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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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城市的臧浩然和臧浩童兄弟倆雖然只有十幾歲,卻因修煉法輪功而歷經磨難:曾經因爲一篇作文(附後)被學校開除;他們爲了保護父親不被惡警抓走,差點被從六樓踢下。在親眼目睹警察逼死父親臧殿龍後,還被警察用槍指着並被送到勞教所關押長達兩個月;他們的母親徐友芹也因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判刑15年。
大紀元記者林如順、劉韓10月21日報道說,目前兄弟倆被迫分開。一個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遭受到的這一切迫害,僅僅是因爲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經歷種種磨難後的浩童在採訪中堅定的說:「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沒有錯!」
臧浩然今年16歲,是雙城市鐵路中學初一二班學生。臧浩童今年14歲,是雙城市試驗小學六年三班學生。浩然跟奶奶住,浩童則由大伯臧殿超照顧。最近,兄弟倆去過黑龍江省第一女子監獄看望了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關押在那裏母親徐友芹。浩童說,「上個月(9月)才第一次讓見。奶奶帶我們去的。但是不讓我們講話,看一眼就讓走。有人看着,中間隔一張桌子。」
浩童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了他和哥哥曾被警察用搶指着,被警察打罵,並且被送到萬家勞教所關押。但是隔天,記者再打電話去,卻被告之電話因欠費被停機。浩然、浩童及其親人目前的處境令人擔憂。
◎ 親眼目睹警察逼死父親
據明慧網報道,2002年7月8日下午哈爾濱市、雙城市、阿城市幾十名警察,將臧殿龍及兩個孩子圍困在阿城市清真小區六樓603室的住所。面對警察的重重包圍,臧殿龍走到窗口,趁機向樓下圍觀的人講法輪功如何教人做好人;自己的白血病怎麼好的;孩子因一篇作文就被迫失學……
據目擊者稱,當時警察不斷用言語刺激臧殿龍。看明白事兒的人互相議論;這是逼着人往下跳啊!圍觀的羣衆有個人大膽的說:「不就是一個煉功的嗎?你們抓人家才要跳樓,你們撤走了,他就不跳了,爲什麼非得把人逼跳樓呢?樂意煉就煉唄!」
對峙3個多小時後,警察用雲梯從後樓爬上樓頂。爲了不讓警察抓父親,兩個孩子擋在窗口。警察請示下面領導,下面領導竟然說:從六樓「把孩子踢下去!」 終於,警察從703室的陽臺翻入603室的陽臺進入屋裏,把門打開,湧進衆多警察。臧殿龍被迫從六樓跳下,不幸身亡。
臧殿龍死後的一個多月,警方才通知家人驗屍。2002年8月9日屍體被火化。警方讓家人簽字「是意外事故與警方無關。」家人拒絕簽字。警察威脅臧殿龍的親人說:別說臧殿龍是我們逼死的,就說我們去之前他就跳樓了,也別跟煉法輪功的人說。
◎ 警察用槍指着小兄弟倆 並把他們送到勞教所
臧浩然(左)和臧浩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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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童向記者證實了被警察用槍指着的事:
記(記者):那時候警察抓你們時用槍指着你們?兩個都是嗎?
童(浩童):嗯。
記:後來你們被抓到哈爾濱市去,只有你們兩個小朋友嗎?他們怎麼對你們的?
童:我只記得警察挺多的,有打過也罵過。
記:有打你們?怎麼打的?
童:就抽嘴巴……
記:你記得是誰打你的?
童:我不認識他,只記得是個男的,30多歲。
記:可不可以把那個時候的情況再說詳細一點?
童:就是他走進屋看見我們在那盤腿打坐,他就過來就抽我們
記:他打你們多久?
童:就打夠了才停……
記:那時家裏的人沒有去要人嗎?
童:講了他們不讓,奶奶和大伯他們努力在營救我們,可是他們就是不讓放。
記:後來你們怎麼被送到萬家勞教所去的,那裏都是關毒犯妓女的呀!
