。只要社會上還有黨存在,加入黨的人總是少數,黨外的人總是多數,所以黨員總是要和黨外的人合作,現在就應在參議會中好好實行起來。我想,我們共產黨的參議員,在我們這樣的政策下面,可以在參議會中受到很好的鍛鍊,克服自己的關門主義和宗派主義。我們不是一個自以爲是的小宗派,我們一定要學會打開大門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們一定要學會善於同別人商量問題。也許到今天還有這樣的共產黨員,他們說,如果要和別人合作,我們就不幹了。但是我相信,這樣的人是極少的。我向各位保證,我黨絕大多數的黨員是一定能夠執行我黨中央的路線的。同時也要請各位黨外同志了解我們的主張,了解共產黨並不是一個只圖私利的小宗派、小團體。不是的,共產黨是真心實意想把國事辦好的。但是我們的毛病還很多。我們不怕說出自己的毛病,我們一定要改正自己的毛病。我們要加強黨內教育來清除這些毛病,我們還要經過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來清除這些毛病。這樣的內外夾攻,才能把我們的毛病治好,才能把國事真正辦好起來。各位參議員先生不辭辛勤,來此開會。我很高興地慶祝這個盛會,慶祝這個盛會的成功。 ──《解放日報》1941年11月22日 原題《在陝甘寧邊區參議會的演說》 在共產黨裏,只想消滅別的黨,簡直和在別的黨裏,只想消滅共產黨,一樣的錯誤。這就是宗派主義的毒。我才是正宗,我以外都要不得。 ──1945年7月4日毛澤東與黃炎培等的談話,載黃炎培《延安歸來》 ◎新民主主義的憲政 作者:毛澤東(一九四O年二月二十日) 今天延安各界人民的代表人物在這裏開憲政促進會的成立大會,大家關心憲政,這是很有意義的。我們的這個會爲了什麼呢?是爲了發揚民意,戰勝日本,建立新中國。抗日,大家贊成,這件事已經做了,問題只在于堅持。但是,還有一件事,叫做民主,這件事現在還沒有做。這兩件事,是目前中國的頭等大事。中國缺少的東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兩件東西:一件是獨立,一件是民主。這兩件東西少了一件,中國的事情就辦不好。一面少了兩件,另一面卻多了兩件。多了兩件什麼東西呢?一件是帝國主義的壓迫,一件是封建主義的壓迫。由於多了這兩件東西,所以中國就變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現在我們全國人民所要的東西,主要的是獨立和民主,因此,我們要破壞帝國主義,要破壞封建主義。要堅決地徹底地破壞這些東西,而決不有絲毫留情。有人說,只要建設,不要破壞。那末,請問:汪精衛要不要破壞?日本帝國主義要不要破壞?封建制度要不要破壞?不去破壞這些壞東西,你就休想建設。只有把這些東西破壞了,中國才有救,中國才能着手建設,否則不過是講夢話而已。只有破壞舊的腐朽的東西,才能建設新的健全的東西。把獨立和民主合起來,就是民主的抗日,或叫抗日的民主。沒有民主,抗日是要失敗的。沒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有了民主,則抗他十年八年,我們也一定會勝利。 憲政是什麼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剛才吳老同志的話,我是贊成的。但是我們現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麼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它不是舊的、過了時的、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所謂民主政治;同時,也還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 …… 什麼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呢?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反動派的專政。從前有人說過一句話,說是「有飯大家吃」。我想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義。既然有飯大家吃,就不能由一黨一派一階級來專政。講得最好的是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裏的話。那個宣言說:「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爲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爲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爲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同志們,我們研究憲政,各種書都要看,但是尤其要看的,是這篇宣言,這篇宣言中的上述幾句話,應該熟讀而牢記之。「爲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就是我所說的新民主義憲政的具體內容,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反動派的民主專政,就是今天我們所要的憲政。這樣的憲政也就是抗日統一戰線的憲政。 …… 世界上歷來的憲政,不論是英國、法國、美國,或者是蘇聯,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實之後,頒佈一個根本大法,去承認它,這就是憲法,中國則不然。中國是革命尚未成功,國內除我們邊區等地而外,尚無民主政治的事實。中國現在的事實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治,即使頒佈一種好憲法,也必然被封建勢力所阻撓,被頑固分子所障礙,要想順暢實行,是不可能的。所以現在的憲政運動是爭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認已經民主化的事實。這是一個大斗爭,決不是一件輕鬆容易的事。 現在有些歷來反對憲政的人,也在口談憲政了。他們爲什麼談憲政呢?因爲被抗日的人民逼得沒有辦法,只好應付一下。而且他們還提高嗓子在叫:「我們是一貫主張憲政的呀!」吹吹打打,好不熱鬧。多年以前,我們就聽到過憲政的名詞,但是至今不見憲政的影子。他們是嘴裏一套,手裏又是一套,這個叫做憲政的兩面派。這種兩面派,就是所謂「一貫主張」的真面目。