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遺體打撈無法兩全的原因是,救援隊的最終方案是在百米深井中,置入特製鑽頭與刀片切割鋼管,以擴大面積打撈沉入淤泥中的男童,不過此法同時也將嚴重肢解遺體,讓小小的生命落得屍骨不全。
面對這場失敗的救援,民間專家和公衆都有頗多疑問。一位有30年井下打撈經驗的老師傅深感不解,在救難人員試圖逐節拉出抽水管時發生兩次斷裂,致孩子受水波震盪,從水下1.8米再度墜落水下40米外。他推測,兩次拉拔抽水管均告失敗,表示該井內的水泵要嘛被卡死,要嘛被泥沙壓住,而對此現象他不可思議表示從業30年還未碰過。此外,更有激動民衆認爲孩子是被所謂專家害死的。因爲在這次救援當中,可算是國內井下救援規模較大的一次。但即便國內專業救援隊精銳盡出,許多救援方案還是屢試屢敗,甚至有到一半就停下來,這算救人還是做實驗?因爲耽誤的不是時間,而是孩子的生命。
然而事實上北京3歲男童的墜井,和發生在全國各地任一樁墜井意外無異,而且類似案件也每天都在大城小鎮上演。這些原本是方便城市居民生活的設施井道,不論是空調井、地熱井、水溝、下水道,卻成民衆必經路上危險潛在的奪命陷井。而往往這些深度下去和活埋無區別的城市黑洞,讓走路,騎車,開車的人墜落身亡的悲劇屢見不鮮。而全國拼命城市化,主管部門關注的是開發力度,對於如此高危公設所帶來的安全隱患,絲毫不放心上奪走多少國人生命。
究竟每年這樣死亡的孩子和民衆有多少?從來都沒有官方的統計,也不見官員被究責。就算人死不能復生,但總要有人負責。而誰該爲這些人的死負責?心存僥倖的第一線工人?毫無公共安全意識的施工方?但爲何危險的建設施工,其安全性竟然全繫於一塊井蓋或警告標誌上?不要說3歲娃看得懂警告標語嗎,就算大人也經常因路上一夜之間冒出的坑洞而失足陷落。難道相關監督部門可以高枕無憂?那成立這些部門所爲何事?若更深一層追問,城管呢?每天在巡視,那爲什麼任由危險工地開放而無安全圍籬?媒體呢?央視每次類似新聞的報導,都在熱鬧救難人員的英勇壯舉,甚至與美、日救援專家現場熱線聯繫,卻從不曾檢討官員也有責,或呼籲政府應該在打井挖地相關施工的審批上儘快立法。
究責之外,要如何防止下一個生命的墜落?難道每次意外後,就只能是肇事者與罹難者之間的賠錢了事?相信再有多少個零,沒有家屬想拿親人用生命交換來的錢。朝陽區男童出事那天正好滿三週歲,9月份就要上幼稚園。但北京生活大不易,原本男童母親已在考慮帶孩子回安徽老家。只是如果政府的一切施政作爲,不是把人的生命與安全作爲首要條件來設想,那如何相信這個政府是愛人民的?那人民回到哪裏不也一樣處處有陷阱?
眼看頭七日將近,北京男童能否保住自己的遺體?或許在一個默認人肉與器官都可以買賣的政權下,衆人期盼3歲男童可以保住全屍,是奢求,也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