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漏罪案──誰是司法玩偶背後的幕後導演?」
北大法律信息網首發

【人民報消息】1、按說,任何犯罪嫌疑人都可能有漏罪之嫌,也可能有錯判之可能,但緣何針對李莊律師的判決會引得民意沸騰,而且當媒體爆出李莊涉嫌漏罪未處理時,民怒的鼎沸此時已達白熱化,我想,任何一位質疑李莊漏罪案的公民都不會拿自己的智商開玩笑,任何一位質疑李莊漏罪案的律師都不會拿自己的執業前程做賭注,任何一位勇於挑戰重慶違法裁判的志士更不會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而這一切,只因在去年的李莊案以及今年的李莊漏罪案中,有關部門欺人太甚、違法太過明顯,權力太爲囂張所致,如果真的是公正裁決,真的是程序正義,應不怕質疑和批評才是,再爲公正的裁決,無論誰來質疑和批評不都是扯談麼?

2、重慶再次追究李莊漏罪之責,很有可能亦爲挽救已被損毀殆盡的良好司法形象,在去年的李莊案中,各路媒體輪番轟炸,各路人馬頻頻質疑,各路律師齊聲批判,如此,司法還有何良好形象可言呢?這不,要想挽回已被損毀的良好形象,就得以下一個既定的事實證明自己之前的裁判合法有據,這樣,李莊漏罪案可以說是要繼續對李莊治罪,也可以說是回應和契合去年民衆質疑的「違法裁判」。我在之前有斷言,是否相關人士擔心李莊出來後爆出什麼司法內幕,這個預斷當然不能排除,一切只待李莊真正出來後再詳述,只是在當前階段,李莊漏罪之案,司法形象能否挽回還是繼續醜化,恐怕大家已有自己的答案。

3、李莊漏罪案,也終於等到律師去了,而兩位律師是否會刊發出有別於重慶當地媒體之外的內部爆炸性新聞呢?值得期待,值得等待。從如今兩位律師的個人微博來看,新聞字數雖然有限,但解讀價值無窮無盡,言簡意賅之處,亦深得民衆圍觀和思慮。於建嶸接受在聽到辯護律師準備集體發聲時,勸誡辯護律師避免成爲第二個李莊,在此,我卻認爲,已被「司法治罪」的律師李莊,去年遭到全國多數媒體的齊聲質疑和批判,一個律師被治罪就讓重慶難以招架,更何況再將辯護律師治罪呢?當然,李莊漏罪案的辯護律師成爲第二個李莊的可能不是沒有,這不是看法律規定或是否「眨把眼」甚或「吹鬍子瞪眼」,而是看重慶方面的「內部規定」,如果,我想只能是如果,辯護律師再被治罪時,到時爆發的可不就是部分律師評論、議論和圍觀那麼點聲勢,而是諸多律師和民衆的集體反抗和反擊,到時,恐怕哪個部門都難以收場。

4、再者,我亦恭請大家萬不能只以重慶當地媒體針對李莊漏罪案的報道爲新聞源頭,重慶當地的新聞報道已經掌握在有關部門手中,權力控制媒體,這是當局一貫的伎倆,君不見,在前年的李莊案中,《中國青年報》都膽敢刊發新聞通稿,還有那個媒體不被收買呢?而這些被收買媒體極盡策劃和新聞通稿之能事,哪裏還有新聞公正和責任可言?他們目的只在於爲李莊有罪服務,爲司法治罪服務,一切質疑文章和言論註定上不了新聞版面,要不,怎能稱之爲「某某的喉舌」呢?而要看李莊漏罪案的最新、最公正、最真實報道,請您務必關注、關心、觀察兩位辯護律師以及陳有西律師、周澤律師和楊金柱律師等律師的個人官方博客,這些「新聞報道」才是把握新聞價值和公正裁判的真實報道源,要不,在五毛黨橫行的中國社會里,在權力控制媒體的現實語境中,你根本無從知曉,那個是真那個是假?只能被忽悠。

5、重慶有關部門的所作所爲,只有我們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的事情,當舉國關注李莊漏罪案之時,重慶還依舊一意孤行,還依舊我行我素,這樣的司法窘境註定要被載入史冊,這樣的司法現實註定要被寫進中國法制史,我們滿懷期待,我們滿懷希冀,當有關部門的司法伎倆被識破被擊碎時,到時,誰會是司法玩偶背後的幕後導演呢?大家不妨猜猜看,誰是司法玩偶?誰是司法走卒?誰是司法工具?誰是司法行爲藝術的幕後導演?

