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本身就是法外违法途径
程晓农表示,从法律上讲,任何一个政府都没有任何理由在任何情况下,为了转化一个人的思想而采用人身迫害一直到迫害致死这样一种行为。转化这种说法的本身就违反中国现有的任何法律,迫害者使用转化这个说法,完全是在找法外的借口,但这种借口仍然改变不了它违反国际公认的法律和人道原则,也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事实。
高律师打破中国最大恐惧
程博士希望向高律师表示敬意。他说,“在今天的中国,共产党如果以相信法轮功为理由迫害一个人,那是最令中国人感到恐惧的,因为它已经完全超出了平常的刑事、民事法律诉讼程序的范围。不由分说先把人抓起来,在法外施行最恶毒的迫害。在这种情况下,替法轮功说话、为法轮功辩护,本身就可能面对最严厉的迫害。高律师敢于这样做,确实令人敬佩!”
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迫害
程博士说,人类的历史上有很多对社会成员的大规模的迫害,有组织性的迫害最严重的就是纳粹,但中共对法轮功的极度恶劣的人身迫害,包括性迫害,超出纳粹,是人类最恶劣的行为。从高律师的公开信看,这样的事情,是在中国的现代史里没有的,包括文革的时候迫害黑五类的手段也没有这么厉害,而且带有很强的性污辱的色彩。
目的是摧毁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和灵魂
程博士愤怒的指出,“尤为可恶的是,这些打手,他们不只是给法轮功学员造成身体的痛苦,他们是要通过对身体的迫害,达到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格上的羞辱,还不只是简单的人格的羞辱,简直是要把他们的身体和灵魂完全摧残掉,甚至最后要把人逼得精神失常。因为稍微有一点尊严,有一点羞耻心的女性,经过这番折磨以后,实际上已经很难再生活下去了,而他们的目标就是这个。”
是信仰让受难者顽强地活下来
法轮功学员在受到如此惨烈的迫害的时候,能够坚持活下来,而不是选择死亡。这一点,程博士说他是“非常非常敬佩的”,也能让人看到信仰的力量。他说,“一个人要想逃避那样一种迫害,他大可选择死亡,中国历史上就有太多的政治犯因为忍受不了迫害而自杀。但这些法轮功学员除了被迫害致死的,都顽强地活下来了,而且还要把真相讲出来,让世人来了解他们所经受的迫害,认识这个制度,可见信仰的力量是相当强大的。为什么如此残暴的,歹毒的迫害还没能改变他们信仰的基础?这种信仰他确实能让人从内心获得力量。”
中共制度使得正常人变得不是人
程博士说,现在迫害法轮功的这些人,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他们很年轻,是文革后出生的,并不是文革造就出来的。而这样的人也变得这样坏,这样恶劣,这样狠毒。这个制度为什么能够把一个人变得这么坏,甚至比文革时期造就出来的毒打“黑五类”的红卫兵还要坏?这个制度如果继续繁衍出更多这样的人,这个社会将要被毒化到什么程度?
中共制度是中国的灾难
程博士质问:“这种制度还能要吗?有了这样的打手在社会上横行霸道,这不仅是中国的灾难,而且是对中国前途的警示。这些人,说他们是打手是最客气的,说是败类呢,也还太轻了,我觉得只能用中国人骂人的话说,就是不是人了,是畜牲。但这是中共这个制度培养出来的,把一个出生时正常的人变得成年后做出这样的恶行,这显然是制度的问题。”
对法轮功的犯罪受到当局的鼓励和保护
按照中共现在的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这些人,无论他是不是警察,做出这样的行为,特别是对女学员的这种行为,即便是按照共产党的法律也是要被判刑的。程博士认为这些人敢于这样做显然是有原因的,他们再怎么施恶,都不用担心触犯刑律。是哪个机构授权让他们的恶行获得法律豁免?这个命令竟究是从什么机构下来的?为什么而下达的?既然这种犯罪行为得到了法律豁免,受到当局的鼓励和保护,就说明这样的犯罪行为是必须由政府和国家来承担责任的。当一个政权鼓励和保护这种犯罪行为时,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全世界都应该对这个政权的性质有新的认识
程博士总结:纳粹迫害犹太人、红色高棉迫害柬埔寨人、还有苏联的斯大林政权迫害政治犯,这都是人类历史上统治集团最残暴的行为,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反人类的法西斯行为,但如果看中共当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特别是对女性的迫害,其程度又超越了上述记录,现在在人类的语言里还找不到一个适当的词语来描述,只能说是政府的流氓化、黑社会化和法西斯化的综合。全世界都应该对这个政权的性质有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