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9月13日,新華網刊登了一則消息,說印度法院判處4名成年輪姦案被告全部死刑,處以絞刑。六名輪姦犯中,主謀在關押期間自殺,另一名案發時未成年(差幾個月就滿18歲)的最殘暴被告(6人中最惡劣行爲都是其所爲),今年8月被判處三年感化教育。當時的判決引發公憤。 受害人律師被迫出手 9月14日,李天一的主辯律師陳樞在博客中,發表了《關於對李天一被控強姦案辯護的辯護──對所有深度質疑的回覆》。 9月16日,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通過新浪微博發文,被迫披露更多案情,並回應李家的質疑,說李天一們輪姦時駕輕就熟,都是強姦、輪姦的老手兒。田參軍發表了《關於對李天一被控強姦案辯護的辯護──對所有深度質疑的回覆》來闡述部份原本不願意透露的事實。 田參軍在博文中說:李天一等涉嫌強姦案件,因爲具有「名人之後」、「未成年」和「輪姦」等等敏感因素,社會輿論一開始就牢牢地聚焦在這個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因爲要保護涉案的未成年人及被害人的隱私,本案的諸多信息都是不能對外公開的。 田參軍寫道: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本案的很多信息還是透過不爲人知的渠道,一點一滴地不斷地向社會滲透。更令人深感遺憾的是,這些被「走私」出來的信息,很快被人或者添油加醋,或者改頭換面,或者借屍還魂等等,改造成了謠言,在社會上廣泛傳播,遺毒深遠。 博文還說:還有的人,根本沒有掌握任何案件信息,卻故意捕風捉影,甚至無中生有,到處捏造和散佈對自己有利的謠言,抹黑對手,混淆視聽。 現在,一審法院的審理工作已經全部完成,不日即將公開宣判。但與此同時,各路人馬的造謠生事也在快馬加鞭,幾乎達到了登峯造極的程度。現在,社會上對這個案件的認識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混亂。這種模糊混亂的狀態,令大衆感到越來越惱火,越來越厭倦。 輪姦案犯們輪姦時駕輕就熟 博文還解釋了爲何要爆出「李天一及其同夥輪姦時駕輕就熟」,田參軍律師的這個博文當天被新華網轉載。 博文寫道:陳律師開宗明義地指出,他的寫作目的是「還原本案的事實真相,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但是,在後面的行文中,陳律師卻身不由己地偏離了案件事實,情不自禁地進行了大量的假設和揣測……本律師就李天一等被控強姦案與陳律師進行商榷,同時也破例對案件事實進行適度披露,希望通過展示相關證據,擊破不實言論,澄清案件事實,真正還原事實真相。 博文說,應廣大網友的強烈要求,本律師就李天一等被控強姦案與陳律師進行商榷,同時也破例對案件事實進行適度披露,希望通過展示相關證據,擊破不實言論,澄清案件事實,真正還原事實真相。 李天一的主辯律師陳樞發文聲稱,「李天一沒有爲發生性行爲而實施暴力」。其理由爲「由於被害人一直是主動出臺賣淫,因此李天一等對所謂被害人實施暴力沒有任何動因,未成年人等對所謂被害人實施暴力與生活邏輯明顯不符,事實恰與此相反。」 田參軍律師在博文中舉例說:比如李天一2月25日親自供述,「我和張某某(同案)還有王某先是摁着她並且捂住她的嘴,我們還說,你這個婊子別鬧了,裝什麼清高,後來我和王某、張某某(同案)就抽了她幾個嘴巴,不讓她喊,後來她就不太喊了」。 2011年9月15日,李天一因構成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一年,2012年9月獲釋。過了不到5個月,2013年2月因輪姦被刑事拘留,3月7日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7月8日被正式提起公訴。 3月8日,審訊時,司法人員問:「在電梯裏你爲什麼打這個女子?」