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的“撤销诉江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司马泰
 
2003年9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9月14号中国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各大媒体报导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撤销“法轮功”控告江泽民一案 (见1)的答记者问。

大纪元9月15日讯,在2002年10月江泽民路过美国芝加哥时,法轮功以“群体灭绝罪”把他告上了地区联邦法庭。此后,江泽民给美国政府巨大压力,要求撤销此案,而法轮功也得到了许多社会非政府机构、律师和国会议员的支持,历经快一年时间,法庭才做出撤销的决定。

自递交诉状以来,中共方面从来没有公开承认这起诉讼,开始时,甚至直接否认。一个人在外官司缠身,不管告成告不成,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特别是针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他残酷镇压法轮功人证物证俱在。现在中国官方媒体敢于高调刊登这则消息,想必是江泽民仔细权衡利弊才出此一策。

首先,江泽民被以“群体灭绝罪”告上美国法庭等候立案的新闻,法轮功早就通过各种渠道,包括“电视插播”,传到了大陆。不少人们都在议论这件事。江泽民不能坐视不管。

其次,法庭的裁决当然对江泽民有利,这是一年来他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所想要的结果。美国这两年反恐事业任重道远,阿富汗,伊拉克,北朝鲜等等,这些事务都要中国政府的配合,特别是现在的北朝鲜核武危机,中国同北朝鲜的特殊关系,这些都是江泽民用来要胁美国的重量级法码。法轮功能够让这件案子持续进一年,已是道义上的巨大胜利。

再有,外交部发言人在文字上严重扭曲了事实,变得对江泽民很有利。我们不妨来看看:

1、所谓的“美法院撤销‘法轮功’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

这非常误导,好像美国法院发现这是一桩“诬告案”,所以才撤销。其实,是不是“诬告”,就要调查取证,就要让法官在法庭上听取双方意见,再来裁决,这不正是法轮功所要求的吗?怎么还没正式立案就有了结果呢?

“诬告”一词在发言人200字的短评中出现了四次,误导性质十分严重,法轮功方面应该同法官核实,说不定江泽民的这则新闻才真正构成了藐视法庭的“诬告案”。

2、是哪一个中国领导人?

外交部发言人不敢说把“江泽民”说出来,只是笼统地说“中国领导人”。显然江泽民不认为自己取得了一个多么光彩的胜利。

3、所谓的“法轮功使用种种卑劣手段”

这场民告官的官司中,作为老百姓的法轮功有什么卑劣手段可使呢?他们觉得江泽民杀害了他们的许多人,就要求法庭出来主持公道,这不是一个法制国家的正常途径吗?法轮功要求的仅仅是有一个对薄公堂的机会,让江泽民来为他自己辩护,多么合情合理呀!如果江泽民觉得自己没有罪,就应该敢于来法庭上陈述,让全世界都听到他的辩护和法轮功证人的证词,如果真是无罪,让法官在法庭宣布法轮功的“诉讼”是“诬告”,不是多么有力吗?不是把镇压法轮功推向国际舞台的最佳手段吗?法轮功能做的,就是呼吁社会上正义人士的支持,这也算做“卑劣”?

而我们从媒体上知道,阻拦这一诉讼的,“使用种种卑劣手段”的恰恰是江泽民。那种利用中国的潜在市场,中国的联合国否决权,中国对北朝鲜的影响,牺牲中国人民的利益等等来要求美国妥协,才是真正“卑劣”的。美国政府公开出面要求法庭撤销此案的背后,江泽民使用了多少卑劣的手段?作为民主自由社会的老大,美国正被许多的国际反恐事务所缠绕,江泽民正好乘人之危,陷美国于不义,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最看不起的小人行径。

4、所谓的“干扰和破坏中美关系的发展”

只有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两国关系才是稳定的,健康的,具有长期性。中美关系的反复就是由于江泽民这种人玩弄政治游戏的结果。江泽民以他个人的得失把中美关系弄成了讨价还价的“利益关系”,这对于中美的长期发展是一种致命的毒素。美国为了对付其他一些恐怖主义国家,为了江泽民的配合,不得不纵容江泽民对中国人民的国家恐怖主义,这不是美国政府发自内心的举动;而江泽民一时得逞,迫害更加肆无忌惮,这对全世界追求自由民主的人民都是一种嘲弄。一旦美国不再依赖江泽民,事情马上就会出现变化,这也是多年来中美反复的原因之一,而江泽民把这种游戏玩到了极限。

5、所谓的“美有关法院作出撤销有关诬告案的裁决是正确的、明智的”

外交部发言人这出神龙不见首尾的发言,回避了许多的实质问题。江泽民媒体的一贯做法就是回避真相。

电视插播,插播的是什么?从来不敢真正说出来。我大陆的朋友说,“法轮功整出那么多自杀自焚杀人的事,法轮功还要用电子邮件,电视插播,到处去传播法轮功,人家不愿听了。”江泽民多坏呀!法轮功现在的重点根本不是传播法轮功,而是揭露江泽民栽赃陷害的谎言。你听信了杀人的谎言,人家就来告诉你真相,而江泽民却不敢告诉人民法轮功的真相节目中到底说的是什么。

这次控告案也是一样。为什么江泽民被“法轮功”告上法庭?以什么罪名?外交部发言人什么都没说,反到扛著“诬告”两字反咬一口。

还有一点,外交部发言人的话给人一种江泽民嬴了什么似的。美国法院撤销的只是一个案子,而且是迫于外交压力做出的,没有任何关于江泽民有罪无罪的裁决。事实上,江泽民畏罪而逃才是这次撤销事件的最好写照。当前由各方人士发起的“全球公审江泽民”的正义活动正在轰轰烈烈的展开,道义法庭对江泽民的审判早就在人们的心中展开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事件会让更多的人看到江泽民用国家来交换个人利益的邪恶,特别是对捍卫人权的价值观念的挑战,会触及到西方主流社会的更多层面,会让更多正义人士加入到声援法轮功的行列中。我想法轮功也决不会放弃他们寻求正义的努力,通过向高级法庭上诉,或者另起炉灶,包括现在正在进行的比利时、西班牙、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其他国家,针对江泽民的官司一定会继续下去,一天不被绳之以法,江泽民的恶梦就不会有完的时候。

笔者最近在写“江泽民为什么是最邪恶的”系列文章,连在自由民主国家发起的官司都可以被江泽民左右,你说历史上有谁比他更邪?

参考资料:1。外交部就美法院撤销针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答问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3-09/14/content_10805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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