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國際人權組織「追查國際」2004年3月30日發出通告,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幹列爲特級追查對象。
  
通告指出,羅幹作爲中國司法和安全部門的最高官員,直接指揮了對法輪功無辜民衆的血腥鎮壓,在導致至少920多人被虐殺、數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和判刑的迫害中,是僅次於發起者江澤民的二號人物。
  
2002 年羅幹從二十幾名中央政治局委員當中被提升進入中國最高權力集團--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常委也由過去7人的慣例增加爲9人。美國CNN電視臺在2002年11月4日的評論文章中稱,「這位由東德訓練的保守派由於他對法輪功和其他「地下」組織的嚴厲打壓得到了江的支持」。

*祕密調查到公開鎮壓
  
「追查國際」表示,早在1997 年初,當中國社會各界對法輪功持鼓勵支持態度時,羅幹下令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進行祕密調查,欲定法輪功爲「邪教」,以便取締。調查結果是「沒有問題」。各地體育總會的調查結果認爲法輪功是一種「強身、健體、治病」的活動。
  
1998年7月,羅幹又通過中國公安部一局發出《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先把法輪功定罪爲「邪教」,再蒐集證據。此次行動引發多地公安強行驅散煉功羣衆、私闖民宅、查抄煉功羣衆的私有財產、拘審、關押煉功羣衆,並動用宣傳媒體進行違法宣傳等活動。
  
1999年江澤民爲鎮壓法輪功成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辦公室」(又名「610辦公室」),時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的羅幹成爲執行主管。
  
從1999年到2002年,羅幹多次在全國高層會議上命令全國的政法機關要加大力度鎮壓法輪功,指示各級官員要多逮捕,從嚴從重判決法輪功, 「嚴打」整治, 把法輪功列爲第一打擊對象。
  
2000年,羅幹到新疆等地親自發出指令:「三個月消滅法輪功」 ,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發現煉法輪功的可祕密逮捕並監禁;警察如果發現有煉法輪功的不抓,開除警察公職並吊銷戶口。」,各種鎮壓密令直接導致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急速上升。
  
位於美國的「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和「自由中國運動」公開一份中共祕密文件,文件命令警方不須逮捕證可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見下圖)這份由吉林省公安廳和高級法院傳達的文件說:「對法輪功……,打擊力度要增加,一旦發現,予以先行抓捕後補辦手續。」該文件並明確此項規定始自2000年5月20 日,將一直持續至2007年12月30日。




吉林機密文件,指示不須逮捕證可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
  
*親自督陣 山東、東北成迫害重災區
  
通告強調,羅乾親自到各省市、地方第一線督陣 ,他常蹲點的幾個省市山東、吉林、黑龍江、遼寧成爲迫害的重災區,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人數居全國前四名。
  
羅幹是山東人,99年7月後,羅幹多次親自到山東並通過他的幕僚——時任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積極推行鎮壓政策,山東省被迫害致死人數現達103, 居全國第三。
  
2002 年3月5日長春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後,羅乾和劉京多次到吉林省督陣,下達開槍令,並規定每個警察都有抓人指標,完不成則下崗,相關領導撤職。這一事件中長春地區出動6000餘名警察,綁架5000餘名法輪功學員,有8名法輪功學員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吉林省被迫害致死人數達118人,居全國第二。
  
2002年4月,羅幹到黑龍江給政法系統直接下達命令,明令要專抓法輪功, 「殺人放火及刑事犯罪都可不管」。不久,即有數名法輪功學員當街遭警察開槍射擊。黑龍江被迫害致死人數現達147人,居全國第一。
  
2002年5月、6月,羅幹多次親自到遼寧省蹲點,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遼寧省被迫害致死人數現達100人,居全國第四。

*涉嫌策劃「天安門自焚案」
  
「追查國際」表示,2001年1月20 日,羅幹主持了全國「嚴打」法輪功會議,據官方的通訊社報導,2001 年1月21日一早,羅幹到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特警支隊、武警北京總隊六支隊和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檢查工作。兩天後,1月23日發生了「天安門自焚案」。

經「追查國際」調查和核實,有充分證據證明「天安門自焚案」是一樁陰謀栽贓案,「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學員。而此案經過中共官方媒體的大肆渲染,將中國民衆對法輪功的同情轉變爲仇恨,爲江、羅鎮壓法輪功合理化找到了一直沒有找到的「理由和原因」。

*國家鉅款用於迫害
  
通告又指,江、羅利用金錢、晉升等作爲誘餌, 在全國範圍「表彰」、提拔迫害兇犯,刺激黨、政、公安、司法系統各級不法官員及警察大力參與迫害。
  
2001年2月26日,中央「610辦公室」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上百個團體和271個人進行「表彰」。一次性獎勵迫害法輪功直接責任者、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境5萬元人民幣。
  
2001年2月27日,一次性撥發40億元人民幣安裝大量的監視儀器監控法輪功學員等。
  
2001年12月,一次性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立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心或基地。
  
2002 年5月,江、羅下發內部「指示」,抓一個煉法輪功的可獎勵3000元。後期高達5000元。
  
近5年來,大量製作誹謗法輪功的書籍、各類小冊子、VCD光盤、宣傳畫、電影等, 派大量中國特工至海外,用來監控、干擾、詆譭海外法輪功學員,收集法輪功學員的名單,投入大量資金購買海外媒體攻擊法輪功。根據2004年3月17日的官方消息,將發行1100億國債建「公檢法司基礎設施」。
  
「追查國際」強調,羅幹作爲個人和「610辦公室」的主管在對數以百萬計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不僅違反了中國憲法,也觸犯了「聯合國禁止羣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有關條款。
  
目前在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韓國、比利時、西班牙、臺灣等多個國家與地區, 羅幹被以「酷刑、羣體滅絕、反人類罪」起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反酷刑機構也收到由多國法輪功學員提出的起訴。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