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中文诉状下周交北京 起诉江泽民政府案将入美高院
2002年4月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法轮功律师麦克梅恩 4 日说, 51 名中美法轮功学员 3 日联合向华盛顿联邦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控告中国大陆政府在美国境内以「有计画及暴力性的犯罪手法」,侵犯美国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民权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据世界日报4月6日报导,麦克梅恩表示,下周起将把诉状翻译成中文,送交北京政府。 承接该民事诉讼案的华盛顿民权律师麦克梅恩说,这是美国境内首宗以外国政府部门为被告,替本国人维护自由及隐私权益的民事诉讼案。 过去两年间,曾有受镇压迫害的大陆法轮功学员,委托美国人权律师控告大陆公安部门主管及国家主席江泽民,但以美国本地法轮功学员为原告的法律诉讼,这是第一宗。 麦克梅恩说,依照国家豁免法案,一旦该诉讼正式列案,中国大陆政府将有 60 日的回应时间。他说:「我想他们会质疑我们告他们的资格。」并承认大陆政府可能会向法院申请撤销此案。但他说,如果这样,此案将进入上诉法院;然后就有机会把案子带进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决定是否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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