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廣生曝瀋陽610和教養院黑幕(一)
 
2005年7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7月7日報導,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從大陸傳來了大量的事實,證明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法的,是慘無人道的;有不少法輪功學員陸續被營救到海外,例如王玉芝、林慎立、張崑崙等等,他們都現身說法揭露中共和江澤民使用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揭露中共610辦公室系統的指揮下把整個大陸變成紅色煉獄,迫害無辜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然而撒謊成性的中共否認這些人證物證俱全的控訴,反而說它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如「春風化雨」般的轉化工作。

作爲原來的瀋陽市司法局局長的韓廣生先生,他親身見證了這場迫害的殘酷,他感到迫害與他的良心完全背道而馳,於是他選擇離開邪惡的中共,來到加拿大。因爲陳用林、郝鳳軍公開脫離中共,而且還揭露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陳、郝的義舉感動了韓廣生,於是韓廣生先生也通過媒體,聲援陳用林和郝鳳軍,並大量揭露了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事實。

以下是韓廣生先生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披露瀋陽市610辦公室系統和教養院更多內幕。

記者:今天我們就一些610的運作情況,想問您一些詳細的情況。您上次節目中談到610系統主要是在中國負責法輪功事務的這麼一個組織,它爲什麼叫610?

韓:是這樣。這個鎮壓法輪功是中共繼89 六四鎮壓學生運動以後又一次大規模的鎮壓基本羣衆的運動。那麼中央呢歷來是搞什麼運動都要成立一個長期的臨時辦事機構。就是說按照中共的傳統做法就是加強領導。那麼,中共中央成立了專門的鎮壓法輪功的指揮機構,這個就叫610辦公室。之所以叫610是因爲它成立於1999年的6月10號,它的負責人是中央政法委書記者羅幹。

那麼接下來各省、市也被要求相繼成立鎮壓法輪功的專門的辦公室。叫法上都是按照成立的時間起的, 比如說有的叫611辦公室、以至於有的叫621辦公室,基本都是按照成立時間來叫的。不管怎麼叫,都是用來指揮、協調鎮壓法輪功的。

那麼這個組織在瀋陽市是按照市委一個主管副書記者叫朱錦(女)負責,那麼從市委辦公廳和視爲政法委員會抽調的人員作爲工作人員,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還有民政局都算它的成員單位,那麼各個區、縣、局也都在鎮壓法輪功這一方面統一接受610辦公室的領導。

記者: 那麼作爲瀋陽市來說,您剛才提到了幾個610單位,那麼這些單位是什麼時候開始運作的?包括第一次會議怎麼宣佈的?

韓: 瀋陽市應該是在1999年6月下旬610辦公室組織召開第一次會議,主要是公佈成立提出要求,並且部署任務。當時的主要任務就是堵截法輪功學員進行上訪。

記者:是誰在會議上宣佈呢?

韓:這個一般是政法委主持會議的,做工作報告,然後呢是主管政法的副書記者,這兩個人都算是610辦公室的叫組長或者說副組長,通常是他們兩個人,有的時候是這個主持會議、另一個說,有時是另一個主持會議、這個說,基本是這兩個人要佈置工作,提出一些要求, 是這樣一個情況。

記者: 那麼610還有那些功能?

韓:最開始的時候就是圍堵、攔截進行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隨着中央部署的迫害的加深,610辦公室主要是這麼幾項事情:一是還是繼續圍堵、攔截進行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第二就是要偵察和破獲法輪功組織,第三就是抓捕進京的或是仍舊堅持、宣傳法輪功活動的這樣的人員。第四就是把這些人關押起來,進行強制轉化、強制教育,主要是這四項功能。

記者:在您提到的這個610成員單位裏面,有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司法局還提到了民政局,他們具體在裏面起什麼做用呢?

韓:鎮壓法輪功這項活動中,最主要的是公安,因爲公安要派出大量的警力去堵截和偵察,一方面堵截進京的,比如瀋陽公安就派出很多人在進京的交通要道,包括北京的機場啊、火車站啦,包括天安門廣場,來堵截、尋找和發現從瀋陽去的法輪功學員,那麼這些人呢平時住在瀋陽附近辦事處,他們和天安門廣場的派出所保持着密切的聯繫。他們自己也去抓捕,天安門派出所如果抓到遼寧籍或瀋陽籍的法輪功學員,也會移交給瀋陽公安。這是公安的一項職能。

記者:據您所了解,要派出多少人,比如說在各個要道?或者是天安門廣場?