李天一親自供述:「在電梯裏面因爲她罵了我,我才打的她」。 田參軍律師透露,五名被告人在同被害人楊女士發生性關係之前,並沒有徵得被害人楊女士的同意,相反,在被害人楊女士意欲逃離及反抗過程中遭到李天一等人毆打及謾罵。 比如,被害人楊女士在2月20日陳述:「我問坐在我左邊的那個穿黑色外套和灰色阿迪達斯運動褲的人(即李天一):張某某在哪兒,他說:你不用管張某某在哪兒,今天晚上你就是我們的。後來我就不停的央求他們放了我,他們不同意。」 進入湖北大廈8915房間後,被害人更是苦苦哀求五被告人放過自己,不要碰自己,同樣遭受毆打和辱罵。李天一先命令被害人楊女士自己脫衣服,見被害人楊女士沒有動,就指示王某收拾收拾被害人楊女士。王某隨即連踹被害人楊女士頭部四腳。 田參軍律師透露,比如被告人大魏2月22日供述:「李天一對被害人楊女士說開始吧,趕緊脫,楊女士不脫,李天一對王某說,兄弟上!王某拽着楊女士的頭髮將她拉到衛生間和單人大床之間的夾縫,楊女士蹲在地上,王某踹楊女士的頭,楊女士就哭了。」 楊女士的衣服被強行脫光後,先由李天一對被害人楊女士實施了性侵害,隨後依次是王某、大魏、張某某(同案)和小魏。五名被告人都成功地對被害人楊女士實施了性侵害,五人在對楊女士輪流強暴的同時,還採取極爲卑劣的方式侮辱她。 田參軍律師在博文中透露,五人在實施這些行爲時,事先沒有商量,現場也無人指揮,但是配合得非常默契。由此可見,此五被告人對以這種方式對女孩子進行性侵犯非常熟悉,可以說是輕車熟路,遊刃有餘。 據官方報導,被抓捕時,車上有4個輪姦犯,還有一個年輕的女孩子,看來又要帶到哪裏去糟蹋。 9月16日,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通過新浪微博適度還原了事實真相。 9月17日,新華網以《網曝李雙江舊文證李天一涉案時已滿18歲》爲題轉載了《網易娛樂》的報導,其意盡在不言中。 ◎ 應依照朱德孫子的判決尺度,別想逃脫審判 報導說,近日,有網友曝出在河南省婦女聯合會創辦的雜誌《婦女生活》2002年第7期,首篇刊發了李雙江《家教的關鍵是塑造孩子的性格》一文。其中李雙江對李天一描述爲:「李天一當年8歲,讀小學三年級。」 據此,如果文章是2002年所寫,李天一今年已經19歲;如果文章是李雙江以前所寫,李天一今年大於19歲。所以,在輪姦案發生時,李天一至少已年滿18歲。
李雙江的文章說:「我兒子叫李天一,小傢伙圓圓的腦袋,胖乎乎的臉蛋,烏溜溜的黑眼珠,長得虎頭虎腦的,很可愛。他聰明伶俐,今年才8歲,正上小學三年級,能背200多首唐詩,唱幾十首歌曲,畫也畫得不錯,被大家稱爲『小天才』。 由於我和妻子夢鴿都很忙,兒子是由他姥姥帶大的。加上幼兒園、小學低年級的老師幾乎全是清一色的女性,所以兒子得到的幾乎全是軟綿綿的愛。身處這樣的環境,兒子性格有些軟弱,脂粉氣較重,缺乏男子漢的陽剛之氣,有時在學校還難免受孩子們的欺負。所以,現在我就有意的培養他剛毅、果敢的男子漢品質。 在大多數孩子心中,父親是英雄,可以給他帶來安全感和信賴感。經常和父親一起愉快玩耍的孩子,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性。而我一直忙於事業,與兒子相處的時間不多,兒子對我較『陌生』。發現這一苗頭後,從2(X)0年開始,我經常抽時間跟兒子交流,與他一起做遊戲,星期天還與他比賽爬山、游泳。興之所至,我還趴在地上讓兒子當馬騎,我們父子倆玩得很痛快。」 如此說來,李天一從小得到的都是女性的關愛,從姥姥到幼兒園、小學低年級的老師都是女性,奇怪的是,爲什麼李天一反而專門暴力性侵女性呢?這不是畜牲麼?要是在印度,就處以絞刑了。 在中國,輪姦被槍斃也不是沒有先例,朱德的兩個親孫子一個被槍斃,另一個判無期徒刑,中共在根據地的時候,排位上是「朱毛」,朱德在前,毛澤東在後。有人說:這些輪姦犯的家長與朱德的地位相差天壤之別,朱德的孫子被槍斃了,李雙江的獸行兒子有什麼資格可以網開一面?!△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