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公安法香港人示威 (圖)
 
2002年5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世界日報13日香港報導,剛被警方引用公安法拘控的三名示威常客梁國雄、馮家強及盧偉明,11日與大約一百四十名聲援者舉行非法集會遊行,抗議當局政治檢控及以公民抗命方式挑戰公安法。示威行動在五十名軍裝警員沿途監視及六部攝錄機全方位拍攝下完成。警方表示由於遊行集會未經申請,會考慮檢控示威者。

上圖: 示威者以『抗議政治迫害』標語,對抗警方警告橫額。

 來自四五行動、專上學生聯會、前線、職工盟、彩虹行動、新婦女協進會等多個團體的百多人,先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中區警署總督察梁世九上前與遊行發起人之一的劉山青接觸,指他們的集會未經申請,問他會否到就近的警署辦理手續。

 劉山青回應說,警方有意打擊市民遊行集會權利,所以遊行前不會向警方申請。他們會以和平請願方式,行使公民抗命權,抗議公安惡法。兩名警員隨後舉起橫額,警告請願人士正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會,警方會考慮檢控他們,請願人士於是用寫上「公安惡法可恥」、「警權無限大」的橫額遮蓋警方橫額,及向警員喝倒采。

 到遊行隊伍出發時,警員用「大聲公」再次警告,但請願人士沒有理會,大聲叫喊口號「毋須警方批准」、「公民抗命有理」,把警員聲音掩蓋。之後,隊伍在近五十名警員「護送」下,沿金鐘道馬路遊行至警察總部。示威者沿途高叫「梁愛詩下臺」、「董建華下臺」等口號。遊行隊伍到達警察總部後,圍起一幅寫上「恐怖」的白布,象徵抗議警方拘捕行動是「白色恐怖」。

 警方派出三隊攝影隊近距離拍攝遊行過程,惹來遊行人士不滿,紛紛用雨傘阻擋警員鏡頭,但警員沒有阻止,只不斷轉換位置繼續拍攝。警方針對是次示威活動特別在灣仔警察總部周圍又加裝了三部閉路電視,呈三角形從不同角度拍下集會過程,監視遊行人士舉動,又有警員不時抄下熟悉的遊行人士名字。

 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說,今次遊行沒有向警方申請,如果警方日後檢控任何人,他們約定其他人一起遊行到警察總部投案,因爲警方打壓一個人即是打壓所有人。對於是否擔心會再被警方檢控,梁國雄說:「如果我是胡仙便不用怕,可惜我不是胡仙。」他又質疑警方沒有檢控發起罷駛的貨櫃車司機,以及堵塞超級市場凍肉庫的肉商,未經申請而集會,可見警方檢控他們有政治考慮。

 警務處灣仔分區指揮官陳柏威說,由於今次遊行沒有事先知會警方,所以是一項非法活動,在場警方已警告示威者,並考慮根據公安條例第十三條檢控他們。

 梁國雄、馮家強與盧偉明等人在2月10日爲聲援被控襲警梁俊威,事先沒有申請而發起遊行抗議警方政治檢控,日前警方高調上門拘捕他們,控告他們組織非法集會,今次遊行便是聲援三人。

 法律界人士兼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警方增設閉路電視監察示威,對執法幫助不大,反而讓人感覺警方以強硬手段鎮懾示威者,散佈白色恐怖的氣氛。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則批評公安法賦予警方過大權力,需修改公安法才能根治問題。

 11日不少在場警員亦顯得十分忙碌,仔細記錄示威遊行的每一個細節,如示威橫額上的抗議字句、示威口號內容、知名示威者的名字及參與遊行人數等,又很緊張部分陌生的集會發言人的身分,四處詢問同僚是否知道有關人士名字,還不時透過對講機和新派發給警員的手提電話向上級報告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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