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荒谬 (多图)
 
2002年8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香港西区裁判法院在周四(8月15日),判处16名法轮功学员阻碍街道、袭击警察以及阻差办公罪名成立。这些法轮功学员今年较早前在香港中联办(中国中央政府驻港办事处)门外和平请愿而被警方控告。

据BBC8月15日报导,法轮功以及人权组织对法庭判决表示关注。评论认为,这宗案件令人对香港当地的民权状况产生了疑虑。

谁在夸张当时的情节?

主审法官黄汝荣在作出有关判决时,竟称被告夸张当时的情节,做出的供词不可信,而警方所提供的证词和现场录像带显示的画面吻合。

难受挣扎被说成粗暴

法官同时还称,在法轮功学员自己拍摄的录像带影片上,也看到被拘捕的学员作出粗暴强烈的动作。警方是合理合法地使用最低武力执行任务。


港警"大量的同情及忍耐"


法官甚至声称警方用了"大量的同情心以及忍耐"来处理这次的事件。

香港司法独立受质疑

这次是第一次有法轮功学员在香港被判有罪,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指出,这有损于香港的国际形象。

罗沃启表示,这次事件涉及的人数只有十多人,没有达到香港警方需要提出申请的示威人数限制,而且事件现场的街道也非常宽,这样的示威被判有罪,无法令人信服。香港是个自由的社会,尊重不同政见和内地不一样。

法轮功的香港发言人简鸿章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对判决表示震惊,并对香港司法独立性表示强烈质疑,强调法庭是在中国中央政府的压力下作出这次判决的。简鸿章表示,将会和代表律师研究上诉以及提出反控诉的可能性,并考虑将事件提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法轮功学员被判罚

本次事件发生在今年的三月份,当时这批16人的法轮功学员在香港西环中国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外的街道,为声援内地受中央政府镇压的法轮功学员而进行和平请愿。

数小时后,香港警方出动警察把16名法轮功强行带走,并在后来控告这些法轮功学员多项包括阻碍街道、袭击警察、阻差办公等共七项罪名。

据报这些法轮功学员被判罚1,300港元(167美元)至3,800港元(487美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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