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20日向科威特境内的英美联军发射十枚飞弹,其中有中国制造的偏偏被媒体爆光。从而暴露了过去十多年来江泽民与萨达姆暗通款曲的绝密丑闻。
伊拉克是中国重要的武器出口客户。在1991年海湾战争前,中国20亿美元左右的年武器销售额中,中东国家占80%以上,其中伊拉克与伊朗是最大客户。在伊拉克的武器库中,有近二分之一的战机、潜艇、导弹护卫舰、三分之一的炮艇、巡逻艇以及四分之一的野战炮等,都是来自中国。不同型号的战术导弹是中国向伊拉克出口武器中最能够拿得上台面的东西。 从这些导弹的实际用途看,在1991年海湾战争和以后至今日的历次战争中,基本上是用来对付联合国军和美国及其盟军的。
这次伊拉克战争爆发后,基于伊拉克使用中国制造的导弹一事再次爆光,中国外交部不得不坦承,中国依据《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包括导弹、军用卫星、爆炸装置、军用电子产品及火控、测距、光学、制导与控制装置、核生化武器防护装备等十四大类的军品。
江政权除了直接大规模军援侯赛因政权外,还采用经援技援方式暗渡陈仓。最常见的有三种方法。一种是利用西方国家自由民主制度的宽松条件,用注册公司实体的方式,向伊拉克扩散禁止的民军两用产品和技术。譬如在美国的中国国营江苏永立化学技术进出口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中设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般舶贸易公司等通过转让物品与技术,从物质上帮助伊拉克获得化学武器和其它先进常规武器,被美国政府抓获。 为此,2002年7月9日美国政府根据《防止向伊朗和伊拉克扩散武器法》、《伊朗-伊拉克法》、《管制化学生物武器和消除化学生物战争法》和《生化武器制裁法》对一位Q.C.陈的中国公民和以上中国公司实行了法律制裁。
另一种是采用技术外援方式,派出人员协助伊拉克提升防空武器系统。1991年海湾战争后,江政权不顾安理会有关伊拉克的决议,帮助伊拉克铺设违反联合国制裁决议的光纤,受到国际社会的严厉责问。美国政府和联合国对此严重关注。据2001年2月21日《华盛顿邮报》,美国国防部高级官员举证:“中国工人和军职人员一直在帮伊拉克铺设新式的地下光纤电缆,这些地下光纤电缆的用途是将雷达阵地与导弹阵地连起来,从而提高伊拉克防空武器系统的能力,并且提高指挥与控制系统的抗攻击能力。”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就此三次向中国提出抗议。联合国伊拉克武器核查小组成员理查德巴特勒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事实证明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真的违反了安理会自己的决定的话,那么这就触犯了许多国家的利益,不仅仅只有美国的利益;因为安理会自己制定的法律,安理会的成员们就得遵守,如果连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都不能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的话,那么是不是允许其它成员国也可以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制定的所有法律呢?这将使安理会卷入争议中,所以中国必须澄清这一切!”
江政权向伊拉克输送的民军两用产品和技术的范围非常广,包括:钢铁材料、无缝钢管、铸铁管、机械设备和零配件、车辆、列车机车、拖轮、电缆、油田地面设施、泵站设备、诸油罐、输变电设备、发电机组、电站、检测仪器和地震采集系统等。其中机械设备及运输设备占到全部出口产品的60%以上。一些以这些名义出口的产品和技术被发现可用于发展联合国所禁止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据2002年9月15日《太阳报》报导,美国在2001年7月截获一批由中国经约旦运往伊拉克的特制硬铝管,可用于制造提炼核武铀元素的重要零件。另外据中国《千龙新闻网》透露,伊拉克防空部队在拦截美军巡航导弹时所使用的一些小口径高射武器没有射击指挥仪,则采用中国的ASR1型1米对空测距仪和有线通话进行指挥。
第三种是采用更改贸易合同中最终受货人方式向伊拉克转卖高科技军品。据美国之音2002年11月26日报导,乌克兰卖给中国的四个雷达可能转卖给了伊拉克。乌克兰官方举证,四部雷达销售给了中国。但一项在销售合约里禁止转卖给第三方的 “最终消费者”标准条款 ,“在中国的要求下”被更改。美国驻乌克兰大使帕斯夸尔任为中国行为可疑。美英调查组说,有可信的证据显示乌克兰将雷达系统通过第三者转给了伊拉克,而这个第三者就是中国。由于伊拉克雷达系统的改进和加强将会威胁美国的飞行员和其他战斗部队,美英调查组将中国在雷达买卖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的报告交给联合国安理会制裁伊拉克委员会审议。碍于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五名常任理事国之一,有权否决安理会动议,美国先行冻结了对乌克兰5千4百万美元援助,以示对中国的警告。
其实,江泽民与萨达姆勾结的内情只能瞒了被剥夺了知情权的中国人,却唬不了布什。不是布什不知道,而是布什在运用“缓兵之计”按住江泽民,现在不让其跳得太高。等布什收拾了萨达姆,再来“请”江泽民。不过不是请到农场,而是请到伊利诺伊州法院。
摘自(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