現在的頑固分子,就是這種兩面派。他們的憲政,是騙人的東西。你們可以看得見,在不久的將來,也許會來一個憲法,再來一個大總統。但是民主自由呢?那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給你。憲法,中國已有過了,曹錕不是頒佈過憲法嗎?但是民主自由在何處呢?大總統,那就更多,第一個是孫中山,他是好的,但是袁世凱取消了。第二個是袁世凱,第三個是黎元洪,第四個是馮國璋,第五個是徐世昌,可謂多矣,但是他們和專制皇帝有什麼分別呢?他們的憲法也好,總統也好,都是假東西……。 他們口裏的憲政,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他們是在掛憲政的羊頭,賣一黨專政的狗肉。我並不是隨便罵他們,我的話是有根據的。這根據就在於他們一面談憲政,一面卻不給人民以絲毫的自由。 同志們,真正的憲政決不是容易到手的,是要經過艱苦鬥爭才能取得的。因此,你們決不可相信,我們的會一開,電報一拍,文章一定,憲政就有了。你們也決不可相信,國民參政會做了決議案,國民政府發了命令,十一月十二日召集了國民大會,頒佈了憲法,甚至選舉了大總統,就是百事大吉,天下太平了。這是沒有的事,不要把你們的腦筋鬧昏了。這種情形,還要對老百姓講清楚,不要把他們弄糊塗了。事情決不是這麼容易的。 這樣講來,豈不是「嗚呼哀哉」了嗎?事情是這樣的困難,憲政是沒有希望的了。那也不然。憲政仍然是有希望的,而且大有希望,中國一定要變爲新民主主義的國家。爲什麼?憲政的困難,就是因爲頑固分子作怪;但是頑固分子是不能永遠地頑固下去的,所以我們還是大有希望。天下的頑固分子,他們雖然今天頑固,明天頑固,後天也頑固,但是不能永遠地頑固下去,到了後來,他們就要變了。比方汪精衛,他頑固了許多時候,就不能再在抗日地盤上逞頑固,只好跑到日本懷裏去了。比方張國燾,他也頑固了許多時候,我們就開了幾次鬥爭會。七鬥八斗,他也溜了。頑固分子,實際上是頑而不固,頑到後來,就要變,變爲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也有變好了的,也是由於鬥,七鬥八斗,他認錯了,就變好了。總之頑固派是要起變化的。頑固派,他們總有一套計劃,其計劃是如何損人利已以及如何裝兩面派之類。但是從來的頑固派,所得的結果,總是和他們的願望相反。他們總是以損人開始,以害己告終。我們曾說張伯倫「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現在已經應驗了。張伯倫過去一心一意想的是搬起希特勒這塊石頭,去打蘇聯人民的腳,但是,從去年九月德國和英法的戰爭爆發的一天起,張伯倫手上的石頭卻打到張伯倫自己的腳上了。一直到現在,這塊石頭,還是繼續在打張伯倫哩。中國的故事也很多。袁世凱想打老百姓的腳,結果打了他自己,做了幾個月的皇帝就死了。段祺瑞、徐世昌、曹錕、吳佩孚等等,他們都想鎮壓人民,但是結果都被人民推翻。凡有損人利己之心的人,其結果都不妙。 …… 總之,凡屬倒退行爲,結果都和主持者的原來的願望相反。古今中外,沒有例外。現在的憲政,也是這樣。要是頑固派仍然反對憲政,那結果一定和他們的願望相反。這個憲政運動的方向,決不會依照頑固派所規定的路線走去,一定和他們的願望背道而馳,它必然是依照人民所規定的路線走去的。這是一定的,因爲全國人民要這樣做,中國的歷史發展要這樣做,整個世界的趨勢要我們這樣做,誰能違拗這個方向呢?歷史的巨輪是拖不回來的。但是,這件事要辦好,卻需要時間,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需要努力,不是隨隨便便所能辦到;需要動員人民大衆,不是一手一足的力量所能收效。我們今天開這個會,很好,會後還要寫文章,發通電,並且要在五臺山、太行山、華北、華中、全國各地,到處去開這樣的會。這樣地做下去,做他幾年,也就差不多了。我們一定要把事情辦好,一定要爭取民主和自由,一定要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如果不是這樣做,照頑固派的做法,那就會亡國。爲了避免亡國,就一定要這樣做。爲了這個目的,就要大努力。只要努力,我們的事業是大有希望的。還要懂得,頑固派到底是少數,大多數人都不是頑固派,他們是可以進步的。以多數對少數,再加上努力,這種希望就更大了。所以我說,事情雖然困難,卻是大有希望。 ──原載《毛澤東選集》一卷本第689-698頁人民出版社出版 ◎一黨專政反民主,共產黨絕不搞一黨專政 作者:劉少奇
這是劉少奇在抗戰三年時寫的文章,被收入《歷史的先聲》後搜走化爲紙漿。

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抗日民主政權,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最高形式。它只有在平等原則上,採用完全的民主制度,才能組織成功。這也是領導中國抗戰與革命到最後勝利的最好的最有力的形式。沒有這種政權的建立,沒有抗日統一戰線的大大鞏固和擴大,不實行民主政治,抗日戰爭是不能勝利的。 抗戰三年了,本來早就應該在全國建立這種抗日民主政權以領導抗戰,那樣,抗戰決不只獲得如今天這樣的結果和成績,可能獲得比今天大千百倍的勝利與成績,也不致引起今天抗戰中的這許多困難與人民的痛苦。然而,沒有這樣做,這是由於大資產階級只顧其「一黨專政」的私利,不顧國家民族危亡造成的。這是國民黨最大的錯誤,這是最違背民意與違反法律的。 我們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對於以上這一點了解得很清楚。我們永遠不會忘記革命的任務是爭取中國的獨立自主與人民的民主自由,我們不會不盡忠於自己的職責。因此,凡是八路軍新四軍所到之區域,只有可能的話,就不能不建立抗日民主政權,不能不實行三民主義的民主政治,不能不建立抗日各階級的統一戰線政權。如果不建立這種抗日民主政權,也就不能長期堅持敵後抗戰,最有力地打擊敵人,贏得抗戰的最後勝利。 …… 這個政權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權利,如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居住、營業、思想的自由。任何人只要沒有勾結敵寇和漢奸的行爲,沒有破壞與反對抗日軍隊的行動,沒有違犯政府法令的行爲,不論他是屬於何黨何派,屬於哪一階級、階層,政府一律保護。一切黨派只要抗日、不反對民主,一律有合法的地位。 這種政權,今天還只在部分的敵後地區建立。在全國,由於國民黨不願意結束「一黨專政」,不願意「還政於民」,這種政權仍然還是不能建立,仍然還只是宣傳的口號。