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目能不能混珠
 
作者:沈默
 
2002年8月2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香港法院十五日判決包括四名瑞士藉和十二名香港永久居民在內的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阻街、阻礙警察辦公以及襲警等七項罪名成立,每項控罪罰款港幣三百至一千元。一名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被告示威時完全不尊重一般民衆,公然違背香港法律。」又指法輪功學員的陳述不誠實,而警方的證詞忠誠可靠。判決後法官罕見的搶先否認是因這十六人的法輪功的學員身份始作出上述判決,其欲蓋彌彰之情溢於言表。

自香港迴歸五年以來,港人不但沒有爭取到民選特區首長的民主權力,就連香港立法院議席也被親共議員步步蠶食,立法會現在所幸剩的功能就是爲董建華和他所委任的董家將官們撓癢癢而已。香港的傳媒遭中共滲透、打壓、兼併、收買而紛紛自律爲黨的準喉舌,大陸的國安、公安和軍事情報局的特務們也早就同香港的司警系統交流合作,香港的司法獨立性正在逐步消失──是次香港法官的不當判決正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所謂阻街、襲警罪名在此案的成立,大大壓縮了香港人民示威抗議的權利以及鼓勵香港警方濫用警權。前些日子發生的香港十幾名地盤工人爲追討欠薪與判頭髮生衝突時,竟遭女警拔槍指嚇和呼叫幾十輛衝鋒車包圍彈壓,這種警方自己引起不必要的街道阻塞,以及濫用警力,浪費納稅人所繳公帑的做法,也與香港這個法治之區的形象不相吻合。

在四、五個訓練有素的武裝警員強制拖抬一人的情況下,指毫無反抗能力的法輪功學員襲警,不在場的人無可置喙。但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香港的基本人權日益得不到保障卻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我們且不提吳弘達不準入港,海外法輪功學員被原機強制遣回,以及香港的民主派議員不準回大陸之類的舊聞,就從我本人最近的親身遭遇中也可充分說明,香港這顆東方明珠的變化。

今年六月初,我女兒張冰應聘到美國某律師事務處設在香港的分公司打暑期工。適逢此時『中國大赦』發表了致中共十六大的公開信,爲了獲得英譯件,我立即將此信的複印件郵寄給我女兒,叮囑她譯完後用E-mail發回給我。結果不但此信如石沈大海,既未收到,也未退回,就連我與我女兒的家常通話都明顯遭到竊聽。在此之前,我寄給我女兒的另一封裝有大陸公證材料的信件卻順利收到,說明香港並無郵政黑洞,只不過特區郵政署已在大陸國安部的指導下,加強了郵檢和扣押私人信件的行動罷了。

在一黨專制的中國大陸歷來無通訊自由和個人隱私,每個郵政海關都設有郵檢小組,國安局特務用各種先進的儀器拆閱郵件且按原樣封妥,早已不是什麼祕密。我歷年寄回大陸的信件和賀年卡經常被莫名其妙的壁退,有時信封上還裝模作樣的貼上一張大陸某郵遞員的回帖曰:「查無此址」或「查無此人」,而事實上地址和姓名絲毫不差,只不過對方收件人是個民運朋友罷了。有時也有僥倖收到信的民運朋友繞過郵檢回信告訴我:國安局的特務如何及時的跟着我的來信一同出現,執意要同收信人「交」朋友,搞得朋友單位裏雞飛狗跳,人人自危。發展到最後竟連寄給七十丈母和八十歲老母親的僅每年一次的賀年卡及附在卡中的全家福照片也一併進了國安局的保險櫃,從此如過海泥牛消失得無影無蹤。

現在爲了防止香港成爲「顛覆中央政府的基地」,香港的電話竊聽率和郵件失蹤率將會直線上升,直追大陸。香港人民的言論自由、通訊自由、和平示威的權利等當然也無法得到保障,所謂「五十年不變」也只是個殘酷的謊言。這真是「桔生淮南則爲桔,生於淮北則爲枳。」香港這顆東方明珠僅迴歸五年便幾乎成了魚目,只是在世人面前它還能魚目混珠到幾時?

二00二年八月十八日於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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