韓:具體的派出的人的數字我說不準確,有市公安局派出的、也有不知給業務部門或者是區、縣、局,分門把口,應該說在那段時期時間內是動用了大量的警力,而且有公安局的領導也長期的在北京坐鎮。

另外就是因爲當時中央是有要求的,限制各個省、或各個市在一個月內不得有多少個人(多少法輪功學員)進京,那麼省裏呢會把指標分解,分解到各市,比如說瀋陽市一個月內不得有3個法輪功學員進京,如果超過了這個數字,那麼就有可能主管的書記到省裏去檢討,並且要開會批評,要造成嚴重影響的,還要受處分,以至於撤職。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呢,就投入很多精力去攔截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其中還包括採取一些其它的措施,比如說賄賂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讓他們抓到了本地的法輪功學員不要記數,不要上報,而是交還給本地。由於各地都要把結天安門廣場派出所,所以當時流傳說:「天安門廣場派出所這下可發了大財了。」

記者: 據您所了解在瀋陽地區有沒有因爲法輪功學員上訪的數字超過了限定而受到懲罰?

韓: 我記憶中好像新城區一個鎮的鎮長爲此受到了撤職的處分。

記者: 那您是不是認爲這是一個原因使各地加大了力度來圍堵法輪功學員?

韓:因爲中央對鎮壓法輪功學員的要求很嚴,可以說壓力很大,所以各地也都是當作頭號的政治任務來進行完成,所以也投入了很多力量。實際上這件事情怎麼說呢,就是中共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並且不經過任何審判程式,就把那些善良無辜的老百姓投入監獄。這是中共踐踏人權和違背憲法的一個非常明顯的事情。

記者:您當時是任司法局的局長,那您當時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韓:因爲開始的時候法輪功迅速的發展,我們當時也認爲很正常,沒有什麼看法,那麼後來呢中央下令鎮壓,我覺得很奇怪,再後來就是中央決定抓捕這些人,並且把他們關進教養院。

我是感到非常的不理解。因爲我覺得這些人,從這個人來講,他們都是普通的、善良的基本羣衆,從憲法上講公民有信仰、結社以至於遊行請願的權利,所以這些人就未經任何的法律程式、也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就會被抓起來,所以我是非常的不理解。

到1999 年底主管鎮壓法輪功的副書記朱錦,她兼任610的組長,她找我要求我開闢一個教養院來關押法輪功(學員)。我當時說這個教養院是關押輕微違法犯罪分子的,不是關押法輪功的。我說我不能同意在教養院裏關押法輪功,那麼當時朱錦就很惱火,厲聲的對我說,這是一項中央佈置的政治任務,如果出了問題要我負責,你必須執行。

那麼我當時還想尋求遼寧省司法廳對我的支持,所以回來後我給遼寧司法廳廳長於鳳成打電話,說市裏要求我在教養院裏關押法輪功,我說我認爲教養院不是關押法輪功的地方,我們不應該關押。司法廳廳長說,你的意見對,我也是這麼看。我還覺得挺好的。

那麼過了不久,就是中央又壓了下來,從司法部系統壓下來,那麼整個司法系統,包括遼寧省司法廳和我都頂不住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就開闢了一個教養院,在瀋陽市東營區駐家鎮臘子村開闢了一個我們原來有的教養院叫龍城教養院,來關押公安送來的女法輪功學員。

記者:龍山教養院是新蓋的還是原來就有的?

韓:原來就有的。原來瀋陽市呢有市管的兩所監獄,四個教養院,這四個教養院有尹家教養院、張士教養院、沈新教養院和龍山教養院。在鎮壓法輪功期間,首先開闢了龍山教養院,因爲它原來關押的人不多,有一點空間,它有一個小的二樓,讓普通的勞動教養人員都住到平房裏面去,然後把小二樓滕出來,有一半關押女法輪功學員,另一半關押男法輪功學員。

記者:您提到龍山教養院是從1999年底開始關押法輪功學員。在這之前呢,據我們了解情況,就是7月20號,各地就開始抓捕,在這個期間,這些法輪功學員關在哪裏。

韓:在沒有啓用司法系統的關押場所之前,被抓回來的法輪功學員基本上都關押在公安系統的關押場所裏面。多數叫收容所。收容所原來的功能是收容審查那些盲流,無業人員,收容一段時間之後,查清他們是哪個地方人就送他們回去,遣送回去。後來這個場所用來關押法輪功學員。

公安還有一個叫女子志向學校,是收容那些賣淫婦女的,也被用來關押女的法輪功學員。後來公安這些場所關押不下了,就要求開闢司法管轄的場所。那麼就是開始把這些人關押到教養院裏面去。

記者:您剛才提到了那個您下手有四個教養院,是龍山,沈新,張士,尹家教養院。我們知道在瀋陽市還有一個叫馬三家教養院,這個是在您的管轄範圍之內嗎?

