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4年6月8日,由臺灣立法院126位立法委員跨黨派連署提案,要求中國立即釋放被逮捕及拘禁之法輪功學員,並停止對法輪功的打壓。議案於下午五點半無異議通過,並交由行政院研處。

據明慧記者方慧臺灣報道,江氏政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將屆五年了,除了中國大陸外,近年更已伸向臺灣及全世界,爲了讓代表臺灣二千五百萬民意的所有立法委員都能深入了解此一事實,並促使臺灣政府透過適當管道要求大陸當局,立即釋放被逮捕及拘禁的法輪功修煉者,停止對法輪功的打壓,臺灣法輪功學員自五月下旬開始拜會選區內的立法委員。

時值立法院院會期間,法輪功學員穿梭於立法院立委辦公室,不論是立委本人、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或立法院的服務檯人員、警衛……都聽聞法輪功在大陸被迫害的事實真象。

部分學員有機會直接與立委本人接觸,立委在聽完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後,便馬上簽名成爲提案人或連署人。有的立委說我一向支持法輪功,連署沒問題;有的立委明白真象後,不但簽名支持,還說以後法輪功有什麼事情需要幫忙的,都可以找他。有的立委看到學員法輪功功法展示,也跟着比劃,很快決定要學功。有的看到法輪功學員爲了停止迫害而奔走,鼓勵說:「你們辛苦了,加油!」

此次臨時提案是由立法委員林濁水、王鍾渝與陳建銘等三人聯名提案,有超過36位立委參加共同提案人,總共126位立委參與連署。據了解臺灣立法院的臨時提案僅需1人提案、19人蔘與連署即達到門檻,在220位立委中有超過半數的民意代表同聲譴責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

倘立委不在辦公室,法輪功學員亦向接待的主任或助理人員仔細說明真象,有的人聽過法輪功,但並不很了解法輪功是什麼。有的知道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打壓,但不知道手段這麼殘酷。

有位助理一面翻着一幅幅大陸法輪功學員被凌虐的圖片,眼眶泛着淚對學員說,她一定會轉告委員,並請委員簽名支持。有的說,這種迫害信仰,踐踏人權的作爲太令人不齒,應該發動更多的人共同來譴責。有的人說,對身心有益,這麼好的功法,真想不透爲何要遭打壓?

立委的助理們明白真象後,都成爲傳播真象的活傳媒,所以許多位立委是藉由助理們明白真象後轉述給立委,因而認同這提案,立即給予簽名支持,有的助理甚至主動打電話通知法輪功學員,立委已回到辦公室,請趕快來跟立委講真象。

此次提案內容共有六大要點:江氏集團雖無法在臺灣進行打壓法輪功的行動,卻透過各種管道收集臺灣法輪功學員名單,運用其政治勢力在部分國家伸出黑手,對臺灣法輪功學員於入境時予以非法扣留、遣返。目前臺灣法輪功學員遭誘捕、非法拘禁者,至少有包含王秀華與林曉凱等十三人,其中已釋放回臺者十人,假釋但禁止返臺者一人(項利傑),目前仍有二人在非法關押中(程士弘及程曦),家人求訴無門。

中國江氏集團自1999年7月20日開始鎮壓法輪功,對於此嚴重侵犯人權一事,在國際上已普遍得關注並受到譴責。早於1999年11月美國國會參衆兩院即通過要求中國江氏政府停止鎮壓法輪功的第218號參衆兩院共同決議案。

據當時資料顯示,此218號參衆兩院共同決議案的提案人爲新澤西州衆議員克里斯朵夫-史密斯先生(Christopher H. Smith),並獲得72位議員的共同簽署,其中包括衆議院少數黨領袖密蘇里州的李查德□格福特先生(Mr. Richard Gephardt)、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川特-勞特先生(Trent Lott)等人。

後來加拿大、澳洲、歐洲議會及國際人權組織也紛紛發表聲明和決議,呼籲中國停止迫害法輪功、譴責江氏集團所施行的國家恐怖主義。

2002年7月24日,美國國會以罕見的420票對0票通過衆議院第188號決議案,要求中國(江氏集團)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第188號決議案是由佛羅里達州國會議員、國會外交委員會國際運作和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伊蓮娜-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女士提議,先後得到超過100位議員的共同簽署,並在最後投票中全體一致通過。

2004年6月8日在臺灣立法院領銜發言的立委林濁水表示,信仰自由爲普世價值、臺灣居民在大陸人權應受保障,此雙重理由乃各黨派委員之共識,「因此這個提案可以達到如此高的連署門檻」,立法院也藉此督促政府儘快向北京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並中止其迫害行爲。

他說:「我相信受迫害的人知道這個消息後,會更加鼓舞。世界各地對他們的聲援所在多有,而在政府的正式關切或是國會決議方面,臺灣已經落後了,因此臺灣趕上腳步,對他們會是一個很大的鼓舞。」

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明居正表示,中華民國立法院的提案代表國會已經開始注意到這件事情,併爲其發聲,而這也代表了臺灣人民的聲音。而藉由過去經驗顯示,揭露迫害事件有助於停止迫害,公佈江氏集團的罪狀會赫阻其繼續做壞事,林曉凱案子就是一則明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