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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展:從布什演講到江澤民對長春電視真相片播放者的處置
 
李威
 
2002年3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三月五日人大會議期間,長春電視網向百萬觀衆播放了40-50分鐘的法輪功真相電視片。參與此事的法輪功學員將作爲維護憲法的典範被載入史冊。

在上中學期間,政治老師就告訴我們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既然是國之根本,顯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那麼破壞憲法就是破壞國本,就是最大的罪惡,人民當然有權以各種方式維護憲法,制止犯罪。

中國的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是江澤民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衆採取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的恐怖政策。時至今日,已至少有370位拒絕放棄信仰的善良百姓被凌虐致死,公安內部透露,那些無法查證姓名的,和暗中弄死立即火化的遠遠超出了一千多人,他們都是被酷刑折磨致死的。此外,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和監獄裏遭受摧殘,還有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洗腦班被強迫違心表態放棄信仰。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被徹底剝奪。

中國的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可是江澤民集團利用其操縱的喉舌媒體對法輪功大肆誣陷,卻不允許法輪功民衆發出自己的聲音。在迫不得己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不得不以貼傳單、掛橫幅、發光盤等極度平和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同時使民衆免於謊言的矇蔽。可是這些極度平和的法輪功羣衆卻被江澤民操縱的不法警察和610恐怖分子綁架、毒打、甚至殘殺。法輪功學員的言論自由被徹底剝奪,其他公民知道事實真相的權利也被徹底剝奪,只有江澤民政府造謠誣陷的自由。而憲法中規定,給他人造謠誣陷所造成的影響及給當事人造成的精神、肉體和經濟損失必須賠賞。這就是爲什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兩次在美國被起訴成功,因爲他們違反憲法!

在一個政府被利用來耍流氓,來公開違反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情況下,長春大法弟子和正義之士利用長春電視網向廣大民衆講清真相,此舉是對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維護,也就是對憲法的維護。中華史冊已經記載下這次的壯舉。

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丁關根在首都新聞工作者會議上說:當前,新聞界的危機,不是經費,而是人民羣衆對新聞輿論的真實性,從懷疑、不信任到反感。

江澤民集團嚴密封鎖消息,除了新華社、人民日報、CCTV這幾家外,連一般的官方新聞社都沒有權力採訪,整個中國就象是一個密封的大毒氣室,尤其是兩年多來,向民衆灌輸的謊言使毒氣室的毒氣密度越來越大,被薰昏死過去很多人、很多人,……。

爲了救人一命,法輪功學員們用盡各種辦法去打開毒氣室的窗戶。3月5日,晚8時左右,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幾十萬用戶正在收看電視節目,突然電影、新聞、財經等八個頻道被切換成《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鐵窗終於被推開了,真理的聲音長達四、五十分鐘沒有間斷!當中毒的人們呼吸到新鮮空氣的那一瞬間,用「欣喜若狂」「絕處逢生」來描述是否都詞不達意呢?

據聞,吉林省其他地區有線電視網也播放了法輪功真相節目。如松原市節目大約持續了40多分鐘,先是「自焚真相」,然後是「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等,情形與長春相似。長春日報網3月8日提到:「3月5日晚,我市綠園、朝陽、寬城、南關四城區部分區域有線電視節目中兩次出現帶有「法輪功」內容的影像:第一次於當日19時19分出現,約兩分鐘。第二次於當日20時10分至20時35分左右陸續出現。」據海外媒體7日報道,四川、遼寧的有線電視臺也曾出現過類似情況。

江澤民集團兩年多來的恐怖迫害就如同蒙面盜匪在暗夜裏打家劫舍,而長春真相片一下子撕去了他們的蒙面,並將他們置於強光照射之下。靠謊言和暴力支撐的獨裁者的極度恐慌是可想而知的。

從3月6日到7日晚長春市大法弟子已有60多人被綁架,並被刑事拘留。2002年3月7日,吉林省公、檢、法系統召開緊急會議。據悉,此次會議除長春市公、檢、法部門外,還包括各市、縣、鄉等最底層機構。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特地從外地趕回參加會議。據透露,這次會議是在江澤民直接壓力下,針對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播放真相光碟一事而來,要利用此事加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這兩天警察先後到科技城、歐亞等地檢查,據商家講目的是查法輪功光碟、耗材等來源。大搜捕還在進行中。

