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牌又倒了一張 就快倒到江澤民了 (多圖)
 
作者:百志
 
2004年2月2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日本邪教的惡首被判處死刑了!對於全世界的的黑色勢力而言,又是一張骨牌倒下。對於中國的首惡來說,麻原氏伏法,應該有一點警示作用。

可悲的是,中國的惡首比日本的囂張太多了!前幾年,它手握大權時,竟可指鹿爲馬,硬是把提升上億百姓心性的正道大法,污衊爲邪教。

中國惡首所使用的手段、動員的資源、暴行的殘酷程度與規模之大,加上徹底栽贓、對罪刑的掩蓋能力,與不讓人說真話的霸道,都是日本麻原氏所望塵莫及的。

其實,麻原氏比起江澤民還差遠了。它自己手中沒有權力,便不能掌握意識型態的建構。不像江澤民,它肉體上可以殘害你,精神上可以折磨你,給你判勞教、洗腦、關精神病院、施打藥物。江澤民還可以,掌握全國媒體的輿論,說你邪你就是邪。

麻原不得勢,所以他的爪牙也都被判刑。可是,江澤民的小嘍嘍可是有公權力當靠山,迫害人還有獎金可拿。麻原如果算是邪教教主,那江澤民可說是教主的教主了。

日本邪教教主伏法,個人以爲有以下幾個意義:

首先,他重新提醒了人們,甚麼是邪教?邪教的定義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而是根據邪惡的犯罪事實。

如果反過來用這個標準,我們發現:中國的邪教不是江澤民所誣指的;而是江澤民流氓集團本身。這幾年,它迫害人民的手段、規模與邪惡程度,遠超過賓拉登、薩達姆與麻原。

這些事實具在,無可抵賴。江澤民才是道道地地的邪惡之首。如果,日本哪天也要審判江澤民,我想除了「羣體滅絕罪」外,麻原應該是很好的案例。

其次,我們看看,日本對邪教的定義不是小泉首相拍版定案的。而是檢察官依犯罪事實,依正常法律程序,在法院提起公訴。即使像麻原這種教唆的現行犯,日本還是經過了七年十個月訴訟,才在本月廿七日接受法院第一審宣判,將它定死罪。司法過程中,日本惡首麻原還可以辯護,不是法院聽中央的,祕密審判。

對於邪教教主,日本是如此處理的,這就是法治。

最後,日本清理邪教,麻原伏法。這件事對人們來說,這也算是黑色勢力瓦解的指標。邪惡的集團繼薩達姆之後,骨牌又倒了一張。

看來,就快倒到江澤民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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