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最終以難民被當作教匪處死而告終,縣令雖然得到了升遷,但不久與那刑名師爺都相繼暴亡。那個書記本是蘇州人,他有了一些積蓄後便回家鄉改行做販運買賣。
嘉慶十八年夏天,書記準備到京師,在走到山東境內時,傍晚準備投宿客店,沒想到一下車便一頭摔倒在那裏不省人事。直到半夜書記才甦醒過來,神色憂傷沮喪,他匆忙回到車上到揚州一所佛寺中出家了,隨從僕人苦苦相勸,可他就是不聽,他的兒子知道後也前來叫他回去,他對兒子講述了自己昏迷之後的遭遇,原來他是被攝往冥府對質去了。
書記那天在路上突然發現有兩位身穿官吏衣服的人擋在車前,自己頃刻之間被他們攝去,說是有事需要對質,書記不知什麼原因,也就隨他們去了。到了一座官府之中,隸卒環列,兇惡可怖,堂上坐的人很是威嚴,好象是冥王。官吏跪稟書記帶到,冥王拍案怒曰:「是你在某縣時敢濫殺人嗎?」書記聲辯說自己沒有,冥王擲下一書狀,這就是當年書記寫的那份公文,上面寫着:在某縣擒獲教匪,經審明處死……。書記說:「這確實是我書寫的,不過是刑名師爺所擬好的,我當時也曾經懷疑這些人是冤枉的,一直不答應書寫,後來因爲縣令發怒逼迫我,說即使有罪過也由他來承擔,而且說我即使不寫,也有其他人來寫,於是我便寫了。」
冥王下令將那二人帶來,只見兩黑影被帶到面前,好象被濃煙籠罩着,鬼卒拿着扇子在扇煙,不一會露出了真面目,果真是以前的縣令和刑名師爺。冥王一一審問他們,他們所說的同書記所說的都相同,冥王這才下令將這兩個還在受地獄之火煎熬的小鬼帶出去,然後對旁邊的官吏說: 「這事雖不是他的本意,但明知有數十生靈無辜被殺,他卻貪戀官職,屈從私情,沒有以離去來爭取,也難以饒恕,應治什麼罪?」旁邊官吏答道:「秋天交付山東司按罪懲處即可。」冥王隨即命將書記帶出。
書記被帶出來時,遇見了自己已故的一老朋友,將自己被攝來對質一事告訴了對方,並向他求救,對方告訴他這種事大多數是逃不掉的,並讓他趕快回去託身佛門改惡遷善,或許還可以免遭天譴。這就是書記執意出家的原因。上天畢竟是慈悲的,人有改惡遷善之心,上天還是會給人機會的。
其實,人不管做了什麼事都有報應的,做了好事有善報,做了壞事那當然就要遭惡報。而這世上沒有比謗佛謗法罪孽更深重的了,法輪大法弟子秉持「真善忍」原則一心做好人,是真正的修佛之人,但卻遭到中共惡黨的殘酷迫害,那些助紂爲虐,參與迫害好人的人,爲了一點蠅頭小利而做着人神共憤之事,殊不知等待他們的是最可怕的惡報天譴,這些人只有誠心改惡遷善,加倍彌補自己的造下的罪孽,或許還能有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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