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媽媽滋生出的無數隻手,向誰乞討?!(爭鳴)
【人民報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屬下組別,被發現據悉,華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民族委員會和環保資源保護委員會,都有參與其事。
「高薪養廉」這個詞很可笑,廉潔是沒有附加條件的,一個人具有高尚的品德,才會廉潔,不管人前背後行爲都會是一致的,這是道德層面的問題,而不是經濟運作的問題。用高薪的先決條件來讓官員不貪污受賄的做法是敗壞社會的敗壞產物。
過去一直認爲自詡是「高薪養廉」的新加坡是民主國家,現在才知道,新加坡是李光耀的家天下,沒有半點民主可言。李光耀用高薪不是養廉,而是製造一種經濟威脅手段,這一手也是從中共那裏學來的。事實證明,李光耀的「高薪養廉」的動機是讓政府官員爲了高額工資對其伏首貼耳而自律,否則讓你丟飯碗,丟掉優厚的待遇。
早在2003年10月,溫家寶在國務會議上就承認:公職人員薪酬改革是失敗的,而且造成社會分化對立,對社會制度具有摧毀性,埋下了政治炸彈,如果不能消除、處理好,將是社會動亂的主要因素之一。
先不要說和社會對立,就是都侵吞民脂民膏的中共高級官員在兩會還因爲待遇不同而掐起來了。四川省、貴州省、陝西省、青海省、內蒙古自治區等11個省區代表團火冒三丈的提案抨擊廣東、福建、上海、浙江、江蘇、山東等六省市政府、國家機構、公職人員的高工資、高待遇、高福利。廣東、上海、山東等政府國家機構和四川、陝西等十九省區政府、國家機構,同部門、同級幹部、公職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差距爲二點五比一至七點八比一。
雲南省人大代表指:省廳、局長願下放、降職到廣東、上海、浙江擔任科級幹部,都優越過當個廳局長。
上海更是膽子大,2002年2月,江澤民當政時期,黃菊當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當市長,市政府出臺了一份《關於在職和退離休黨政、國家機關幹部福利補貼標準意見》的徵求意見稿,說是「徵求」,但當時就以市委、市政府的「決議」「立即執行」了。並一直執行下去。
該福利補貼標準規定:(一)市級幹部一次性或分若干次福利補貼(包括以住宅物業作價),暫訂標準爲二百萬元;(二)副市級幹部,一次性或分若干次福利補貼(包括以住宅物業作價),暫訂標準爲一百六十萬天;(三)區、局級幹部和副區、局級幹部,一次性福利補貼標準(包括以住宅物業作價),爲一百萬及八十萬元。如果退休後支取福利補貼,可以根據物價變動上浮百分之二十。
看來「高薪養廉」不是個好事,中共黨官們的胃越養越大,不但沒有養廉,而且造成黨官們互相攀比、忿忿不平、怨氣沖天,各趟財路。
別的不說,光發現冒中共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簽名去銀行領錢的就不是一回兩回的。最近一次是中共人大常委會屬下組別的華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民族委員會和環保資源保護委員會,冒「吳邦國」簽名,先後九次冒領了七百萬元人民幣及十八萬歐元。
怎麼樣?咋也沒咋樣。要是第一回就有人掉腦袋,恐怕第二個人幹前,要仔細衡量一下腦袋和脖子之間的距離是否有必要拉長。
但中共關於「共產黨『自我革命』到了關鍵時刻」的吼聲卻越來越高。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擴大會議提出,班子建設、民主和法制建設、黨羣關係建設,如果不能夠得到較大的改善、扭轉,構建和諧社會是空洞的、是不現實的。在很大程度上,這場攻堅戰是共產黨自我革命、自我改革到了關鍵時刻。
自1949年建政以來,共產黨革別人的命決不手軟,到革自己命時,卻不許任何人動手。再怎麼「攻堅」,共產黨能拿刀子往自己脖子上抹嗎?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