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楼刚综合报导)有人想尽办法要生个孩子,有人却把自已的孩子当成动物一样的随意遗弃。3个月前,年轻妈妈小韩抱着一个4个月大的男婴,来到邻居万女士的家。小韩称,其父开车撞死人,要赶回肥东老家,请万女士给孩子当几天褓姆,日薪140元。时间过去3个月了,小韩仍未出现,万女士虽然一分工钱没拿到,仍尽心照顾着被生母弃养的男婴。 据《安徽商报》2016年3月14日报导,万女士家住合肥临泉东路陈大郢小区某栋2楼,2015年12月10日,租住楼下的女子小韩抱着4个月大男婴找到她家,「小韩说,她的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撞死人,她要赶回肥东县老家处理事情。」 万女士说,小韩求我帮她照顾几天孩子,最多一个星期就回来。孩子照料费每天140元。 万女士答应了。可万女士没想到的是,小韩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孩子。「小韩失联期间,曾给我发过一条短信,说她在三亚回广州的路上,过年前能把孩子接回家。」万女士称,短信是2月5日发来的,可我一直等到除夕上午,还是没见到她。 万女士的父亲说,过年之后到现在,他和女儿始终联系不上小韩。 邻居抚养自掏万余元 经济吃不消只好报警 「孩子一个星期喝完一罐300元的奶粉,用完一大包纸尿裤。」万女士告诉记者,小韩出走的三个月,她不仅一分钱工资没拿到,还自掏一万多元给孩子买奶粉和纸尿裤。 「家里的土鸡蛋,我舍不得给我15岁的儿子吃,也得保证这孩子的营养。」万女士坦言,这样沉重的负担再延续下去,实在吃不消了。 小韩的身分证复印件显示,她1991年出生,家住肥东县八斗镇。前几天,万女士去八斗镇打听小韩的下落,未果。 万女士说,经辖区派出所调查,25岁的小韩育有两女一子,最大的女儿已有10岁了。去年,小韩与丈夫离婚后,获得男婴的抚养权。12日,八斗镇派出所有关人员向记者证实万女士的说法,表示警方正积极寻找小韩的下落。 生父及外公拒绝抚养小男婴 万女士说,3个月来,小韩租住处始终屋门紧锁,她多次敲门无人应答。13日,记者多次拨打小韩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给她发讯息也没回复。 记者随即联系上男婴的父亲徐磊。「去年,小韩跟我离婚了,法院把儿子判给她抚养。」徐磊称自己不便露面,「现在两个女儿都是我来抚养,再抚养儿子实在没有精力,既然法院把儿子的抚养权判给前妻,就让她来带。」 采访中,记者得知小韩的父亲居住在肥东县梁园镇,记者随即联系上她的父亲韩师傅。「我根本不知道女儿生儿子的事情。」 听到女儿说他开车撞死人,韩先生气愤地说,「我连车都不会开,怎么上高速公路撞人?」韩师傅说,女儿不到15岁就跟别人生下孩子,前两年一回家,就跟我要钱,这样的女儿我实在不敢认了。韩师傅拒绝替女儿抚养这个孩子。 可怜的小男婴跟了一个不负责的妈,妈妈不要他了,连亲人也把他当人球一样踢来踢去的。所幸还有好心的万女士照顾他。 爷爷奶奶愿意抚养 律师称家人可变抚养权 此男婴被生母弃养,他的爸爸和外公也不要。一遭下来,当了3个月「妈妈」的邻居万女士只好把孩子抱回自己家。 13日,该事件有了转机。万女士告诉记者,家住肥东县八斗镇的曹师傅是男婴的爷爷。当日一早,60多岁的曹师傅托亲戚联系上她,称自己和老伴儿愿意接过孙子的抚养权。可如何操作,老俩口不清楚。 「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未征得母亲的同意,可以抚养孩子吗?」对于此事,律师认为,小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但孩子没有发生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所以她的行为没构成遗弃罪。 对于孩子如何安置?律师认为,最好由孩子的父亲出面,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或者由村委会指定孩子的爷爷、奶奶等其它近亲属为监护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为什么生而不养?为什么要贪图一时的快乐而造成小孩的悲哀。没有亲生父母亲的关爱,给人收养的孩子命能好到哪去?小男婴虽然有爷爷奶奶愿意扶养,但毕竟老人家年纪也大了,能有多少精力照顾小孩子的成长? 保守估计,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000万,并且日益增多。事实上,城市里这样的留守儿童仍然大量存在。这些孩子的父母的确有一大部分是出于经济原因,但是,更多原因在于这些年轻父母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为父母的责任,或仅仅是不愿意被孩子捆绑自己的自由。 对于那些生而不养的父母,我们只能劝告。如果父母仍然意识不到问题,那么总有一天,你的孩子会用自己的行动让你看到问题到底有多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