因此,這種部分地區的抗日民主政權,只是地方政府。它應該屬於中央政府,受中央政府的領導,並依照敵後情形執行中央政府的法令;同時它也可以在地方自治的原則下,頒佈該地區的單行法令。敵後的抗日民主政府還沒有爲中央政府正式承認,因此有人說:這種政府是不合法的。很明白,這說法是不對的。我們問:什麼叫合法和不合法? 在目前抗日戰爭時期,民族利益高於一切,抗日利益高於一切,這就是全國人民最高的法律原則。政府的一切法律命令,都應該是爲着保護民族的利益,保障抗日的勝利。三民主義、抗戰建國綱領,就是目前法律的基礎。那末,在敵後建立抗日民主政權,實行民主政治,實行三民主義,實行抗戰建國綱領,實行民族利益、抗日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這就是最合法的。而不實行的,是不合法的。違背三民主義、抗戰建國綱領及抗日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的,是違法的。大多數人民承認的,選舉的,就是合法的。相反,大多數人民不承認的,反對的,自己把持霸佔的就是非法的。抗日民主政權由人民選舉,是合法的。其他政府不是人民選舉的,就是非法的。如果中央政府實行三民主義與抗戰建國綱領,就應該承認敵後抗日民主政府,並以它作爲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不予承認,只能證明中央政府人員的違法,違反了三民主義、抗戰建國綱領這個法律基礎。中央政府不「還政於民」,不改組爲抗日民主政府,也是不合法的。在世界各國的歷史上,中央政府違法的事情是很多的。在各國的最高法院中,就有審判這類案件的,在中國還沒有過這種審判。但這不是中國就沒有這種事情,是有許多這種事情,只是沒有人敢於過問罷了。所以,在敵後建立的這種抗日民主政府,在實質上是最合法的。由於國民黨中一部分人不願意實行民主,所以中央政府的民主化,暫時恐還難於實現。但是,在中國一部分地區,則已實行民主化。這種民主化的地區,應該是新的民主共和國──三民主義共和國的地方基礎。在中國,民主共和國的具體的建設道路,可能是由地方到中央到全國,可能要經過長期的奮鬥過程。因此,在敵後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權,有着推動全國民主化的重大的模範作用,它實行的結果之好或壞,將給全國以好的或壞的重大的影響。這種政權,今天雖還只在敵後一部分地區建立,但它有着全國的普遍意義。這是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作爲民主的勢力,願意爲大多數人民、爲老百姓服務,爲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民主政權而奮鬥。這種政權,不是一黨一派一人所得而私的。八路軍新四軍所到之處,如果能夠建立政權的話,就要建立統一戰線的革命各階級聯合的政權。即或因爲人民的組織程度不夠,而不得不委任臨時的地方政府人員的話,那末,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夠選舉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來管理。共產黨並不願意包辦政府,這也是包辦不了的。所以共產黨很願意一切抗日的黨派、團體和公正的人士來參加抗日民主政權,共同管理政府。只有大多數的人民都積極起來參政,積極擔負政府的工作,並積極爲國家民族的利益與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而努力的時候,抗日民主政權才能鞏固與發展,帝國主義與封建勢力的壓迫才能推翻,中國的獨立自主與人民的民主自由才能實現。這是共產黨的目的,也是全國極大多數人民共同的目的。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他的利益與目的。 ──《劉少奇選集》上卷第172─177頁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標題爲編者所加 ◎中國共產黨徹底實踐堅持民主政治、反對一黨專政的諾言 我們在民主方面做了些什麼實際工作呢?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保證人民有民主權利,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信仰等自由,這在上段已經講過了。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保障了人權與財權。人權受到了政府的保障,非依法律由合法機關依照合法手續不能任意逮捕,並且必須依照法律,以合法程序予以審判和處置。財權受到保障,人民的私有財產,完全受到法律的保護。 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保障人民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凡是及齡公民,不分階級、性別、信仰和財產,都有這項權利。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不論在政府與參議會之中,都實行了「三三制」。什麼叫「三三制」呢?就是:人民選舉出來的各級參議會代表也好,各級參議會選舉出來的各級政府委員也好,中國共產黨自己規定,共產黨名額都不超過總數的三分之一。如果選舉出來的代表或委員,共產黨員超過了三分之一,就有一部分自請辭職,讓給次多數的非共產黨人士。這個制度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反對一黨包辦,反對一黨專政,而和各黨派、無黨派的各階級人士,更好地團結合作。中國共產黨是主張民主政治,反對一黨專政的。從共產黨本身起,就不做一黨包辦或專政的事。以上種種措施,保證人民有民主權利,保證政府是民主的政府。這是最好的民主制度。 ──摘自《中國共產黨的基本政策》 見《董必武選集》第110─112頁 ◎三三制的實質:政權共享 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的政黨,但在他成立的日子起,一直就主張聯合民主政權。民國十六年國共分裂是人家不要他,而不是他不肯和人家合作。內戰時他沒主張過無產階級專政,而是主張革命的統一戰線政權。廿五年的八一宣言、廿五年十二月的決議都是說明:一切反日反賣國賊的份子,不論他代表那一階級,那一政治派別,那一社會團體,那一武裝隊伍,都可以加入國防政府和抗日聯軍。 