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河南开封农民刘学立寄来的材料封面上写着:“苍天有眼,大地可证,血泪露宿,剥夺人权。”

刘学立被当地对他检举控告的中共官吏滥用权力打击报复、野蛮迫害的是非判断并不复杂。中共央视曾经报道:“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紧急对洛阳市公路局非法占用土地,限两个月内归还群众,问题要彻底清查”。刘学立举报的正是洛阳市公路局非法占用土地一事。照理说,中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对洛阳公路局占地属非法已经定性,且通过中共电视台曝光,且表明问题要“彻查清”,刘学立的冤情本应当顺理成章得到解决。但据刘的控诉材料,虽然“中央责令地方政府两个月内彻底落实解决,可地方政府欺上压下,一边虚假汇报堵塞漏洞,一边残酷镇压受害人,表面把耕地还给农民耕种,但违反买卖土地的协议至今还没有退还,并对我进行疯狂的打击报复,动用嵩县公安局多次刑讯逼供、毒打、威胁不准上告。但我为了全村群众,为了国家的耕地不受侵占,和他们坚持斗争。所以他们非法捏造事实,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拘留我三次总共45天,后又劳动教养我一年。”

刘学立在控告信中说,2004年3月13日,被他检举控告的非法买卖土地的主要负责人“胡新旺书记把我‘请’到公安局对我说‘不告,你可以随时回家,如果再告,就拘留你!’我说‘你依法办事就行了’。随即我被‘公然侮辱他人为名’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满后我没有回家,四处筹钱,凑集路费,我就毅然再次进京控告他们罪恶卑劣行径!”

“2004年4月6日,我被县公安局级政府部门在天安门前强行带走,扭送回县公安局。返回河南的过程中,我被扒光了衣服,头被脚踏着,一路惨遭毒打,后却被以‘殴打他人’为借口治安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间,又多次威胁如果再告就要劳教我,我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又以‘无理上访 ’为借口再次将我继续拘留。拘留期满后,紧接着2004年4月26日,又对我下了劳教一年的决定。我当时委托我哥向省劳教委提起复议,省劳教委说手续不全不接待,无奈在劳教所多次向检察院提起复议,但一直没有结果,非法剥夺了我的复议权。”

这个案件中的一个规律是,中共的“中央政府”,即便通过中央电视台的信誓旦旦“要坚决彻查”,也从来都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和骗局。被其定性为非法占地的洛阳公路局的那些、在这样的非法占地过程中捞的脑满肠肥的恶劣官吏,不但安然无恙,且就在“中央政府”要求彻查他们问题的过程中,他们却进行着另一番的“彻查”,即对于检举控告他们犯罪的举报人进行野蛮的打击报复。三次拘留关押共45天,后又野蛮的劳教其一年。其间,刘被这些滥权者在精神、肉体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残酷的野蛮折磨,凸现了中国权贵阶层的残忍、无法无天以及背离人民的无耻。

2006年5月12日 在有中共特务围困的日子里于北京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