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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法書記到底有沒有一點法制概念?
這話聽上去的意思是:只要犯罪不那麼突出,別把治安問題搞的羣衆反應太強烈,別把治安問題搞得讓人家覺得混亂了,那就不會遭到重點打擊。 這就是代表中共法制政策的中共政法書記的意思。中國人怎麼指望中國有一個健全的法制建設呢?如果打擊犯罪是有法可依的話,何必要等到「突出」、「羣衆反應強烈」、和「治安混亂」了才被重視呢?這是什麼邏輯?羅幹作爲政法書記,到底有沒有一點法制概念?還是隻有共產黨的政策概念呢? 羅乾的這種對法制問題的講話,簡直是笑話。中共想在法制上取得進步,有羅幹這種政法書記在,不可能有任何指望。 摘自(中國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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