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庭主法官:群体灭绝罪元首无豁免权
 
2003年9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第一任主法官路易斯.莫瑞诺-欧勘伯
在国际律师协会2003年年会的开幕式上作为主讲人发表演讲。


(大纪元记者马有志旧金山报导) 国际律师协会(IBA)2003年年会于9月14日晚在旧金山开幕,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成立后第一任主法官路易斯.莫瑞诺-欧勘伯(Luis Moreno-Ocampo)在年会的开幕式上作为主讲人发表了演讲。

欧勘伯说,犯了“群体灭绝罪”的国家元首没有豁免权。当前国际刑事法庭正在受理类似的案例,包括对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和刚果现政权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犯罪的审理。

莫瑞诺-欧勘伯(Luis Moreno-Ocampo)于1985至1992年间在阿根庭作为法官助理对前非法军事独裁集团进行了审理。在独裁统治下,成千上万的阿根庭平民曾被绑架失踪和残酷虐杀,欧勘伯在10,000多起践踏人权案中启用了700多宗作为起诉的个案,对犯罪者进行了审理。国际罪法庭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后,2003年4月21日在成员国会议上,在12名国际刑事法庭法官中,欧勘伯被一致当选为国际刑事法庭第一任主法官,并于6月16日就任。

欧勘伯说,建立一个常设的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的构想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的,当时国际社会对“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犯没有独立的机构和防范机制,所以在审理这些罪时专门成立了纽伦堡(Nuremberg)和东京军事法庭。40年后的今天,国际刑事法庭(ICC)作为一个国际常设机构,于1998年在罗马正式投票通过成立。从此,任何被告犯有“群体灭绝罪”和战争罪犯等罪名的人都将受到国际刑事法庭的调查和审理。至今,有91个联合国成员国与国际刑事法庭签订了参加协议。

欧勘伯说,应该看到,美国的宪法和法律也是从1776年到1930年才逐步完善的。法律公正是一项长期的努力,国际刑事法庭是一个“自律性”的机构,我们的任务在于调查和惩罚象犯有“群体灭绝罪”的人。其中,政府必须是首先要讲理才行。欧勘伯说,中国还没有与国际刑事法庭签订参加协议。

欧勘伯说,制止“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犯罪的努力已经变成一个无国界的全球行为。我们将追究2002年国际刑事法庭后成立所发生的任何这方面的犯罪。这些不参加国际刑事法协议的国家里的人民也不会就此让他们认命;除了国际刑事法庭外,还有许多国际非政府机构,很多国家也在努力让那些不参加的国家参加进来。

欧勘伯说,国际刑事法庭的坚强后盾就是全球人民的理解和参与。欧勘伯说,国际刑事法庭接受任何人,包括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投诉。

欧勘伯说,在审理阿根庭前独裁政府的参与中,其实那是一个受教育的过程。他母亲就因为他的爷爷是一位前独裁政府的将军而对审判有很大的抵触。但是,审判开始后两个星期,看到前独裁政府的所作所为,母亲完全转变了。她说,你是对的。

国际律师协会负责人体姆.赫斯(Tim Hughes)说,他们今天邀请莫瑞诺-欧勘伯先生作为本次年会的主讲人,因为国际刑事法庭(ICC)是国际法中非常主要的一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等一直是国际法中的一个漏洞,联合国必须对向前南斯拉夫和乌干达所发生的大屠杀等反人类罪行成立临时特别法庭审理,这样的过程很费时费力。而成立一个永久的国际法庭,对世界将是一件大好事。

赫斯说,就象刚才欧勘伯主法官说的,世界上任何人都应该知道欧勘伯这个人;因为欧勘伯将接受从世界上任何地区、任何人的申诉,只要你有或者看到你的邻居受到反人类等罪的迫害,你都可以向欧勘伯和他的法官同事们去申诉。这种申诉不需要通过律师或征得任何其它机构的许可。

赫斯说,最优秀的律师也应该懂得,就象刚才国际律师协会主席艾密理殴.卡登耐斯先生(Emilio J. Cardenas)所说的,在法律条文和社会公正分离时,律师应该选择社会公正;南非的蒙代拉律师和印度的甘地律师就是范例。赫斯说,非成员国的律师和团体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将有10多位从中国和台湾来的律师,也有30多位从香港来的律师参加本次年会,想必他们会介绍他们那里的情况。

赫斯说,国际律师协会在1947年正式成立,是和联合国同时诞生的。国际律师协会旨在让全体律师在“公平法律”(Rule of Law)的保护下,年会也是为了给律师,特别是在恶劣环境中的律师们一个交流和互相鼓励的机会。本次年会将在旧金山Marriott大旅馆举行,历时一周,将有3000多全世界的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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