據悉,江澤民已責令各地的610辦公室擬出死刑和重刑的名單。中共內部消息透露,江澤民日前在一次祕密會議上,下令各級政府部門設立新的「610辦公室」,從國安廳、公安廳直接到各地公安局一條龍作業,以便貫徹他的個人意志,達到徹底鎮壓法輪功的目的。不難看出,江澤民集團的法律和歷史上曾出現過的一個種族爲了滅絕其它種族而制定的法律沒什麼區別,和斯大林用來消滅政敵和異見者的法律是一路貨色。本身都是非法的。江澤民的所謂法律是懸在百姓頭上的屠刀,它對法輪功學員更是從來就沒有按照國家法律行過事的。

也許有人會說,未經許可就利用電視臺播放自己的言論難道不違法嗎?在言論自由的美國也不可以這麼做呀?首先,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利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衊本身就是違反中國憲法。爲了揭露江的違法又必須能讓廣大人民知道他的違法,那麼採取這種和平手段是非常明智之舉。再者,美國總統有沒有剝奪任何公民的信仰自由呢?美國總統有沒有利用所有的電視報紙誹謗誣陷哪一個精神信仰?美國總統有沒有操縱國會通過法律迫害任何公民?美國總統有沒有指示法院將任何無辜的公民送入監獄?

不要說有其中任何一條都會被彈劾下臺,就是私生活有問題都要接受司法部門的審訊。克林頓和陸文斯基的醜聞已經證明了在法律面前總統也不能無法無天。我還需要花筆墨來重述江澤民的違憲和性醜聞嗎?

布什2月22日在清華髮表演講中說:「我是總統,哪怕是我,我也無法告訴法院要如何來判案的,行政部門,立法部門任何一個成員都不可以。根據我們的法律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也沒有任何一個人爲法律所不恥的,自由的投票之後才能得到。」

媒體報導過,江澤民拼命飛媚眼給布什,要到德州的農場去作客,來顯示自己和布什的關係,可是布什至今沒有答覆,外電報導說因爲江澤民不是民選主席,而是人權流氓。

布什提到:「我們有着一部憲法,它現在已經有200年的歷史,它限制,並且平衡三個部門之間的權力,這三個部門就是司法、立法和行政機構。我是行政機構的一員。 」

而江澤民呢?是中國所有部門的主宰!是中共的核心!

布什說:「信仰爲我們指出一種道德的規範,這超越人們的法律,也號召我們承擔比物質利益更爲崇高的使命。宗教自由,不僅不可怕,而且應當受到歡迎,因爲信仰給我們一種道德的支柱,它教授我們如何用高標準來要求自己,如何愛護其它人,並且爲其它人提供服務,並且如何有責任的過我們的生活。」

而沒有信仰的江澤民把自己凌駕在國家法律之上,凌駕在所有司法部門之上,他張嘴就成「法律」了?這種法律本身就是危害國家、危害人民的利益,這種違反憲法的所謂「江氏法律」正在使中國的社會秩序大亂,使民族的道德敗壞一泄千里!

布什說:「一個自由的社會,信任其公民,會在其自身和國家的身上尋找一個偉大的境界。」


江:不管年齡大小,什麼國籍,煉法輪功就殺無赦!





布什:我保證遵守憲法,爲美國人民負責。
老江:我的話就是憲法,中國人都得對我負責!



警察正在執行憲法:公民有言論自由!



民:我要向人大反映我的冤案情。警:人大隻開會不管事,上完警察局你就老實了。記者,照相違法,敢照把你也關起來!



香港居民呂柏鳳回大陸探親帶法輪功的書觸犯了「憲法」被關押!



代表:人大年年開會,談出什麼玩意兒來了?純粹瞎扯淡!



左:這說的和做的怎麼不一樣啊!右:少說話,可千萬別違法!





江:我的話就是香港法,挺董!
朱:沒有江主席,這特首證書到不了你手裏!
董:請轉告江主席,讓我往東,連東南方我都不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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