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在他所居的村民眼裏,是一個老實、木訥、重親情、講義氣的「好人形象」,曾經在鄉里幹着「上河沙」的活兒,挖沙業務被人承包後,他轉而到集裝箱碼頭「扛包」,他的最後一份正式工作是中巴車司機。直到2011年,當他已涉嫌成爲累犯的情況下,在父親去世當天,他依然冒險潛回家中,爲其父親送終,尤此可見其人性尚存,心地並不壞。那麼,是誰造就了「犯罪者」周克華?
坊間對周克華的轉變有兩種說法。在他駕駛中巴車期間在他的車上發現了毒品,他因此被污販毒,另外一個說法則是指控他販賣槍支,總而言之由於不令人信服的理由,他被判兩年勞教。在此之後他性情大變,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據稱連續犯案,八年殺害8人。
由此看來,周克華不是天生就是「罪犯」,他原本可以是這個社會的良性分子。他曾勤奮工作,在「上沙」之餘,爲過往車輛提供服務,賺取額外報酬,也曾娶妻生子,癡迷於武俠小說、偵探小說,總而言之是個熱愛生活的人。這樣的人是不會主動走上犯罪道路的。但這個世道害了他,使他對社會、對人喪失了信心,在他心裏種下了犯罪的種子,並進而付諸行動,涉嫌製造了一起起大案,將一個「好人」推向了「惡徒」。
上述事例並不孤立,而是在現實社會中大量存在着,這才是最可怕的。剛剛被解救的湖南省永州居民唐慧由於爲其被逼賣淫的幼女討回公道,被地方當局判爲勞教。如果沒有民間力量推動,這樁黑案不會公諸於世,她也不會有出頭之日,將來很有可能成爲另一個「周克華」。而據網絡信息披露,各地當局把勞教制度當作了打壓異己者和上訪者的工具,動輒將這些人投入監獄,強制勞動改造。當這些人出獄之後,他們都會成爲潛在的「周克華」,在一定的外在條件下,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比個體的暴力以及犯罪行爲更嚴重的是,羣體性暴力事件在現實社會中也此起彼伏,從烏坎到什邡再到啓東,中國境內這樣的事愈演愈烈,漸成星火燎原之勢。前些日子,中共官方媒體對美國槍擊案頗爲關注,連篇累牘進行報導,卻對中國社會存在的更爲廣泛存在的暴力行爲無動於衷。不知他們想過沒有,美國出了這種事都是公開透明的,媒體報導的也就是它們那裏發生的所有的惡性槍擊案,對於可以自由持槍的國家來說,如此鳳毛麟角的持槍犯罪案可謂不可思議,反過來想一想,假如法律對中國人持槍也無限制,那將是什麼局面?無須推理也可知道結果,整個社會必將動盪不寧。真正應該反思的是,爲什麼美國人自由持槍,卻犯罪率微乎其微,而中國人並無持槍自由,卻發生了無數起持槍罪案?
什麼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是法律,可是在中國法律被當作兒戲,沒人認真執行它,在潛在的犯罪者心目中,法律不是用來承辦罪犯的,而是用來打擊敵人的,這才是要命的地方。什麼是防止犯罪最有效的東西?是社會公平正義,一個沒有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會扭曲人的心理,產生反人類情愫,從而將報復社會、殘害他人當作樂趣,無數事實已經證明了,正是這個惡劣的世道讓一個接一個的「周克華」們茁壯成長,爲害社會,侵犯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
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才是唯一的辦法。數千軍警如果最後抓不到周克華,將成爲天下笑柄。然而,抓到周克華,甚至槍斃周克華,難道問題就解決了嗎?懲治他,只能說慰藉一下死者的冤魂,暫時伸張一下公平正義。可是誰來維護周克華們的「公平正義」?誰來杜絕此類案件?當中國哪一天也能做到像美國那樣,即使公民自由持槍,也只會發生零星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罪案之時,那麼中國社會才真正到了「善治」的社會,才接近於達到「和諧」和理想社會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