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变四人!蓝极速网吧焚人案被判刑者咋多两人?(图)
 
青晴
 
2002年8月3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这两年中共最闻名于世的两大案是:「天安门自焚案」和「蓝极速网吧焚人案」。

罗干制造的「天安门自焚案」是为了让国民仇恨法轮功,而「蓝极速网吧焚人案」是怕政府制造的天安门自焚等案漏了馅儿。

新华社今天的头版头条是《中国严惩腐败:李真一审被判死刑》,报导说,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吴庆五等经济犯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不管香飘万里还是遗臭万年,起码还有个名字在上面。「蓝极速网吧焚人案」可真蹊跷,不用人的名字只用张某宋某来代替,为什么呢?就是让人无法去调查真伪。您听说过判了无期徒刑的人,中共还舍不得把大名公布出来吗?这是建国以来从来没有过的怪现象。怪到只有一个解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肇事者,真正的肇事者就是江泽民政府自己!

不知您还记得不,中共喉舌对6月15日的蓝极速网吧焚人案当时的报导:

(左图:防火墙外加网特都封锁不住了,只能用烧人的损招儿!)

新华网在2002.06.19 18:31:35《“蓝极速”网吧火灾系人为 两涉嫌纵火少年被抓》中这样报导的:『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 牛爱民)记者今天下午从北京公安机关了解到,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系人为纵火,两名涉嫌纵火嫌疑人18日15时许被警方抓获。」 「据侦查了解,案发前6月15日23时许,有两名男孩在火灾现场附近的加油站买了1.8升汽油油。根据线索,专案组部署警力立即查找这两名男孩,6月18日15时许,民警在海淀区展春园附近,将两名涉嫌纵火的男孩抓获。

据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张策介绍,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他们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

自那以后,这几个中共主要喉舌发表长篇报道详细谈了关于「张某」、「宋某」这两个不幸家庭的各自不幸。

没想到6月15日的案子今天终于有判决了,两个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竟然变成了四人!

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12年,张某(男,13岁)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多出来的宋某某、张某(女)是哪里钻出来的?查遍新华网也没有关于这俩人的报导!他们多大岁数?是不是因为了解情况而被一网打尽?收到牢里多踏实,灭了口也没人知道!

您看看,下面是中共第一喉舌新华网今天关于《"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被判无期》的令人笑掉大牙的全文:

  专题:北京市一网吧发生火灾

  新华网北京 8月30日电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27日对“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12年。(咱中国的判决书有这么写的吗?)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5日受理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此案提起的公诉,8月16日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3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聘请的辩护人均出庭进行了辩护。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张某(女)因对“蓝极速网吧”不满而起意报复,并使用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致25人死亡,多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后果极为严重。被告人刘某某在放火犯罪中起指挥、策划、决定作用。被告人宋某某在放火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告人张某(女)在放火犯罪中起一定作用。因3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因此,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依法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12年。参与实施放火的张某(男,13岁)因不满14周岁,未追究刑事责任,已于2002年6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完)

震惊世界的天安门自焚案当天报导时,有的记者说一男四女,有的记者说四男一女,后来五人竟变成了七人,过了几天又恢复到五人。这是2001年春节前夕的事情。按理来说,这等蠢事做一次就行了,不能没完没了。真没想到,今天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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