抗日開始以後,這類文件更多了。廿九年毛澤東同志在一篇文章上說: 「在政權問題上,我們主張統一戰線政權既不贊成別的黨派一黨專政,也不主張共產黨的一黨專政,而主張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聯合專政,既統一戰線的政權。共產黨人在敵人後方消滅敵僞政權建立抗日政權之時,應採取我黨中央會決定的三三制。不論政府人員中或民意機關中,共產黨員只佔三分之一,而使其他黨派及無黨無派人士佔三分之二。」 「不論何人,只要不投降不反共,均可參加政府工作,任何黨派只要是不投降不反共的,應使其在抗日政權下有存在與活動之權。」 三十年五月一日西北中央局制定在陝甘寧邊區的施政綱領上說明: 「本黨願與各黨各派及一切羣衆團體進行選舉聯盟,並在候選名單中確定共產黨員只佔三分之一,以便各黨各派及無黨無派人士,均能參加邊區民意機關之活動與邊區行政之管理。在共產黨員被選爲某一行政機關之主管人員時,應保證該機關之職員有三分之二爲黨外人士充任。共產黨員應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辦。」 拿共產黨在政權上的主張和孫中山先生的主張比較,完全一致,共產黨也和孫中山先生一樣這樣說就這樣做:陝甘寧邊區和敵後各抗日根據地都已實行了三三制。因爲他深切知道沒有各階級各黨派的聯合政權,不能發揚全民的民主力量,就不能有全民的民族解放的勝利。如果某黨派佔優勢政權就歸某黨獨霸,那是違反歷史規律,背叛民衆要求,必然要使革命走向失敗。 除有長久革命歷史的國共兩黨外,幾十年來屢仆屢起的,包括中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以至其他階層的民主運動,遠之如「好人政府派」近之如「救國會」「民主政團」以及某些較小的黨派。他們的綱領,都是要求「選賢與能」,要求政權大家有份。他們不贊成「一黨專政」,更反對把他們當「阿斗」。 三三制是共產黨約束自己的一個制度,人民不選或少選共產黨員,共產黨無權去要求他選或多選。但當選的共產黨員若超過三分之一時,共產黨就得辭去一些。爲甚麼要這樣?因要革命須要有堅強的領導的黨,而處於優勢的領導的黨,很容易走到把持包辦。把持包辦,不但廣大人民不滿意於當政的黨,黨的本身,也很不利。黨得不到羣衆的擁護,其黨必歸於失敗。 *** 舊社會遺傳下的劣性: 一,「自以爲是」。不管人是否「以爲是」而強人是我之是。他不知道世上的道理,是多方面的人才也是無窮的。「自以爲是」即令有幾分是而未必能成爲天下之公是,而常流爲所謂「成見」。 二,「惟我獨專」。這是權利慾或領袖慾的表現。生怕人來爭權利或者分權,於是排斥、忌刻,甚至屠殺隨之發生。 三,「以小失大」,個別利益,包在全體;各階級黨派的利益,包在全民族社會。然而人們往往見不及此,既然「外禦其侮」仍要「內鬩於牆」。 四,「互不信任」。由於上述三者,造成各黨派階級間深刻的裂痕,你懷疑我,我懷疑你,人家是人,無端疑之爲鬼;疑人爲鬼自己也變爲鬼,鬼道橫行,「特務成爲國是」。他不知道,揭開一看,原來不過如此,小的異完全可以統一於大的同。 這些劣性,是不易克服的,但必須克服。然後三三制才能實行、才能有實際。 *** 政權是人民的,黨是人民中前進部分,替全體人民爭取政權的。孫中山先生革命四十年,爲的「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爲四萬萬人找出路,不是爲若干國民黨員升官發財。共產黨也是一樣,一切爲着使「只要不投降不反共的均可參加政府工作」。 *** 什麼叫領導?「領導是帶路的意思」(毛澤東語),黨的主張合乎各個階級的利益,他知道跟着我黨來有好處;其次,黨員很積極,有信義,站在一切政治鬥爭的前頭,他知道跟着我們黨員走不會吃虧。少數人帶路走前,多數人在後面跟着,從沒有帶路人要比跟着走的人多的道理。靠人多強迫人家跟着走,那是押送,不是帶路。 *** 有些無黨無派的人士特別是從來就屏在政治之外的農民,對於參政不很積極。因而有些人說:不是不要他來,而是他不肯來;不是我要把持而是他們不提意見,或提的離題太遠,然而這,不是不能施行三三制的原因,而是從來沒過三三制即民主政治的結果。歷史經驗告訴人民的:要人民對參加政權有興趣,只有當權的黨一次又一次地把政權公開的事實擺在人民的面前,要人民知道,運用政權,也只有一次又一次地要他在政權與民意機關中練習。如果說「訓政」尚有某種意義的話,那末三三制就是訓政的最好辦法。 ──謝覺哉《三三制的理論與實際》 見《解放日報》1942年3月26日─27日 ◎全民民主優於階級民主:以三三製爲例 三三制的民主,比階級民主的內容更豐富,要有包涵同中之異的度量,和發現異中之同的見解,要有駕御一切的遠見,才能取得一切的贊成。然而一切都歸宗於一點:民主習慣,遵守決議,不以私害公。 目前民主作風的養成,共產黨員應爲首導,一,是共產黨員有實力的區域,易使人畏;所以他首先須約束自己。別人對的,虛心採取;自己不對的,馬上改革。追求真理,沒有成見。其次,共產黨人要知道黨外人士的生活習慣,不是和共產黨人一樣,否則會使他們感到不滿與不安。第三,要有誠懇說服的態度,要知道有槍的人一句話不謹慎,可以使人家一晚睡不着覺,而勉強使人家服自己,常常使人氣破肚子。如果說階級民主今天這樣明天仍是這樣,甚至後退;那末,三三制民主,必然是使政治一天賽過一天。因爲三三制內包有階級黨派的矛盾,矛盾是推進機;不進必然是矛盾爆裂或者窒息,而三三制也就不復存在。前進的綱領與建議,前進的工作效率和徹底執行──言行一致,上下一致,是三三制的營養劑。比如共產黨西北局的五一政綱,二屆參議會中某些決議和某些提議,不管提出的是誰,而因爲恰合於大多數人的要求,得到大多數人的擁護而見諸實施。於是三三制就更有力了。因此參加三三制各階級各黨派必須力求進步,否則不會在政權和民意機關中出色,尤其有實力的黨派,更應提高自己,以黨的卓越的政策和黨員的模範,行動加上「開誠佈公」,才能保持住與提高其領導地位。 ──摘自謝覺哉《三三制的理論與實際》 見《解放日報》1942年3月26-27日 ◎三三制:一黨專政的天敵 老百姓在解放區做了主人,就是說,解放區實行了民主。解放區實行了那些民主呢?解放區實行的民主有好幾方面,比如今天要說的「三三制」,就是政治上實行民主的一種辦法,一種制度,用這種辦法、這種制度,好讓各階級、各黨派大家都有機會來參加政府、管理國事。 要知道什麼叫三三制政策,我們看一看解放區的老大哥──陝甘寧邊區政府的情形,就可以明白個大概了。陝甘寧邊區政府完全是由陝甘寧邊區的老百姓民主選舉出來的。主席是林伯渠,大家稱他林主席,林主席本來是老同盟會員,革命幾十年,現在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副主席呢?