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测胡锦涛的心中对这一消息惊喜交加。
自胡锦涛1989年被邓小平隔代指定为江的接班人后,小心谨慎的熬了十三年。在江泽民掌权时,胡锦涛一直没办法建立自己的派系,而在十六大接过总书记一职后还不得不给赖在军委主席职位上不走的江泽民当副手。“江前胡后”一直持续到2004年9月江辞去军委主席之后。
然而胡锦涛在“三权在握”后仍处处受到江系人马的掣肘。十七大人事布局、奥运会、建政六十年的天安门阅兵等等,处处显出江泽民的影响力和胡锦涛的窝囊劲儿。想来胡锦涛心里早已怒不可遏了。
2006年11月15日在香港上市的《动向》杂志则首次独家报导了当年“五.一”胡锦涛在黄海险些被江泽民暗杀,随后从青岛直接飞往云南的消息。此则消息虽然没有第三方证实(也许不到中共倒台,此等事都是国家绝密),但那年“五.一”胡锦涛确实有十天没有露面,而江泽民却高调到泰山游览;随后胡锦涛痛下杀手于9月份将江泽民的铁杆马仔、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双规”,而传闻中的暗杀执行者、海军司令张定发莫名其妙的“病逝”,官方报导和追悼规格之低都极为异常。这显示出,尽管西方政治以“妥协”著称,而中共政治局里,胡江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了。
胡锦涛欲提拔李克强接总书记,江泽民则极力阻挠并欲另行安排。到了今年,江系的另一铁杆薄熙来则在重庆“唱红打黑”大造声势,几乎营造出了总书记的接班黑马态势。胡锦涛则以中纪委巡视组力压薄熙来的风头。中间许多微妙细节,以及贺国强、汪洋、习近平的动作都耐人寻味,兹不赘述。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西班牙国家法庭传唤的五位“犯罪嫌疑人”(实则为犯下“群体灭绝”罪的人权恶棍)都是江泽民的人马。设想一下,如果薄熙来被判有罪,与西班牙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都可能将他引渡到西班牙坐牢,他还怎么可能顶着“国家主席”或其它什么头衔在国际上招摇。这个案子可以说把五名被告的政治前途切断了。
江泽民当政期间除了搞的中共内部人人腐败外,政治上站队基本上就是看官员对“镇压法轮功”的态度。而胡锦涛大可援引这一判例,阻止其他江系人马的升迁。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胡锦涛会“喜”。
而在另一方面,这一判例也对中共官员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坏事干多了,总是要还的。
中共的统治现在已经越来越依赖于对老百姓的镇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共高官,不能不为这些血债负责。也就是说,他们如果不能立刻悬崖勒马、将功赎罪,也会面临着和江泽民等五位被告同样的结局。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胡锦涛会“惊”。
又惊又喜的胡锦涛,最终的结局“惊”还是“喜”,就看他自己如何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