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個沒有失去自由的人,因爲在生活中的不如意等原因,自己死了是自殺。而若是在黨的歷次殘酷的政治運動鬥爭中被黨逼上絕路的人,例如:被黨定爲右派、地主、資本家、文革中的走資派等人的死,怎麼能算自殺。
他們哪個不是被黨迫害到走投無路、求生不能、求死不行的程度,在精神和肉體承受超過他的極限,到了無法忍受再也承受不了的時候,那麼他們會選擇什麼呢?
在黨的各次運動迫害人時,所使用的是那些令人發旨極其殘忍的恐哧伎倆和冶人的招術,在這過程中,而死是一種最好解脫,如果黨能象電影裏那些黨的敵人那樣「仁道」,一顆子彈就把共產黨員打死,也就不存在自殺了,是黨把人逼上了自殺的絕路,說白了「自殺」者都是被黨所殺。
然而這所謂的「自殺」,是邪惡的黨迷惑人的假象,用自殺這一名詞掩蓋自己殺人的罪行。再把「叛黨」的罪名強加給死者頭上,這樣誰也不敢接近死者,久而久之人們也就默認了「自殺」的說法,給人的感覺是:死者是「自殺」與黨無關,同時黨又以此來警示活着的人:誰不服從黨,就沒有好下場。
其實,黨最殘忍的是讓你連選擇死亡的機會都沒有,非要折磨到你無條件的屈服於它們。在這過程中,黨會用盡極其殘忍和卑鄙的治人手段,讓你在精神即將崩遺的極度痛苦的哭泣中違心的承認自己有罪,然後在無休止的讓你自已批判自己。自己羞辱自己,自己折磨自已,在逼着你出賣別人後自己痛悔自己。最後黨會讓你在絕望中、恐怖的陰影中,伴隨着自己遭受良心的遺責在極其痛苦中度過一生。只有這樣黨才放心。因爲這樣才是對黨忠心,才算考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