副主席是李鼎銘,大家稱他李副主度,李副主度曾經服務教育界好多年,精通國醫,是陝北的公正紳士,不是共產黨員。邊區政府的廳長,比如教育廳長柳xx,是救國會派人士;比如教育廳副廳長霍連果,還有建設廳副廳長霍子樂,都是地方名流,也都不是共產黨員。政府委員會,十八個人中間,只有六個人是共產黨員。 在陝甘寧邊區,除去邊區政府有非共產黨員擔任重要職務以外,縣長、科長,以及鄉長、鄉文書以上的各級行政人員,也有很多是非共產黨員,統計起來,共有三千五百八十人;參加經濟文化工作的,也有二千二百一十人不是共產黨員。 共產黨員與其他黨派、無黨無派的人在一起辦事,互相商量問題,實行民主合作,共同建設邊區,大家一樣,在政府中間有平等的地位和權利,不管你是不是共產黨員,只要你所提出的意見在討論的時候,得到多數人的同意,那就能夠實行。比如,在一九四二年冬季開始,陝甘寧實行「精簡政策」,最初提出這個政策的,還是非共產黨員李副主席。 邊區政府是由邊區參議會,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選舉出來的。邊區參議員,當中也有許多非共產黨員,有國民黨員,有地主紳商的代表,有回族、蒙族少數民族的代表等等,他們又是從邊區各個階層、各個民族,各個黨派,以及各種不同信仰的人民當中,經過由下而上的普選運動,選舉出來的。 在參議會上,參議員們和衷共濟,不僅批評政府的工作,並且通過了許多議案,交給政府去做,還選舉出參議會常駐委員,在參議會閉會的時候來監督政府。常駐委員有九個人,其中只有三個人是共產黨員。 各位聽衆!十八個政府委員當中,只有六個是共產黨員,參議會九個常駐委員當中,只有三個是共產黨員,可見得,共產黨員在裏面所佔比例,都只佔三分之一。 爲什麼共產黨員只佔三分之一呢?這就是因爲實行了中國共產黨的「三三制政策」,這個政策規定參加政府工作的共產黨員,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好讓更多的其他黨派及無黨無派的人士參加到政府裏面來。 過去,解放區裏的老百姓熟悉共產黨,常常選出許多共產黨員來爲他們管事,自從共產黨規或無黨無派的人佔得更多一些;如果共產黨員當選的不夠三分之一,怎麼辦呢?那當然是選了多少,就算多少。 解放區爲什麼採取三三制呢?道理很簡單,因爲共產黨主張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政治,要廣大人民及愛國黨派、民主人士都來管理政權。中國人口很多,共產黨員佔一小部分,爲了要使黨外的廣大人民都有他們的代表來共同管理國事,所以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的政權機關裏,自己約束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中國共產黨反對一黨專政,反對象國民黨那樣,由一個黨的少數人來包辦政府,主張各黨派、各階級都有代表參加的聯合政府,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人民,現在都在努力爭取實現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現在,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還沒有實現,只有解放區實行了三三制政府,這就是地方性的聯合政府。 ──《解放日報》1945年12月7日 ◎政權開放才有利於黨的領導 讓我們設想,有這樣三個不同的縣參議會和縣政府:其一、縣政府和縣參議會都是清一色的共產黨員;其二、議會議員、政府委員會中,黨外人士都在半數以下;其三、真正實行了三三制。這三種縣政府在政策掌握上、工作方法方式上、工作作風上,會有什麼差異呢?在共產黨員思想意識的鍛鍊上、工作能力的培植又有什麼不同呢? 先讓我們看第一種。 議會、縣府都是清一色的共產黨員。黨員的第一個任務是服從組織決定,因此當一個任務到來時,他們考慮的第二個問題就往往是(而且不能不是)「如何完成這一個任務?」關於這一任務本身的政治意義在那裏?爲什麼要這樣做?這一個根本問題,卻不會發生爭論。對於黨外人士的心理如何看這一問題也很少考慮,因此對於政策的理解也就不會深刻,甚至對於政策的研究與把握失掉興趣。大家統都以「完成任務」爲滿足,逐漸發展的結果,是政治上的遲鈍,以至麻痹。 在工作制度上,極容易黨政不分,以黨代政,一方面議會和政府不能發揮其獨立的機能,在人民面前減低了它們的威信,同時也使黨委紛忙於日常的政務,反而疏忽了政治上的領導。大家都是黨員,做的是一件事情,討論的是一個題目,又何必挪移三個地方(縣黨委、縣議會、縣政府)開三次同樣的會?在工作方法方式上,因爲對於黨外少了解、全是自己人,因而就容易對於領導羣衆也常應用黨內的領導方式,強迫命令偏偏多於解釋說服;而黨員或幹部在羣衆間起的「模範作用」往往也十分勉強或過於突出。 結果是:黨的政策不能變爲廣大人民的主張,人民看到的只是「公家」加到自己身上的負擔;縣委、參議會、縣政府、以至羣衆團體的負責人,在人民眼裏多變成了「公家人」,不再是與他們血肉相關的「自家人」。 第二種怎樣呢? 因爲縣議會、縣政府都只有少數的黨外人士,黨外人士來時勉強,進門不敢講話,或少講話,辦事則敷衍表面。因而我們也就容易不把黨外人士當數,或誤以黨外人士當真沒有跟我們不同的意見,於是多數人已經討論決定了的東西,回頭來再特爲少數人開一次會,把原案照樣通過一番,日子一久,又感到太麻煩。黨外人士自己知趣,也就懶得參加這種黨政不分的會議了。於是一切事情仍舊習慣的進行起來:照樣地不研究政策,照樣地沒有解論,照樣的「完成任務」……。我們主觀上也許當真想跟黨外人士合作,但是實際上變成了「請客」,黨外人士也許當真打算到議會里來發抒他們的意見,到政府裏來施展他的抱負,但實際上卻做了「不愉快的客人」。 這種情形,對於共產黨員毫無好處;對於縣黨委的工作,依舊是個累贅,而縣議會則容易變成一個空洞的形式──甚至連形式也很難得保持。 在第三種情形下,局面就完全不同了。 黨外人士一多,大家就敢講話,他們或者根本就不同意我們的主張,或者是同意我們的主張而不贊同我們的辦法,或者同意主張辦法,而反對我們提出來的人選。在這種情形下面,共產黨員──首先是被選到議會里和政府裏去的共產黨員,就不能不細心的、深入的去研究並把握黨的政策,如果依舊是知其當然,不知其所以然,就不行了;另一方面,他就不能不注意研究別人的立場和意見,而想出種種的對策,使別人接受我們的意見,同時也接受人家意見的好處。如果依舊是自高自大,目無旁人,他們就會被孤立、受打擊,以至一事無成了。同時,他們也就不能不時時刻刻記憶自己是共產黨員,牢固的站穩自己的立場,爲抗戰和革命打先鋒、做模範。如果再馬馬虎虎、吊兒郎當,連羣衆都會公開指責你不配做共產黨員了。 