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士是出生於四川省的中國公民。但他1980年來這裏就學時,已經是香港居民。對他的指控是泄露國家機密,這使他被判10年。另外還有經濟犯罪,這又使他被多判了3年。這些判決是非常過份的。有證據表明對徐泄露國家機密的指控完全只是因爲徐發表在有聲譽的學術刊物上的研究論文。學院直至2001年4月才知道徐早在2000年 6月便被拘押。學院院長馬略克.戈定爵士曾爲此事與中國駐英大使馬正剛先生有過多次交涉。但所得到的所有資訊都只是關於徐博士的所謂經濟犯罪而沒有任何其他的嚴重罪行。因此,學院沒有預料到徐博士一案的嚴重性。
鑑於徐博士已被關押整整20個月而不允許任何人探訪和與外界的任何通訊,學院對他現狀的關切與日俱增。我們所提出的至少他在牛津的一名教授可以去探望他的請求曾被拒絕。學院要求徐博士可以在他被關押和審判期間得到法律諮詢的請求也被拒絕。
作爲國際政治和民事權利公約的簽署者,中國政府應當實踐諾言尊重自由表述。學院和徐博士的所有在牛津的朋友和同事都在此呼籲儘早釋放徐博士。
英國牛津大學聖安東尼學院
200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