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先生作为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是否亲身经历《香港基本法》及其二十三条的确立?
于:没有。1990年3月全国人大讨论《香港基本法》时,因为我同情学生民主运动,当时被关在监狱里,根本没可能参与《基本法》的任何事宜,有关情况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的情况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确立一国两制,人大讨论《基本法》,也可称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小宪法”,香港其它法律将以此为根据。因为八九年六.四前后,香港对大陆学生民主运动的支持很突出,当时香港有百万人上街大游行,学生绝食期间捐献了大量钱物支持学生的和平请愿,这使中共领导人很恼火。《基本法》及其二十三条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笼并草率通过的。它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应自行立法来防止发生颠覆中央政府,分裂国家的活动。这为中共专制从大陆延伸到香港打下了一个伏笔。
记者:香港及国际社会的舆论普遍认为香港自九七年回归之后,其民主和人权方面一直在倒退,您对此有何评论?
于:香港自九七年回归后,在以董建华为特首的五年任期中,中共对香港的专制渗透有增无减,虽然遭到广大香港人民的抵制和反对,但是香港还是与大陆越来越一样了。在回归前,香港是英殖民地,是一个有自由没有民主的地区:香港立法会是民主选举的,港人选举权是受到很大限制,但不管怎样香港的自由经济是有法制保障的,基本人权更是受法制保护,还是属于三权分立的。
我们知道,英国是议会第一,中国大陆是行政第一,香港回归后也变成了行政第一,议会选举是受行政干预和控制的选举,立法会不起作用,甚至其司法的终审权都被废除了。举个例子,当时香港最高法院依基本法判决非婚生子女有在港居留权,结果香港政府面对大批大陆的香港非婚生子女迁港的压力,要求全国人大对基本法另作解释,否决了香港最高法院的判决。这样以来所谓的三权分立根本就不存在了。张子强案件的判决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张是香港黑社会的一个帮派头子,因其绑架香港首富李嘉诚之子勒索巨资成功而举世关注,后在广州被捕,依其犯罪大案及主要活动区域理应由香港判决,只因香港没有死刑,后来还是由广州判决了事。这件事当时在大陆和香港的法律界引起很大争议,人们不难从中看到行政干预是怎样破坏正常的法律程序。
记者:这和港府的亲共人士及其亲共策略分不开吧?
于:香港政府原先实行是英国管治时留下来的比较健全的文官制度,董建华把它改为高官责任制,加大了香港行政及特首的权力,他接手香港后颇得民意的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被迫辞职,香港的倒退由此可见一斑。港府中有些人是中共安插的,这些人为了自己当官发财不惜做出对专制卑躬屈膝出卖香港自由和民主的事情来。
很有意思的是,他们(指中央政府中推行专制者及港府中投靠专制权力的少数人)不敢在董的第一个五年任期内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还想拿香港的“一国两制”做秀给台湾看,随著人们对其反民主的专制本质的认识得越来越清楚,对他们越来越不抱幻想了,这种做秀对他们来讲也越来越没有意义了,这时候他们就露出他们本来的凶相来了,所以这时候他们抛出二十三条也不是偶然的。
记者:能否简单谈一下二十三条立法对香港的影响?
于:如果二十三条成立,那就等于说香港的“一国两制”不存在了,香港的民主自由不存在了。现在香港还有一些民主刊物和报纸,比如,《争鸣》、《动向》、《前哨》等,定了二十三条,这些就很难存在了,香港民主党,“支联会”等民主团体每年都有一些呼吁民主自由的活动,比如纪念六四等,这些将面临被取缔的危险。还有法轮功,虽然他不受港府的欢迎,不久前还发生了香港拒绝画家章翠英(法轮功学员)入港事件,但在香港练功毕竟还是合法,也没有定为什么邪教,二十三条一旦立法,对这些个民主团体和宗教团体的镇压和取缔就是“合情合理”“名正言顺”了。二十三条中法律条文中措辞含糊,这些都会为日后利用二十三条打压异见提供合法性。它其中还有一条,“禁止与外国政治性组织联系”,这等于变相的讲在大陆不允许的在香港也不能被允许,从这个意义上讲,二十三条是在为中共的专制在香港取得合法性铺平道路。
记者:有人认为支持二十三条就是支持香港回归,就是支持国家统一,就是爱国,反之亦然,您是怎样看这个问题?二十三条立法对中国自身的影响又会怎样呢?
于:这其中有两类人,一种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港府中那些投靠专制权力的少数人,他们表面上打著爱国主义的旗帜,惑民惑众,背地里是为自己能继续当官发财不惜出卖香港人民的民主与自由,这类人是最坏的,他们把香港的前程赌在中共权力专制上了;还有一类人,他们对中共的专制本质还没有认清,对它们还存在幻想,他们对中共的宣传中毒较深。举个例子,其实政府和国家是两个概念,爱政府不等于是爱国,象我们提到的前一种人他们爱中共专制政府,能说他们爱国爱香港吗?他们连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都可以出卖的,反政府也不等于是不爱国,当年孙中山反对腐败的清朝政府是不爱国吗?
二十三条已经不是单一的内政问题,《香港基本法》是在《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基础上的继续,一个有道义的政府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我们不难看到,二十三条从条文内容上讲,它同时也违背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香港是签约地区),中共这样无所顾忌迫不及待地把二十三条强加给香港,它会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国际影响呢?这都是有目共赌的事,是任何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所不愿看到的。其实他们这样做也同时违背自己的宪法,在宪法中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有结社的自由,有新闻自由,可是这些在中国都没有兑现,现在它们还进一步把专制扩大到香港,这不是历史的倒退吗?
记者:请问您认为我们可以为此做些什么呢?
于:这实际上是一次很严肃的战斗,关系重大,不能沉默!要起来抗争,保卫民主和自由,《基本法》要重新修订,彻底废除二十三条。同时,我们要警惕这个和中共专制沆瀣一气的香港政府玩花样,我们应该向联合国人权提出申诉,让国际社会认清他们反民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