於是黨的政策當更爲廣大人民所理解,黨員行動當更爲廣大人民所擁護,這便是革命勝利的保證。 其次在工作制度上也就不能不實行轉變了。黨已經不能代政,它就不能不主張與辦法上多用心思,不能不考慮通過政治領導爭取大多數以實現黨的主張的辦法,關於實際政務上的瑣細項目,它就只好放棄、也不能不放棄了。議會里既然有了不同意見的辯駁和鬥爭,它也就有了它的作用,再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形式;即使我們每一項主張能夠在議會上毫無異議的全體通過,這些主張本質上和以前也已經根本上有了差異,因爲它們已由黨的主張變爲人民的主張了。縣政府再根據議會的決定,負責制定詳細的、具體的執行方案和步驟,縣政府也就有了自己一定的責任和獨立的工作。 只有黨與政在工作上的明確分開,才適合於民主制度的體例;也只有各自獨立工作的建立,才能更潑辣、更有生氣的實現對於廣大人民的領導。 最後,在新的情況下,工作方法、工作方式以及整個的工作作風,也就不能不從頭到尾來個徹底轉變了:關着的門,必須打開;別人的意見,必須傾聽,強迫命令,必須取消;一意孤行也要「此路不通」了。 所謂掌握與貫徹黨的政策,所謂了解情況,學習並運用策略,只有跟黨外的主張與黨外的人士相接觸、相比較時,才有其實際的意義;所謂黨政分開,所謂改變作風,也只有在議會里、政府裏當真有了二分之一以上的黨外人士時,才更容易實現這一個轉變。 三三制不僅是符合於全體抗日人民的利益的政權形式,三三制還是鍛鍊我們的黨員、我們的黨的組織,使之真正成爲全體抗日人民、整個中華民族的利益的代表者、成爲引導他們走向勝利之路的帶路人的必須的途徑。我們一定要堅決的、毫無猶豫地實行三三制! ──《解放日報》1942年3月13日 ◎「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 ──1945年7月毛澤東與黃炎培的談話 有一回,毛澤東問我感想怎樣?我答: 我生六十多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不少不少單位都沒有能跳出這週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時聚精會神,沒有一事不用心,沒有一人不賣力,也許那時艱難困苦,只有從萬死中覓取一生。既而環境漸漸好轉了,精神也就漸漸放下了。有的因爲歷時長久,自然地惰性發作。由少數演爲多數,致風氣養成,雖有大力,無法扭轉,並且無法補救。也有爲了區域一步步擴大了,它的擴大,有的出於自然發展,有的爲功業欲所驅使,強求發展,到幹部人才漸見竭蹶、艱於應付的時候,環境倒越加複雜起來了,控制力不免趨於薄弱了。一部歷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榮取辱」的也有。總之沒有能跳出這週期率。中共諸君從過去到現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條新路,來跳出這週期率的支配。毛澤東答: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週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選自黃炎培着《延安歸來》第二篇「延安五日記」。 ◎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 政府是政權機關,它必須真正有權,而黨是領導政府工作的。我在這裏想談一談黨與政府的正常關係問題。 黨對政府的領導,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轄。黨和政府是兩種不同的組織系統,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黨的構成分子──黨員,在政府機關中工作,同時就是政府工作人員的一員。黨和政府這樣就發生了有機的聯繫。黨在政府中來實現它的政策,是經過和依靠着在政府內工作的黨員和黨團。黨只能直接命令它的黨員和黨團在政府中做某種活動,起某種作用,決不能駕乎政府之上來直接指揮命令政府。這是我們同志應當清楚了解的。 政府在黨領導下所頒行的法令,所公佈的佈告,所提出的號召,我們的黨組織和黨員首先應當服從那些法令,遵照那些佈告,響應那些號召,成爲羣衆中愛護政府的模範。黨包辦政府工作是極端不利的。政府有名無實,法令就不會有效。政府一定要真正有權。過去有些同志以爲黨領導政府就是在形式上直接指揮政府,這觀點是完全錯誤的。 ──《董必武選集》第54─55頁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政黨本身不是權力機關,不能凌駕於羣衆和政府之上 作者:徐特立(一九三八年三月七日) 政黨在政治上起領導作用,第一是政治上的領導,第二是組織上的領導。前者的任務,第一是政治理論的建立,第二是政綱的制定,第三政策的決定,第四是正確領導方式的確立。它應當因此而得到羣衆團體和政府深刻的認識和自動的執行,而不含任何的強迫與命令,這便是平常所說的黨的領導權。黨是沒有強迫執行命令的權力的,所以它沒有武裝,沒有監獄,也沒有法律上的制裁;它本身不是一個權力機關,只能靠它的黨員在政府機關中,羣衆團體中普遍的發生核心作用。 政黨的每個黨員都應該忠實於國家,忠實於民族,忠實於黨的政綱和政策的執行,在羣衆中成爲一個最前進的模範人物,然後能在羣衆中建立自我的信仰,建立黨的威信,然後能使羣衆團聚於黨的周圍,這就是所謂「起核心作用」。但這裏並不是用拉夫式強迫羣衆擁護黨,羣衆擁護黨是出於他們的內心作用。因此,我們領導羣衆是要靠政綱政策的正確,在事實上要成爲廣大羣衆生活意識所反映的要求。黨在羣衆的意識中要能夠使羣衆認爲黨是民族的,國家的及自己的救星,這才是真正的領導權。 至於普通所謂爭領導權並不是爭取政權,而是爭取自己所提出的政綱政策的實現。所謂「以黨治國」並不是用黨來代替議會,也不是以黨來代替政府,包辦一切政治,成爲黨的專政。把領導作用與政權混合起來,這在實際上便等於取消了黨。 其次,黨的領導作用不單純是提出一些政治主張去取得羣衆的接受,卻是經過各種組織而使它實現起來。因此,除經過黨的本身的核心組織之外,還要經過政府的組織(當權的黨)及各種羣衆團體的組織去實現自己的主張。假若政府的組織及羣衆團體的組織不健全,雖然有黨的組織,也就徒然成爲一個空洞的東西。所以我們要建立強有力的國家,在組織方面必須有政府、政黨及羣衆團體三種組織。 黨的任務是在領導;政府的任務是在行政,司法和立法;羣衆團體的任務是在使羣衆自治。三者的任務各有差別和範圍,而且互相聯繫着,缺一不可,兩兩侵犯也不可。