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鎮壓媒體「更快更高更遠」
 
2006年8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距北京奧運兩年,北京鎮壓媒體卻「更快,更高,更遠。」

距2008年8月7日在北京舉辦的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只有兩年,儘管中共當局答應屆時數千名記者能夠在運動會期間自由活動並報導,實際上無論是北京組委會(Beijingsing Committee, BOCOG)還是國際組委會(IOC)都無法保證此一諾言能夠得到實現。

記者無國界對北京當局在離奧運會開幕只有730天還在隨意關閉媒體,而IOC或者國家組委會對此卻始終不置一詞的現狀極爲憤慨。似乎沒有什麼任何事情能夠讓組委會們出來說話,就連北京對海外媒體的壓制也不能。

「這種沉默使得中共政權可以無恥地繼續大規模侵犯人權」記者無國界表示,「繼受賄事件後,又伴隨着壓制異議,組委會官員的說辭是爲了確保安全。」言論自由組織更擔心中共以運動會安全爲由從美國、以色列和法國購買的監控設備最終會用於壓制言論自由。

作爲運動會籌辦工作的一部分,中共已經頒佈了一系列嚴密控制記者報導和網站、博客內容的規定,這些規定已經令中國和國際媒體對運動會作自由、公平的報導沒有任何保障。

例如,4月份「國家廣電局」再次強化調了中共的現行規定:禁止媒體未經允許擅自引用海外媒體的鏡頭。如此中共媒體在運動會前或運動會中的偏倚報導就不可避免,發生在1936年柏林和1980年莫斯科可悲而難忘的一幕將會在北京輕而易舉地重演。

◎離言論自由「更遠」

對《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巖和《海峽時報》記者程翔被超期的拘押,表明中共打壓的目標不僅僅是爲中國媒體服務的從業人員,只要把它激怒了,它也隨時會把海外媒體當作打壓對象。

事實是海外記者一直在中國公安的監控下,他們每個人都意識到這種包括電話監聽的監控。有人可能寄希望中共能履行對IOC的諾言,保證媒體的自由行動。但是,至今這種願望並未實現。

住在中國的外國記者協會的Jonathan Watts說:「沒有哪個主要國家會對外國記者有如此多的控制。」每年都有幾十個駐中或訪中的外國記者被扣留、威脅或者襲擊。」Watts說:「現在還拿不出一個準確的數目,大概是每年50到100個,這麼多記者被暴力阻撓工作應該引起外界的高度關注。」

不過,由於「外國記者協會」尚未得到官方的承認,他們在北京沒有自己的辦事處。

中共外交部拒絕就「外國記者管理法(Foreign Correspondents Guide)」作任何修正。該管理法規定任何記者在離開北京之前,必須事先就其對中國報導的內容請求批准。

Die Zeit週刊記者Georg Blume今年7月在雲南因爲去採訪一個大壩的建設而被公安拘押了5個小時,強行逼迫銷燬部分筆記並簽署一份保證離開當地的聲明。

惡名昭彰的中共政權的記者黑名單仍然存在。居住在瑞典的Le Monde退休記者Jean-Claude Buhrer因爲曾經寫過關於西藏的文章而被禁止進入中國。

中國警方繼續在關押、毆打和威脅與外國媒體接觸的中國公民,其中最典型的是在最近發生的傅新才案。傅是三峽大壩的移民代表,因爲接受了德國電視臺的採訪在警察局裏面被威脅,從警察局出來之後被毆打至癱瘓。而警察調查後卻說傅是爲了成爲受害者而自傷。

◎鎮壓速度「更快」

中共對互聯網內容的控制愈發嚴厲,表明運動會期間網民和記者不太有可能發表與官方宣傳相異的報導。

網絡監控和自我監控是中國互聯網的遊戲規則,官方在最近新一波的審查中被關閉的網站包括「中國國情諮詢網」 。

自從2005年9月「中國國務院信息辦」和「信息產業部」共同頒佈新規定以來,中國互聯網上的言論自由度迅速下落。被很多知識分子和記者譴責的「中國互聯網管理條例11條」(11 Commandments of the Chinese Internet)直接導致了數十家網站被關閉,其罪名都是違反憲法(constitution)、傷害國家聲譽和散步謠言等。

迄今已有約50名網絡作者和異議人士被羈押,有的被判獄10年以上。人們擔心更多的博客作家、異議人士和網民會在運動會前夕被抓捕。

◎壓制程度「更高」

在胡錦濤主席的命令下,中共「出版局」(前中宣部)制裁了幾家被認爲是「太自由」了的媒體,北京日報(The Beijing Newsdaily)是頭一家,然後是著名的《冰點》週刊總編李大同被他開除。

外界都希望中國當局會因爲奧運會而更加透明,而事實上北京卻正在計劃建立危機發生時的更加嚴厲的新聞檢查制度。新拋出的法規草案規定:未經同意不得報導工業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災禍或社會動亂,否則將受到嚴厲制裁。一名高級官員暗示說,這種監控也適用於香港和海外媒體。

這一法規會對中國公衆健康和社會問題的報導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已經接到多方批評。

如果該草案得以實施,任何發生在2008奧運會之前和期間的傳染病和工業災難都將被完全掩蓋。

其它的相關壓制性規定已經在最近幾個月相繼施行。比如,今年5月,中國的律師協會威脅律師:若向國外媒體提供有關敏感事件,比如政治犯的信息將會受到取消律師資格的報復。

今年4月,新聞出版署(GAPP)不顧已經向世界貿易組織作出的許諾,以「破壞市場」和「對公衆有負面影響」的罪名控制所謂的非法海外刊物,凍結合資出版機構的執照。很難想像2008海外媒體會以什麼姿態出現在中國市場。

◎我們還有兩年可以行動

鑑於事態緊急,記者無國界呼籲IOC、各國奧林匹克組委會、各國政府和記者機構應立即要求中國當局採取切實行動保障言論自由,並提出以下十項緊急措施:

1、釋放所有因正當行使言論自由權利而被中國當局羈押的記者、網民;
2、撤銷限制外國記者行動自由的「外國記者管理法第15條」;
3、取消「危機管理草案」中的言論審查條例;
4、解散控制中國媒體的新聞出版署(前中宣部)。該部審查每天的新聞報導。
5、停止干擾外國廣播電臺;
6、停止封鎖數千家海外新聞網站;
7、中止審查互聯網內容的「互聯網管理條例11條」;
8、取消限制記者和人權活動人士入境的黑名單;
9、撤銷禁止中國電視未經審查而使用海外媒體鏡頭的禁令;
10、讓獨立的記者與人權活動人士組織合法化。

**記者無國界已於2001年建立了抵制北京奧運會的網站

記者無國界授權六四天網翻譯,請以法、英文版本爲準。

(轉自[六四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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