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被捕後神情無懼無畏,讓中共膽寒的是,
這樣發展下去……
【人民報消息】北京的刀客楊佳,在上海被判死刑,大概不會有任何人感到意外,包括楊佳自己。殺人償命,在中國古來如此,更何況殺的是官府的差人,傷的是官府的官員。然而輿論這次並不同情「受害者」,卻幾乎一面倒地同情和稱讚行兇者,估計中共的一些「人民警察」會有好幾個月患上頭皮發麻和脊背發涼等病症。
一九八四年,中國曾經有一個所謂的「二王」案。兩個東北人因案持槍逃竄,從東北一路殺到江西,最後在廣東邊界的山區被大軍圍剿並遭擊斃。那時說起此案,許多公安警察膽戰心驚,而百姓多並不同情二王。
其實在那年前後,成都也曾經發生過類似楊佳的案件。一位工廠的工人,下班途中被公安警察誤當作流氓拘捕,獲釋後在醫院住了兩個月。痊癒之後,某日持利刃在公安局門口刺殺一警察隊長,然後坐地待捕,後被判死刑。
記得看過一份中國的內部文件,一九八三年嚴打,中國有七十多名警察「遭報復犧牲」。尤有印象的是西北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在家中被闖入者以自制槍械擊斃,並在桌上留下「惡有惡報」的字條。
以前曾在雲南遇到黑社會人物,當地警方也對他十分禮敬。我問他何故,他告訴我其中的祕密就是「不認制度只認人」。以例來說,某團伙人物犯案入獄遭到判刑,他們只會用錢財上下打點,但如果有公安警察對他們施以酷刑或人格侮辱,他們便會施以報復,而且不認制度只認個人。其實說白了,就是被捕、被判、願意服刑,但警察法外施刑則必報復。當然,報復的方法有很多種,恕不贅言。
很多評論認爲中國人缺乏血性,遇到不平選擇忍辱偷生。其實不然,上述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每年中國都有挺身而起反抗暴政的故事。唯一不同的,以往這些事件通常被官方刻意隱瞞,公衆並不知曉。今天互聯網發達,民衆除了能夠迅速傳遞相關的消息,也會做出和官方不同的獨立評論,因此楊佳事件能夠傳播得弗遠無屆。
現在很多知識份子強調,反抗暴政要「和平理性非暴力」,我同意這樣的原則。不過,卻難以要求別人遵行。實際上,非暴力反抗,往往和宗教信仰息息相關,甘地如此,馬丁·路德·金也如此,當今法輪功信衆的非暴力反抗,同樣和他們的信仰有關。
我們不號召大家以暴力反抗,但卻尊重人們暴力反抗的選擇。美國憲法修正案中,特別規定美國公民有擁有槍支的自由,其本意便是賦予國民「暴力反抗」的權利。而法制的基礎是信任,人民信任法制能爲自己謀得公正,才會走上法庭。當今中國的現實是,法庭通常只是枉法暴政的一部份,而民衆以暴力反抗便不爲不正義,此爲孔子「以直報怨」之真意,雖然我們並不鼓勵這樣的正義。
本文轉自第87期<<新紀元週刊>>鋒筆天下,原題爲「暴力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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