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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大热点:谁救了黑社会老大刘涌?
 
2003年9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记者李真报导)近日,正当全球焦点集中在香港政府撤回23条立法草案这一热点新闻之际,对另一热门话题“谁救了黑社会老大刘涌?” 的讨论,在互联网上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著,大有愈演愈烈之势。50万港民七一大游行,导致23条恶法被撤回的事实,标志了香港人民自发地争取民主斗争的胜利,真正体现了“民意不可违”的力量。然而,几万乃至几十万网民对大陆社会腐败、人治大于法治现象的强烈不满声音,会对中国改善民主与法制的现状有所帮助么?

8月15日中国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沈阳刘涌特大黑社会组织团伙案的终审判决公布,一审被判处死刑的“黑道霸主”刘涌被罕见地改判死缓。而辽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明显逻辑混乱,前言不搭后语,激起了中国舆论的反感和怀疑,强烈要求公布刘涌改判死缓的真实原因。

高级法院公开的判决文字说:“刘涌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其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此,国内有人质疑道,明明法院认定其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当处死,却又说“鉴于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改判死缓。出尔反尔,自打耳光。还有改判的依据是“本案的具体情况”,但是,所指的“具体情况”却不被告知。

针对“谁救了黑社会老大刘涌”这一话题, 在网易新闻网上,其中收到众多网友支持的一个网贴说,“刘涌曾放话:他要是被判死刑,就会把和他牵连密切的大批高官给供出来,你说谁敢判?”

大多数网民在网上宣泄对中国社会腐败、人治大于法治等现象的强烈不满与愤怒。有网民说,“有的人可以法治, 有的人可以人治。只有政府聪明,记者思想先进。老百姓是什么?”

还有的网民说,“弱智都看得出来,省高院不是得了好处就是受了权力或势力的胁迫,如果司法部门不能保持独立维护公正的话,那就是最大的腐败和犯罪,不管是受贿还是受迫,敢于至公众安全与利益于不顾的,就一定有问题,而且一定是大问题! 东北为什么落后?为什么大家都不敢去东北投资?这就是原因!我想投资商是不敢去了,全国各地的黑社会倒是可能浩浩荡荡开赴东北促进消费的!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连恶棍都敢救!司法无耻,人民悲哀!”

“一群官老爷在煞有介事的“审判”罪犯,一帮被权势与金钱奴化“法学专家”负责教育民众;就这样法律的“公正”被又一次生动的演绎......”

“司法的不透明,让人自然而然有许多联想,猜测,如果没有合理解释,人们......”

网上的相关评论自8月16日开始,至今仍在继续......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人参与发表意见,同时更吸引了几十万的网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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