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樓剛綜合報導)有人想盡辦法要生個孩子,有人卻把自已的孩子當成動物一樣的隨意遺棄。3個月前,年輕媽媽小韓抱着一個4個月大的男嬰,來到鄰居萬女士的家。小韓稱,其父開車撞死人,要趕回肥東老家,請萬女士給孩子當幾天褓姆,日薪140元。時間過去3個月了,小韓仍未出現,萬女士雖然一分工錢沒拿到,仍盡心照顧着被生母棄養的男嬰。 據《安徽商報》2016年3月14日報導,萬女士家住合肥臨泉東路陳大郢小區某棟2樓,2015年12月10日,租住樓下的女子小韓抱着4個月大男嬰找到她家,「小韓說,她的父親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撞死人,她要趕回肥東縣老家處理事情。」 萬女士說,小韓求我幫她照顧幾天孩子,最多一個星期就回來。孩子照料費每天140元。 萬女士答應了。可萬女士沒想到的是,小韓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看過孩子。「小韓失聯期間,曾給我發過一條短信,說她在三亞回廣州的路上,過年前能把孩子接回家。」萬女士稱,短信是2月5日發來的,可我一直等到除夕上午,還是沒見到她。 萬女士的父親說,過年之後到現在,他和女兒始終聯繫不上小韓。 鄰居撫養自掏萬餘元 經濟吃不消只好報警 「孩子一個星期喝完一罐300元的奶粉,用完一大包紙尿褲。」萬女士告訴記者,小韓出走的三個月,她不僅一分錢工資沒拿到,還自掏一萬多元給孩子買奶粉和紙尿褲。 「家裏的土雞蛋,我捨不得給我15歲的兒子吃,也得保證這孩子的營養。」萬女士坦言,這樣沉重的負擔再延續下去,實在吃不消了。 小韓的身分證複印件顯示,她1991年出生,家住肥東縣八斗鎮。前幾天,萬女士去八斗鎮打聽小韓的下落,未果。 萬女士說,經轄區派出所調查,25歲的小韓育有兩女一子,最大的女兒已有10歲了。去年,小韓與丈夫離婚後,獲得男嬰的撫養權。12日,八斗鎮派出所有關人員向記者證實萬女士的說法,表示警方正積極尋找小韓的下落。 生父及外公拒絕撫養小男嬰 萬女士說,3個月來,小韓租住處始終屋門緊鎖,她多次敲門無人應答。13日,記者多次撥打小韓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給她發訊息也沒回復。 記者隨即聯繫上男嬰的父親徐磊。「去年,小韓跟我離婚了,法院把兒子判給她撫養。」徐磊稱自己不便露面,「現在兩個女兒都是我來撫養,再撫養兒子實在沒有精力,既然法院把兒子的撫養權判給前妻,就讓她來帶。」 採訪中,記者得知小韓的父親居住在肥東縣梁園鎮,記者隨即聯繫上她的父親韓師傅。「我根本不知道女兒生兒子的事情。」 聽到女兒說他開車撞死人,韓先生氣憤地說,「我連車都不會開,怎麼上高速公路撞人?」韓師傅說,女兒不到15歲就跟別人生下孩子,前兩年一回家,就跟我要錢,這樣的女兒我實在不敢認了。韓師傅拒絕替女兒撫養這個孩子。 可憐的小男嬰跟了一個不負責的媽,媽媽不要他了,連親人也把他當人球一樣踢來踢去的。所幸還有好心的萬女士照顧他。 爺爺奶奶願意撫養 律師稱家人可變撫養權 此男嬰被生母棄養,他的爸爸和外公也不要。一遭下來,當了3個月「媽媽」的鄰居萬女士只好把孩子抱回自己家。 13日,該事件有了轉機。萬女士告訴記者,家住肥東縣八斗鎮的曹師傅是男嬰的爺爺。當日一早,60多歲的曹師傅託親戚聯繫上她,稱自己和老伴兒願意接過孫子的撫養權。可如何操作,老倆口不清楚。 「法院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母親,作爲孩子的爺爺奶奶,未徵得母親的同意,可以撫養孩子嗎?」對於此事,律師認爲,小韓的行爲已經構成了遺棄,但孩子沒有發生受傷或死亡等嚴重後果,所以她的行爲沒構成遺棄罪。 對於孩子如何安置?律師認爲,最好由孩子的父親出面,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權。或者由村委會指定孩子的爺爺、奶奶等其它近親屬爲監護人,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爲什麼生而不養?爲什麼要貪圖一時的快樂而造成小孩的悲哀。沒有親生父母親的關愛,給人收養的孩子命能好到哪去?小男嬰雖然有爺爺奶奶願意扶養,但畢竟老人家年紀也大了,能有多少精力照顧小孩子的成長? 保守估計,中國農村留守兒童超過6,000萬,並且日益增多。事實上,城市裏這樣的留守兒童仍然大量存在。這些孩子的父母的確有一大部分是出於經濟原因,但是,更多原因在於這些年輕父母們沒有意識到自己身爲父母的責任,或僅僅是不願意被孩子捆綁自己的自由。 對於那些生而不養的父母,我們只能勸告。如果父母仍然意識不到問題,那麼總有一天,你的孩子會用自己的行動讓你看到問題到底有多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