6、之前,陳有西律師針對去年的李莊案庭審發出了「是否有必要陪練說」之疑問,此說得到了諸多人士的肯定回答,不僅要陪練,更重要的是反擊和揭露,而反擊什麼?揭露什麼,恐怕人人自有看法,而我認爲,反擊司法擅斷,反擊違法裁判,反擊公權打壓律師,反擊詆譭律師形象,揭露司法黑幕,揭露公檢法聯合辦案的司法病態,揭露行政指導司法的醜態,當然,這些反擊和揭露需建立在客觀事實和有力證據之上,萬不可爲了反擊和揭露而罔顧事實或虛構事實,否則,不僅反擊和揭露難成,還可能成爲司法笑柄。

7、李莊漏罪案,律師參與就是在力求反擊和抗爭,當重慶的五毛黨充斥於各大博客和論壇時,我們也終於知道,有些人已經一錯再錯而且知錯不改,他們也心有餘悸且內心恐慌,但他們只能採取糊弄民意發起五毛留言攻擊的方式爲自己賺取同情,但我們更深知,一切的違法裁判都應當被揪出,一切的行政指導司法內幕都應當被公佈和問責,唯有如此,司法才能迴歸到公平和正義道路上來,要不,當司法一再的甘受行政指導,最終導向的將是司法失去民意,司法失去公平正義,司法成爲官民衝突的集中爆發點,司法成爲社會紛爭的導引點,到時,誰又是幕後導演?誰又能爲這場司法戲劇收場呢?

(北大法律信息網)

作者簡介

譚敏濤,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西北大學文學學士。
單位:自由職業

作者自述個人簡歷:

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做學問要不知足。

譚敏濤,男,八十年代生人,世紀之初思想漸趨成熟,高中之際開始考慮中國發展問題,大學之時雖學法律卻常常涉獵其它學科,在友朋眼裏不學無術,毫無建樹. 本想以文字爲業,卻總難得要領.在校不算好學生,因成績一直靠後,從未靠前,也未獲學校表彰,至今不知三好生標準爲何?但自得其樂,雖敗猶榮.關注社會民生,思慮法治進程,探求制度路徑,芻議社會機理.身在農村,所以關注三農,身在社會,所以體察社會民情.07年7月拿到西北政法法律專科文憑,08年4月獲得西北大學自考新聞學本科文憑,09年7月受領西北政法法律本科文憑.

將正義視爲生命,將法律視爲信仰,將智慧視爲力量,將忠誠視爲操守,實乃法律學生之高貴品格。歷經五年法雨沐潤,堅守五載法治追求,立志做法治社會的構建者,和諧社會的參與者,法律服務的踐行者,這不僅是本人大學生活的一種姿態,更是一種心態。

評時事,品案例,研論著,書律文,法律知識的學習不僅是一種對公平正義的堅持,更是一種對法律信仰的堅守。實習於司法部門,協法官書寫案例評析,助法官研討疑難案件,參與案件討論,表達自我看法,獲法官良好讚譽,得法官提攜後輩。這是學生對法學理論孜孜以求的最好回報,更是學生把優秀當作一種習慣的最好註腳。實踐於新聞單位,同記者實地採訪,與記者深入社會,這是學生提升文筆能力的最佳展現,更是學生把體察社會作爲認知社會的絕佳方式。

擅長於寫作,愛好於思索。立志於做律師,定位於做好律師。能夠認識法律,具有法律思維,具有解決爭議的能力。明了現行法制的體系,知曉基本法律內容,明晰各種權利義務關係及各種救濟程序,能夠循以法律邏輯,以價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論證、解釋、適用法律;依法律的規定,做出合乎事理的規劃,預防爭議發生於先,處理爭議發生於後,協助建立一個公平和諧的社會秩序,此乃學生對法律學習的遠大追求。

法學亦爲濟世之學,法學院不是培養法律的工匠,更不是培養法條的復錄者,而是培養對法律有着精深理解和認知的法律人,是培養對法律有着守護信仰的社會開拓者與改革者,是培養未來法治建設的擔當者,如此重任不是一個學法之人可以承擔,而是千千萬萬個法律人共同的理想歸宿。

而我們所要努力的就是漸趨造就自己的法律人思維與才能,以求達至社會對法律人的期望與要求,提升自我的法律技能與方法。如此,當爲真正學法之人的高貴品格與價值訴求。

學生關注律師職業一年有餘,每每閱讀律師辦案技巧書籍,常常思索律師職業定向定位。以求運用法律智慧使當事人權益最大化,利用專業技巧解當事人之惑,答當事人之疑,維當事人之權,護當事人之利,化解社會矛盾,構築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