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述新華社的「四年述評」
 
作者:司馬泰
 
2003年9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9月7日,新華社發表長篇文章,「取締法輪功四年述評:除惡務盡 國泰民安」,文章沒有署名,通篇充滿漫罵和詛咒,隨便列幾個文中的用語:「徹底剷除」,「繼續打擊」,「走向毀滅」,「大放厥詞」,「公開叫囂」,「徹底撕掉」,「險惡用心」,「負隅頑抗」,「垂死掙扎」,「絕不會自行退出歷史舞臺」──從文革中過來的人,還以爲這是在罵腐而不朽的「美帝國主義」。

外界認爲新華社這時發表這篇文章,是回應法輪功正在全世界範圍內展開的以「種類滅絕罪」 「酷刑罪」起訴江澤民及其黨羽的各種活動。

不過,從文中我們也能看到4年多來江澤民是如何操縱國家龐大力量來鎮壓法輪功的,看看這些用詞:

「全黨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廣大人民羣衆自覺投身...鬥爭中」,「經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幹部羣衆...思想教育工作」,「全國上下形成了...的局面」,「...氛圍已經在全社會形成」。

這些詞生動地刻劃了這場運動涉及的範圍之廣,之深,耗費國家的人力物力之巨,到底是誰在破壞「國泰民安」,我想讀者自己會有判斷。

「四年述評」中法輪功罪狀主要有兩個:一是自殺殺人;二是衛星插播、利用國際IP電話和手機短信傳播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提及的這兩項「罪狀」在新華社的時間表上都是發生在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以後,讓人覺得江澤民當初並沒有鎮壓法輪功的正當理由。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兩項「罪狀」互相矛盾。因爲法輪功「衛星插播、利用國際IP電話和手機短信傳播」的消息就是爲了揭露那些「自殺殺人」案是江澤民的謊言栽贓。

殺人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而江澤民控制一切正常渠道,法輪功要找回清白,利用對人民的財產沒有任何傷害的途徑澄清真相,實在是不得已而爲之的唯一辦法。江澤民從來不敢告訴老百姓法輪功傳播的是什麼內容,這是江澤民心虛的最好註腳。

同以往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一樣,照樣是假話連篇,摘錄幾條,供讀者辯白。

1、「1999年7月,中國政府根據廣大人民羣衆的強烈要求,依法取締了『法輪功』邪教組織。」

新華社這就是亂來了,難怪不敢署名。明明是江澤民個人的一意孤行,當時連政治局都有分歧,老百姓更是不明就裏,怎麼變成了廣大人民羣衆的強烈要求?路人皆知,不值一駁。

2、「煽動癡迷者爲『圓滿』『上層次』而自殺、自焚、殺人」

如果法輪功真是在「煽動」學員去死,那麼「衛星插播,IP電話」就應該廣播讓學員去死的號召,新華社直接把插播內容拿來一放,不就人人都看到了嗎?不就不戰而屈人之兵了嗎?多省事啊!哪裏還要全國人民「充份看到這場鬥爭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

3、「公開叫囂社會主義中國『不能存在了』,徹底撕掉『不參與政治、不反對政府、不投靠任何政治勢力』的僞裝,亮出了其反華反人民的真嘴臉。 」

看來,新華社對於法輪功不參與政治的教義還是清楚的。

我去查了一下新華社提到的這篇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的講話(《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原話是這麼說的:

「中國政府一直都在撒謊欺騙民衆,編造謠言,編造假新聞,迫害死那麼多主流社會的民衆。多邪惡啊,這個政權還能夠存在嗎?面對未來法律健全社會的時候,這些人罪責難逃!」

讀者看清了新華社斷章取義的功夫了嗎?新華社把一個欺騙民衆的邪惡「政權」等同於「社會主義中國」,是不是它自己對號入座,我們不知道,至少,政權與國家是兩個概念,而且,李先生也沒說法輪功要起來推翻這個政權。壞事幹多了,政權就會垮臺,中國幾千年來的朝代更替不就是這樣嗎?李先生不過點出了這個歷史規律。而且,還提到「未來法律健全社會」,顯然中國還有美好的未來,怎麼成了新華社的「反華反人民」呢?

而江澤民一夥對「未來法律健全社會」的恐懼,阻止社會進步,才是真正的「反華反人民」。

4、「徹底剷除邪教,才能國泰民安,才能國強民富」

大家都知道,影響中國穩定的問題是貪污腐敗,下崗失業,官商勾結,黑社會,愛滋病,等等,法輪功講「真善忍」,只能對社會穩定起好作用,貪官中有法輪功嗎?嫖妓的有法輪功嗎?

現在中國以經濟發展爲重心,而江澤民花費這麼多人力物力來迫害一個對社會有益的團體,不去照管好那些社會弱勢羣體,大家說是誰在破壞穩定呢?

中國人民的未來,取決於中國能否走向民主健康自由的社會,希望大家自己去琢磨琢磨新華社記者提到的這個邪教到底是誰,到底怎樣才能「國泰民安,才能國強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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