韓:這個不是,馬三家教養院一直是遼寧省司法廳直接領導直接管理的一個教養院。它原來也是關押女子普通勞教人員的,後來也就關押女法輪功人員。這個教養院在遼寧省應該算是鎮壓或者說強制改造法輪功的一個排頭兵,一個標竿。他們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很多,據我所知,法輪功學員受到了很嚴重的虐待、體罰。我們也曾經被要求到他們那裏頭去觀摩學習。

記者:就是其他的勞教所,被要求到馬三家去取經,學習它們的經驗,是嗎?

韓:對,因爲被關押進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上面有要求就是要強制轉化。也就是說要洗腦,要讓他們不再信法輪功。開始的時候,應該說所有的關押部門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做,因爲這些管教人員也不懂得法輪大法,基本上跟法輪功學員說不到一塊兒去,那麼急需這種轉化的經驗,怎麼能讓這些學員轉化的經驗。

馬三家教養院就說它們轉化得很好。那麼省裏就組織全省管這方面工作的司法局的副局長啊什麼的,或者教養院的院長去觀摩學習,去學經驗。瀋陽市司法局副局長,具體分管監獄和教養院監管改造工作的,張憲生,他去學習。

而他去學習之後回來,他告訴我什麼呢?他說我看明白了,馬三家的轉化經驗就一條:電警棍。我一聽非常吃驚,然後張憲生給我說,咱們也用警棍吧。

記者:您說的警棍就是我們常說的,警察用的電棍。

韓:對,警察專用的警用電警棍。

記者:它有多少伏的電壓?

韓:一般來講要1萬5千伏以上,它的體積是比較大的。不是那種像手電筒那樣很小的。所以它很厲害。它電擊人一下,人的皮膚會燒焦,同時也會把人擊倒。所以張憲生就跟我說也要用電警棍,我說堅決不行,我決不能同意。

那麼再後來呢,就是馬三家教養院有一些經過各種手段,飽受折磨,仍然拒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遼寧省司法廳的副廳長叫林屏志(音),他給我打電話,說有十個女學員,送到你那兒去吧?

我說幹嗎要送我這來?他說他們在這兒影響不好。我當然不願意接收,但是我作爲下級,我也不能不執行。所以我就接收,把她們安排在沈新教養院。

有一天晚上我去看望她們,在一個監室裏面,我看到了兩個女法輪功學員。一個姓趙,一個姓尹,我就跟她們兩個聊,我說你們在馬三家怎麼樣,然後他們就訴說了他們在馬三家遭受的虐待和體罰。

比如說女的管教,動員她們轉化,她們不轉化,就掐她們大腿跟,還有的用縫衣服的針來扎她們,有的要她們到衛生間裏頭坐騎馬蹲襠勢,就是半蹲半站,你還不是蹲着,還不是站着,那麼一種姿勢。

記者:要站多久?

韓:要站很長時間呢。還有讓他們在冰冷的土地上做俯臥撐。就是用盡諸多體罰手段來迫使她們轉化。我聽了以後感到非常氣憤,我告訴那個管教人員給她們紙筆,讓她們寫材料給我。

過了幾天,材料轉到我那兒,我把材料附上一個條子,轉給遼寧省司法廳廳長於鳳成(音),就是說你們看看,怎麼能這樣?結果我的做法等於揭了馬三家教養院的這個良好形象的醜。所以遼寧省司法廳領導對我也很不滿意,他們就採取了一些,我看就屬於報復性措施。

比如說在會上強調要跟黨中央保持一致,點我,這個點呢就是說言外之意就是你的行爲沒跟黨中央保持一致,然後就是把應該撥給我的經費,就不給了。這樣一種辦法。那麼馬三家教養院可以說是臭名昭著,迫害法輪功的一個大本營。

記者:那麼我們知道馬三家教養院的院長叫蘇靜。你認識這個人麼?

韓:我認識,當時她是40歲左右的一個,個子比較高的一個女警察。這個人呢應該說她是非常忠誠的執行上面指令的,沒有自己的思想和良知的一個走卒,應該說是這麼一個人。後來這個人和馬三家教養院,由於鎮壓法輪功有功受到了司法部的嘉獎,還有一些獎勵。(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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