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系统的中新网28日针对有海外媒体报导中国卫生部门延迟通报广州SARS疑似病例一事,引述中国卫生部有关官员表示,各级卫生部门严格按照诊断报告程式上报疫情,没有任何延误和隐瞒。
该官员指出,卫生部接获广东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专家前往广州。卫生部专家于12月25日晚到达广州,立即与广东省联合专家组就病例情况进行会诊,直至12月26日下午3时确认为疑似病例。
对于有媒体提出卫生部为何未在26日当晚公布疫情的质疑,该官员指出,根据内地SARS疫情报告程式,卫生部每日下午四时的疫情报告都是针对当日上午10时之前24小时的报告,而26日下午确诊的疫情则在27日公布。因此,内地对首例疑似病例的报告完全符合传染病法及SARS报告制度的要求。
中新网还特别针对台湾“中央社”的指责,引述广东省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许锐恒在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时郑重表示,这是不负责任的言辞,广东方面没有隐瞒病情,确诊之后第一时间通报香港。
他说,疾控中心一直参与该名患者的诊断工作,但是病例不是通过医生的观察就可以立刻诊断出来,比如因为发热就诊的患者很多,如何知道哪些是病人,那些与此无关,必须通过临床上一段时间的诊断过程,通过各种核对总和对症状的确认,当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以确诊,通常这个过程需要几天的时间。
但这些辩解始终回避了最简单事实:罗姓32岁男性患者于24日转入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病区,即是说已确认为疑似病例,须两小时内上报卫生部,最迟于25至26日的全国公布中反映出来。更何况患者12月16日晚开始出现头痛、发热,20日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诊断为“右下肺炎”,并收入急诊科观察室进行隔离治疗,当日已属确认疑似。
假如不是有医院工作人员26日向《南方都市报》“报料”,该报即日向广东省卫生厅查证,断不会出现省卫生厅知道事情不能拖了,有连夜口头通报香港的行动。
《南方都市报》26日的原始报道是这样:“昨天,本报接到广州某大医院工作人员报料,称该院收治的一名病人被‘确诊’为SARS。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证实,卫生厅已经接到该院报告,确有一位罗姓患者怀疑感染SARS,但并未确诊,昨晚卫生厅已报请卫生部专家组进行确认。”
“(报料人说)昨天我们医院就召集我们开了会,说医院有一个病人已经被确诊是非典,要求大家立即做好防护准备。”该位报料人还告诉记者该名患者姓罗,男性。“但医院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有不少员工不知道这个消息,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病房的病人都被要求戴上口罩。”
究竟省卫生厅是26晚才报请卫生部,还是后来官方统一口径的25日已有卫生部专家组到广州进行确认?也不解自明了。
一如以往的,《南方都市报》率先爆了广东省的大新闻后,翌日起被告用政府发的通稿。28日刊在头版的是署名“司尔齐”,谐音“市27”的官样文章。要说没有隐瞒,又何苦对媒体祭出“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