政府有強迫作用,拿孔子的話來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即是政府的強迫作用;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深入羣衆的內心,卻是今日正黨的作用。在政府有上下級官階之分,對於羣衆有官民之分,這裏便含著名分的差別。可是在黨內,一切黨員都是同志,無所謂官階,也無所謂名分,更無所謂同鄉和同姓,一致統一在相同的政治主張下,沒有任何猜疑,而只有平等的批判和說服:就是黨內的處罰也只有勸告與警告,到了開除黨籍已是無以復加了,同時自己也可以自由退出所入的黨。因爲黨不是權力機關,而只是領導機關,用通俗的話來說,假若我們認爲政府是父親的話,那末,黨卻便是母親。 黨的專政只能說是黨的政治主張透過政府而達到實現,並不是用黨來代替政府執行政權。而透過政府也是由自己的黨員在政府中起核心作用,而不是黨對政府下命令和強迫政府執行。更不是政黨駕乎政府之上,而是各別的獨立機關,各有各的上下級關係。即黨被羣衆和政府所推重,也不是認爲黨是他們的上級,在組織應該服從,而是爲着黨綱及政策的正確,是一種救國救民以及救自己的主張,同時黨員也是羣衆所推崇的模範;因此黨的「黨德」和黨的政綱不是在羣衆和政府機關之上。倘若認爲「黨」是組織上在羣衆和政府之上,那就必然會走到強迫羣衆和命令羣衆的路上去,而使一個國家形成兩重政府的形態。如果黨的命令和政府的命令是一致的,則成爲屋上架屋;如果黨的命令與政府的命令是岐異的,則羣衆無所適從。故此政黨必須集中精神於分析國際國內形勢,而決定正確的政綱和政策;不可降低自己的工作重心,而替代政府執行一切政務。 政黨以政治爲它的生命,每一個時期的政治轉變,必須竭盡全力發動全黨來迎接這一轉變,把國家社會乃至把整個國際轉危爲安。在這種嚴重潮流之中,某一個政黨起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那麼它自己的本身也就安如磐石,誰也不願意推翻它,同時也就不能推翻它,而且還會擁護它。因此,稍有歷史的政黨,不會把爭權奪利去代替救國救民的任務,也不會把黨的專政看做是黨的權利,而不看做是黨的義務。如果以爭權利來代替專政,那麼,就會使黨員變成黨官,政治家變爲政客,政黨變爲政客的集團。專政的意義弄錯了,結果國家遭到滅亡,自己的黨也會被敵人毀滅。同時一切政黨都應該擁護自己階級的利益,但是隻見近利而不見遠利,及只見狹隘的階級利益而忽視朋友的利益,也是嚴重的錯誤。尤其是在以黨專政的口號下,變爲以黨專利,更爲嚴重。因爲他不顧到朋友的利益,就得不到朋友的幫助,孤軍獨戰,結果就變爲此路不通。例如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的政黨,馬克思是他們的老祖宗。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上說:「共產黨是站在無產階級的利益上」。同時另一處地方又說:「共產黨主張廢止私有財產,而不是廢止小農民的財產和小職工的財產」。列寧也是共產黨的首領,他認爲農民大衆和殖民地國家都是無產階級的同盟軍,殖民地國家和農民的利益是無產階級同盟軍的利益,間接就等於無產階級本身的利益。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國家,在帝國主義進攻時,全民族都陷在水深火熱中,如果離開了整個民族的利益,而只站在狹隘的階級利益上,使得國家滅亡,而自己的階級也會同歸於盡。在這種情況之下,還不愛惜朋友,幫助朋友,以致犧牲了朋友的利益,結果犧牲了整個民族利益,也就是等於犧牲了自己階級的利益。目前法國及中國的天主教也和共產黨合作,因爲他們都知道目前共同的敵人是世界的侵略陣線,威脅了一切人類。這並不是說,朋友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絕對相等,但是在一定範圍內,共同的利益是絕對相等的。因爲政黨自己本身不是等於朋友,所以不能和朋友合併爲一黨,也不能夠隨便拉朋友進自己的黨裏來。 黨的專政是保證政綱政策的實現,而實現的是大多數的朋友,卻不是單純的自己的黨員,如果一切都要自己的黨員來執行,那就無須要領導了。所謂「領導」也就是政黨對友軍起核心作用。怎樣才能起核心作用?就是站在共同的利害上竭力幫助友軍,使友軍健全起來,以便達到共同的目的。蘇聯只有一個政黨,而政府中負責人不一定全是共產黨員;一九三O年,蘇聯聯邦中的日爾曼共和國的勞動部長便不是黨員。而蘇維埃的代表,只能保證黨員佔多數;中國共產黨在江西時教育部就有許多非共產黨員,其中科長如賴子玉君,馮觀潮君都不是黨員,師範學校校長羅欣然也不是黨員。目前邊區政府柯柏年任編審科長,董純才任科員,均不是黨員。不久以前,孫銘勳由邊區政府主席團委任他爲教育委員,而孫是延安師範的教員,亦非黨員(延安師範是西安省政府辦的)。社會教育科長楊其華,同樣不是黨員。因爲有許多人才,有專門學識和經驗,他們自己不願意加入黨,卻願替政府工作。或者有些人條件不夠入黨,但在政府負責卻有餘;因爲政黨和政府不是完全無差別的。如果行政人員不問他們願意不願意而強迫他們加入黨,那末,黨的組織就會不能鞏固起來。如果沒有入黨資格的人就不許在政府負責,那麼就要遺棄許多有用的人才。在過去蘇聯紅軍中的軍長師長,不一定是黨員,但軍隊中的政治委員必須是黨員。因爲司令員是由政府委任指揮軍隊的,政治委員是由黨委任指揮黨員,保證黨和政府決議案執行的。現在國民政府的工作人員也有許多非國民黨員,可見以黨「專政」不是政府機關都用黨員,而只有保證黨的政策和政綱能夠實現。怎樣實現是要經過廣泛非黨員的羣衆,而自己的黨員,只是羣衆的核心。在一個國家內的組織力量,是政黨政府及羣衆團體。政黨在政治上和組織上盡領導責任,而不干涉行政和命令羣衆。政府用他的最高權力在黨的領導下保衛國家,他的威權是用來對敵人,而不是用來對友邦及對自己的羣衆。羣衆團體擁護政府,擁護當權的黨,在不妨礙整個社會利益,國家利益條件下,而保障自己特殊的自治權利。以上三種組織互相爲用,缺一不可。三者均健全,則天下無敵,缺一就要削弱,缺二就是倖存,走到滅亡是必然的。 ──《徐特立文集》原題《政黨與政府》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版 ◎民主的正軌:毫無保留條件地還政於民 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 什麼是主權在民?依照孫中山先生的民權主義,是人民對政府有選舉權和罷免權,對政制法律有創制和複決之權。只有人民真正得到了這四種權,才算具備了民主國的基本條件;如果這種權不在人民手中,也就是說這個條件若不存在,就不算完成了這個國家的民主建設。 