童:是雙城公安局拉去的,哈爾濱放人之後讓雙城去接人,他們去接後就把我們拉到萬家勞教所。
記:把你們跟勞教犯人關在一起?
童:我們沒跟他們在一起,在接觸室住着。
記:就你們兩個?
童:還有人看着,跟我們同一個房間……
記:是警察嗎?
童:不是犯人也不是警察,他們僱的人,男的。
記:那在裏面你們怎麼過的?
童:那時就讓我們在接觸室裏,哪兒也不準去,跟他們說放人他們不放。吃飯是跟警察一起吃的,在萬家勞教所的時候,有兩次帶我們出去繞一圈。我們想要學法但不讓我們學。
記:你們那時生活環境是不是很差?
童:對!我們兩個人渾身都長疥瘡,只有臉上沒長。奶奶後來來接人的時候,看到就哭了。
據了解,當時浩然和浩童被戴上手銬,分別審訊。警察讓浩然雙盤腿,一宿不讓睡覺,不許把腿拿下來。審訊問浩然、浩童:爸爸、媽媽跟誰接觸,資料點在什麼地方,並拿來一些人的照片讓浩然、浩童辨認,不說就打。但不管怎麼打,兩個孩就是什麼也不說。後來再提審浩然,浩然就哭,連哭了三天,弄得警察無計可施。
浩然、浩童在哈爾濱市被扣押了一個月,隨後又被雙城市警察送進萬家勞教所派人看管。在萬家勞教所被關押了一個多月,後來,由於環境惡劣,他們身上長滿了疥瘡才被送回家。
◎ 回顧爸爸煉功重獲新生的經歷
據了解,黑龍江省雙城市的臧殿龍,1995年因患「再生障礙性貧血」俗稱「血癌」被醫院判死刑,四處求治無門。就在他絕望之時,1996年他開始煉法輪功,絕症不治而愈,生活又重新充滿了陽光。因親眼目睹了法輪功的神奇,臧殿龍的妻子徐友芹、兩個兒子臧浩然和臧浩童都開始修煉法輪功。
◎ 講真話被學校開除
迫害兩兄弟的罪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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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浩然、浩童同是雙城市第四小學校的學生。當時浩然在五年級二班,在學校一貫表現很好。
2001 年3月,雙城市各中小學校組織學生以寫作文形式「揭批」法輪功時,臧浩然寫了一篇《法輪大法是正法》(見附件)的作文,希望老師們能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但是校長和老師威脅浩然說:「如果你不罵大法和你們老師、堅持煉法輪功,就開除你學籍!」在高壓下,小浩然認爲自己修「真、善、忍」沒有錯,堅決不放棄修煉。校長不敢公開以煉法輪功的名義非法開除浩然的學籍,便強行開商轉信(實質就是開除),讓浩然必須轉學,如果不轉學也不準上學。校長對學校的學生謊稱臧浩然因爲打架才讓轉學的。
隨後,浩童也因爲同樣的原因被要求強制轉學。但是當時沒有學校敢接收他們,兄弟倆只好隨父母飄泊在外。
浩童告訴記者,當時,學校的老師和同學沒有人敢跟他們說一句話,連平時最要好的同學,都不敢跟他們說話。但是,浩童對當初的決定並不後悔,他表示他們修煉「真、善、忍」沒有錯,學校不應該這樣對待他們。
附:以下是臧浩然寫的《法輪大法是正法》的作文原文
老師,法輪大法是正法,不像你們想的那樣,他讓我們做好人,讓我們按"真善忍"來衡量自己做的每一件事,在學校裏做個好學生,在家裏做個好孩子。如果你不明白法輪大法的真象,那不怪你,是我沒做好。請校長老師了解法輪功。請你們仔細地想一想我上面寫的幾句話。人都是善良的,請你們把善念發揮出來,也是擺放你們的位置。國家不讓煉,是因爲他們不了解法輪大法的真象。如果他們了解法輪大法的真象,他們就會讓我們煉功的。你們也希望我做一個好學生。這是我的心裏 話,請老師校長理解。所以我必須煉法輪功。
你的學生臧浩然
200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