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用政治代替法律由来已久,其打击法轮功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国际社会自然也难理解、接受。例如,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中国人权问题专家柯亨(Jerome A. Cohen)近期在一次采访中表示,中共打击法轮功的理由是“荒谬的(ridiculous)”。
近年来,全国越来越多的人权律师敢于顶住中共的政治压力,用法律来给被非法抓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们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打压法轮功是非法的。例如,二零零九年二月,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苏滨律师发表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一文,从罪行法定原则出发,分析后认为:“法院、检察院等所有认定法轮功为×教组织、应当予以定罪处罚的说教,均违反罪行法定原则,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中共秘密给司法部门下达的新底线,赤裸裸地暴露出其在背后操纵法律的违法行为。用法律角度来看,一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是要有条件的,在刑法上术语是“犯罪构成四要素”,或称“四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要件缺一不可。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北京李和平律师、郭少飞律师在为山东省青岛法轮功学员刘锡铜做无罪辩护的过程中,详细地分析了这个案子中的“四要件”,发现其中的“四要件”,竟然缺了三个!这些年来,中共就是这样“法治”的,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中共的“法院”系统性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重判,从而造成大量冤假错案。
从另一方面看,这些秘密文件也真实地暴露出中共在节节败退。海外分析人士指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已成潮流。现在公开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律师的就有:高智晟、郭国汀、李和平、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滕彪、邬宏威、郭飞雄、李苏滨、温海波、韩志广、王永航、李仁兵、程海、谢燕益、李春富、王雅军、林小建、莫宏洛、唐吉田、江天勇、莫少平等等。
高压压不住人心,高压封锁不住法轮功真相。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共的“司法新底线”必将被正义力量打破,还法轮功司法公正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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