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報導說,有記者問,坊間流傳,黑龍江前省長田鳳山被查處,同朱勝文在獄中自殺有關,黑龍江省長張左己回答說:田鳳山由於違反黨紀,受到中紀委的審查。田鳳山是從黑龍江調到中央擔任國土資源部部長的。
傳朱勝文死前準備再次申訴
田鳳山1991年到1994年在哈爾濱當市委書記,而那時,正是朱勝文擔任主管商業的副市長。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朱勝文的判決書認定:朱勝文受賄人民幣33萬元,另有60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但是,朱勝文在法庭爲自己辯護說,他完全是受到他人的陷害而屈打成招的。有報導說,這次朱在「自殺」前,聽說田鳳山被中紀委「雙規」後非常高興,準備再次寫材料申訴。
中國著名律師莫少平強調,如果犯人在獄中自殺,監獄方面應該承擔「失職」責任,他說:「起碼有一點,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確實是他自殺的,肯定看守所或監獄要有責任的。」莫少平律師說,如果犯人是因爲其他非正常原因死亡,監獄裏某些人也許還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長劉曉波說,網上有文章說,朱勝文入獄是遭人誣陷,因爲他不懂爲官之道,他是一個近君子遠小人的幹部,這和官方提出的朱經濟腐敗的說法有很大矛盾,老百姓很難判斷誰真誰假。但是,即便朱是貪官污吏,也有自己的權益。劉曉波說:「假定他是官方公佈的那種經濟案犯,那麼,他也在獄中有中國法律規定一些在獄中服刑的犯人的種種權益。」
司法缺乏透明度
劉曉波說,政府應該在第一時間向媒體和老百姓說明自殺的情況,這樣就會贏得主動。劉曉波說,大陸有兩個方面最缺乏透明度。一是高層權力之間的關係,另外一個就是司法機構。他說:「叫媒體去監獄採訪,特別是叫那些有公信力的媒體去採訪、報導,那麼,出來的結論就有公信力,就會平息各種各樣的猜測和傳言。但是,中國這點很難做得到。」
莫少平律師認爲,不能用西方媒體報導的原則和規定來要求中國的新聞媒體,他說:「中宣部對中國媒體起了一個領導和指導的作用。被中宣部認爲是不宜發表的,那麼,媒體肯定就發表不了。」莫少平律師說,這是一個事實,也是中國的媒體都非常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