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對劉湧宣讀死刑執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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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瀋陽高級法院對劉湧案件作出二審判決,判決撤消了一審判決中對劉湧故意傷害罪的量刑部分,並在判決書中寫明「不能從根本上排除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存在刑訊逼供情況」,一審的死刑判決被改爲死緩。消息傳出,報導此案的記者和提供劉湧犯罪事實的知情人非常緊張,擔心受到可怕的報復。不公正的判決激怒轟動全國、輿論界。致使中央不能不關注這個案子。
● 圍繞死刑改判死緩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論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劉湧案,上午8點半,庭審開始。
央視報導,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控劉湧犯有31項犯罪事實,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經營、非法持有槍支、妨礙公務和行賄罪共七項罪名。根據刑事再審案件開庭程序的有關規定,本次開庭審理主要圍繞原二審判決中,對劉湧的判決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論。
● 犯罪事實鐵證如山
「劉湧案」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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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庭審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出示了大量的證據,證明這起人命案和其他四起致人嚴重傷殘的案件是劉湧出於自身的利益指使手下製造或劉湧親自參與策劃實施的。辯護人則對這些指控進行了相關辯護。劉湧也爲自己進行了辯護。 下午六點,審判長宣佈休庭。
瀋陽高級法院審理這個案件的法官驚慌失措、無言以對。
● 瀋陽高級法院貪贓枉法者需要處理
至此,瀋陽高級法院貪贓枉法,包庇黑社會頭子的罪惡行徑得到充份的暴光,他們所判決的許多冤假錯案都需要重新審理,那些收受賄賂的院長、主審官、法官們都應該淘汰、處理,讓能夠做到司法公正的官員坐在那個人命關天的位置上。
● 12月22日立即執行死刑
聽到判決劉湧站不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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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網12月22日報道,當天中午12時整,劉湧在錦州市殯儀館被執行死刑。除了劉湧的哥哥和妻子被允許進入殯儀館,劉的其他親屬都被擋在了離殯儀館大門100米以外的地方。
後劉湧屍體被送往火化車間,家屬在13點左右領到劉湧的骨灰。
● 當務之急是整頓瀋陽高級法院
如果在瀋陽高級法院改判劉湧死緩後,沒有人發出正義的呼聲,那麼劉湧必然是死緩改有期徒刑,再改減刑,再改保外就醫,受害的是老百姓,撐肥的是貪官的荷包。
法院是替老百姓作主的地方,瀋陽高級法院的貪官們不僅僅是貪圖點兒錢的問題,他們的行爲直接牽扯着人民生命財產的問題,牽扯到社會穩定的問題。因此一個劉湧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包庇劉湧的手握生殺大權的人。今天他們無奈槍斃了劉湧,明天他們會爲了自己那無底的貪慾而放掉張湧、錢湧、蔡湧......,因此當務之急是整頓瀋陽高級法院,整頓各地各級法院,該提拔的提拔,該雙規的雙規,該判刑的判刑,該槍斃的槍斃,這就是劉湧案一波三折帶給我們的真正啓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