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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治局常委罗干被国际列为特级追查对象 (图)

【人民报消息】国际人权组织「追查国际」2004年3月30日发出通告,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列为特级追查对象。
  
通告指出,罗干作为中国司法和安全部门的最高官员,直接指挥了对法轮功无辜民众的血腥镇压,在导致至少920多人被虐杀、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的迫害中,是仅次于发起者江泽民的二号人物。
  
2002 年罗干从二十几名中央政治局委员当中被提升进入中国最高权力集团--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常委也由过去7人的惯例增加为9人。美国CNN电视台在2002年11月4日的评论文章中称,「这位由东德训练的保守派由于他对法轮功和其他「地下」组织的严厉打压得到了江的支持」。

*秘密调查到公开镇压
  
「追查国际」表示,早在1997 年初,当中国社会各界对法轮功持鼓励支持态度时,罗干下令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秘密调查,欲定法轮功为「邪教」,以便取缔。调查结果是「没有问题」。各地体育总会的调查结果认为法轮功是一种「强身、健体、治病」的活动。
  
1998年7月,罗干又通过中国公安部一局发出《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再搜集证据。此次行动引发多地公安强行驱散炼功群众、私闯民宅、查抄炼功群众的私有财产、拘审、关押炼功群众,并动用宣传媒体进行违法宣传等活动。
  
1999年江泽民为镇压法轮功成立「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又名「610办公室」),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的罗干成为执行主管。
  
从1999年到2002年,罗干多次在全国高层会议上命令全国的政法机关要加大力度镇压法轮功,指示各级官员要多逮捕,从严从重判决法轮功, 「严打」整治, 把法轮功列为第一打击对象。
  
2000年,罗干到新疆等地亲自发出指令:「三个月消灭法轮功」 ,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发现炼法轮功的可秘密逮捕并监禁;警察如果发现有炼法轮功的不抓,开除警察公职并吊销户口。」,各种镇压密令直接导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急速上升。
  
位于美国的「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公开一份中共秘密文件,文件命令警方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见下图)这份由吉林省公安厅和高级法院传达的文件说:「对法轮功……,打击力度要增加,一旦发现,予以先行抓捕后补办手续。」该文件并明确此项规定始自2000年5月20 日,将一直持续至2007年12月30日。




吉林机密文件,指示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
  
*亲自督阵 山东、东北成迫害重灾区
  
通告强调,罗干亲自到各省市、地方第一线督阵 ,他常蹲点的几个省市山东、吉林、黑龙江、辽宁成为迫害的重灾区,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人数居全国前四名。
  
罗干是山东人,99年7月后,罗干多次亲自到山东并通过他的幕僚——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积极推行镇压政策,山东省被迫害致死人数现达103, 居全国第三。
  
2002 年3月5日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事件后,罗干和刘京多次到吉林省督阵,下达开枪令,并规定每个警察都有抓人指标,完不成则下岗,相关领导撤职。这一事件中长春地区出动6000余名警察,绑架5000余名法轮功学员,有8名法轮功学员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吉林省被迫害致死人数达118人,居全国第二。
  
2002年4月,罗干到黑龙江给政法系统直接下达命令,明令要专抓法轮功, 「杀人放火及刑事犯罪都可不管」。不久,即有数名法轮功学员当街遭警察开枪射击。黑龙江被迫害致死人数现达147人,居全国第一。
  
2002年5月、6月,罗干多次亲自到辽宁省蹲点,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辽宁省被迫害致死人数现达100人,居全国第四。

*涉嫌策划「天安门自焚案」
  
「追查国际」表示,2001年1月20 日,罗干主持了全国「严打」法轮功会议,据官方的通讯社报导,2001 年1月21日一早,罗干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特警支队、武警北京总队六支队和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检查工作。两天后,1月23日发生了「天安门自焚案」。

经「追查国际」调查和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天安门自焚案」是一桩阴谋栽赃案,「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而此案经过中共官方媒体的大肆渲染,将中国民众对法轮功的同情转变为仇恨,为江、罗镇压法轮功合理化找到了一直没有找到的「理由和原因」。

*国家巨款用于迫害
  
通告又指,江、罗利用金钱、晋升等作为诱饵, 在全国范围「表彰」、提拔迫害凶犯,刺激党、政、公安、司法系统各级不法官员及警察大力参与迫害。
  
2001年2月26日,中央「610办公室」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上百个团体和271个人进行「表彰」。一次性奖励迫害法轮功直接责任者、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境5万元人民币。
  
2001年2月27日,一次性拨发40亿元人民币安装大量的监视仪器监控法轮功学员等。
  
2001年12月,一次性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立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心或基地。
  
2002 年5月,江、罗下发内部「指示」,抓一个炼法轮功的可奖励3000元。后期高达5000元。
  
近5年来,大量制作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各类小册子、VCD光盘、宣传画、电影等, 派大量中国特工至海外,用来监控、干扰、诋毁海外法轮功学员,收集法轮功学员的名单,投入大量资金购买海外媒体攻击法轮功。根据2004年3月17日的官方消息,将发行1100亿国债建「公检法司基础设施」。
  
「追查国际」强调,罗干作为个人和「610办公室」的主管在对数以百万计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不仅违反了中国宪法,也触犯了「联合国禁止群体灭绝性屠杀公约」的有关条款。
  
目前在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韩国、比利时、西班牙、台湾等多个国家与地区, 罗干被以「酷刑、群体灭绝、反人类罪」起诉,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反酷刑机构也收到由多国法轮功学员提出的起诉。

(大纪元)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4/4/3/30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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