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关于这件事情,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来自中国浙江大学的法律学者郑志红女士说:「在我们活动开始以后,德国警方收到了中国代表团的抗议,说有关『驱逐薄熙来』这横幅对中国代表团名誉上的污辱,警方听取了我们法轮功方面的说明,没有觉得横幅是对中国代表团的污辱,而是在说明一个事实。」
但是,两天中,中国代表团和外交人员不断提出这个问题。
郑志红女士:「德国警方说,他们的翻译表示这是要用法律来惩办江泽民,他们并不认为是对于代表团名誉上的污辱,但中方翻译说「法办」这词在中国是判处死刑的意思。德国外交部又来到我们的请愿地,而且带上他们请来的独立翻译,在交涉过程中独立翻译跟我们讲,他认为「法办江泽民」和德文的翻译是完全一致的。」
对于中国代表团坚持「法办」两字有处以死刑的意思,这不仅引起德国外交部翻译人员,也引起在场的所有的中国人困惑,一位参与活动的德国心理学专家,对此解释说,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暗示现象,这表明参与迫害的人,以及那些维护他们的人,很明白这些迫害行为在一般国际法律上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