因此,建設一個國家的民主,第一個標誌,第一個步驟,就是把上述四權交給人民,不作一絲一毫的保留;政府的負責官員,由人民來選舉,從人民中間產生;政府的大政方針、政令法律,由人民來決定,由人民來創制;政府官員的失職或政策法律行不通,是違反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就可以罷免他或撤廢它。一個國家是不是實現了民主,執政當局是不是有誠意實現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應有的權利,毫不保留地交給人民;並且對於人民實行這幾種權利,是不是毫無保留地加以尊重。 根據這種標準來衡量我們當前的政治局勢,就可以知道,我們要完成民主建設,首要的任務就是還政於民,就是把人民應有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真正交還給人民。如果離開這四種人民權利,甚至任何人民應有權利都不交給人民,而高唱實施民主憲政,還政於民,那就未免是空談了。 實現民主,完成民主建設,在一切主權還不在人民手中的地區,問題是立刻使人民有權,立刻把人民的權利交還給人民,而且是毫無保留條件的實行還政於民,產生民選的政府,建立民主的體制,頒佈人民決定的政令法律。至於在陝甘寧邊區和敵後廣大的解放區,已經建立了人民選舉的政權,組織了服務於人民的軍隊,解除了人民的痛苦,改善人民的生活與教育,就是說,人民無論在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文化上,都已實現了充份的民主,在這些地方,問題就是要在法律上予以承認和保障。只有這樣才能顯出還政於民的誠意。 民主的正軌是人民有權選舉政府,有權決定法律。合於這正軌的就是民主,不合於這正軌的就是不民主。前者應該得到發揚光大,而後者應該立即改途易撤,真正還政於民,這不是顯而易見的事麼?然而有些不願意中國實現民主的人,不願意中國從落後進展到民主進步的人,他們空談實現民主,卻不把任何一點自由交給人民;不但如此,對於人民已經得到自由權利的地方,他們還要加以取消,說是取消了這些民主,才能夠實現民主。這樣一來,倒好象政府不由民選,法令不由民立,才叫做民主;而人民選舉的政府,人民決定的法令,反而是不民主了。言論出版集會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碼條件,但他們認爲要求這些條件,是阻撓民主。沒有黨派的合法地位,沒有取消一切限制人民的法律和組織,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但他們認爲提出這些要求,就是反對還政於民。在他們的世界裏,簡直一切都是顛倒的了。 民主的正軌是人民有權,人民作主,這是全國人民無不知曉的事。抗戰八年來,人民的要求就是要得到應得的權利。邊區和解放區一萬萬以上的人民已經得到的民主權利應該保持,不能保持就是取消民主;大後方和敵佔區人民是沒有得到民主的,現在應該得到,如果不讓他們得到,就是阻撓民主。世界是民主的世界,中國也應該是民主的中國;在民主的中國,取消民主和阻撓民主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何實現民主呢?請走上民主的正軌: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新華日報》1945年9月27日社論 ◎政府的權威,不是建築在羣衆的畏懼上,而是建築在羣衆的信任上 政府有權,要爲羣衆做事,爲羣衆謀幸福,不應該妨害羣衆、壓迫羣衆。邊區個別地方政府有脫離羣衆的現象,這是政府工作中很嚴重的病態。 邊區政府權源出於羣衆,政府負責人是羣衆代表選舉出來的,這已表明政府和羣衆關係的密切。政府的行政權,已深入到社會的基層。政府要傾聽羣衆的呼聲,採納羣衆的意見,了解羣衆的生活,保護羣衆的利益,但這還不夠,還要使羣衆敢於批評政府,敢於監督政府,一直到敢於撤換他們不滿意的政府工作人員。這樣,羣衆才感覺到政權是他們自己手中的工具,政府才真正是他們自己的政府。 羣衆對政府的批評也許有錯誤的可能,政府所做的,也有時爲羣衆所不了解,因而發生誤會。這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向羣衆解釋,說服羣衆,切不可打擊他們,更不應當對他們藉故報復。我們要相信羣衆是可以說服的。 至於那些敵探、漢奸、託匪及專心破壞政府威信、妨害政府工作的壞傢伙,政府決不能放縱他們,但必須在羣衆中揭穿那些害蟲的罪惡,用羣衆的力量來懲治他們,而不是政府簡單地判罪了事。政府的權威,不是建築在羣衆的畏懼上,而上建築在羣衆的信任上。羣衆一經信任政府是他們自己政府的時候,政府在當地就有無上的權威。 ──《董必武選集》第55-56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黨員犯法應加重治罪 邊區政府是我們黨領導羣衆建立起來的,政府也在黨領導下工作。政府所頒佈的法令,所定的秩序,我們黨員應當無條件地服從和遵守。那些法令和秩序是我們公共生活所必須,而且法令和秩序是經過了一定的手續才制定出來的,秩序是經過一定的時間才形成起來的。在制定和形成時已經滲透了我們黨和我們自己的意見和活動。我們如果違背了政府的法令,破壞了社會的秩序,我們自己必須負責,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 我聽說我們邊區有些黨員同志犯了法,因爲他自以爲是黨員,想不受政府的審判和處罰;而有些地方黨組織也覺得黨員犯法,是黨內的事,讓他逃避政府的審判和處罰。這都是不對的。國民黨在全中國範圍內因爲它的黨員不遵守它領導的政府所頒佈的法令而遭受到國人的痛惡,這是我們應當拿來作爲鑑戒的。黨員應當自覺地遵守黨所領導的政府的法令。如果違犯了這樣的法令,除受到黨紀制裁外,應比羣衆犯法加等治罪。爲什麼呢?因爲羣衆犯法有可能是出於無知,而我們黨員是羣衆中的覺悟分子,覺悟分子犯罪是決不能寬恕的,是應當加重處罰的。不然的話,就不能服人。從前封建時代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傳說,從這傳說中很可以看出人民希望法律上平等的心理。難道說我們共產黨不應當主張比封建時代傳說下來的一點法律上的平等更前進一步嗎?我請求邊區黨通過一個決議,警告我們黨員必須遵守邊區政府的法令。黨員犯法,加等治罪。這不是表示我們黨的嚴酷,而是表示我們黨的大公無私。黨決不包庇罪人,黨決不容許在社會上有特權階級。黨員毫無例外,而且要加重治罪,這更表示黨所要求於黨員的比起非黨員的要嚴格得多。 ──《董必武選集》第58-59頁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