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訪問芝加哥「大獲豐收」──芝加哥通過決議案譴責江澤民 (圖)
 
2002年11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002年11月6日上午,芝加哥市長及議會全體通過法輪功決議案,譴責中國(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

據明慧網今天報導,江澤民十月下旬來芝加哥私訪可謂「收穫頗豐」,不僅有逾千法輪功學員的「夾道歡迎」和全天候「相陪」,還相繼收到法輪功學員送去的國際刑事法庭和美國伊州聯邦法庭訴狀。更爲精彩的,作爲東道主的芝加哥市,在其剛離開不久,就由市議會全票通過一項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強烈譴責由江澤民一手操辦的對法輪功羣衆的殘酷迫害和犯罪,並且要求美國政府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氏集團)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以及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官員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爲,訴諸於法律乃至驅逐其出境。

在江澤民抵達芝加哥前夕,芝加哥第四行政區區長Toni Preckwinkle於十月份的市政議會上首先提出這項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並且獲得第二十六行政區區長兼人際關係委員會主席Billy Ocasio、第五行政區區長Leslie Hairston 、第十行政區區長John Pope、第十一行政區區長James A. Balcer、第二十五行政區(中國城所在區)區長Daniel S. Solis及第三十二行政區區長Theodore Matlak聯名提議。緊接着,十月三十一日市議會人際關係委員會 (Human Relation Committee) 舉行聽證會,討論該決議案,全體通過並擬提交市政府議會。

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時,芝加哥市長及全體市議員彙集在芝城市政府議會大廳開會,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在大會上宣讀後獲得無異議全體通過。屆此,這項與江澤民訪美同期進行的決議案,爲江澤民的芝加哥之行劃上了一個後效深遠的句號。

**************************************************************

芝加哥市議會支持法輪功決議案

鑑於,法輪功是一項和平非暴力的個人信仰和修煉,在中國和其他地方有上億名學員;並且
鑑於,中國[江氏]政府禁止法輪功修煉者們信奉他們的信仰;並且

鑑於,這種禁止違反了中國本國憲法同時也違背了《國際民權與政權條約》,及《國際人權公約》;並且

鑑於,全中國有成千上萬名普通公民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並向政府上訪要求保護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而被投入監獄;並且

鑑於,有許多可靠的報告列舉了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到的酷刑和其他殘酷的、有辱人格的非人待遇;並且

鑑於,一些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被以政治犯的名義定罪,如所謂的泄漏中國模糊不清的「國家機密」罪。根據新的立法,法輪功學員將被按以下罪名定罪,如謀殺、詐騙、危害國家安全等;並且

鑑於,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判以勞教,顯然是根據行政手續,允許不經審判而判刑;並且

鑑於,大批女性法輪功學員遭受系統的性侵犯和虐待,包括強姦和輪姦;

鑑於,中國當局[江氏集團]據報沒收、焚燒、銷燬了幾百萬的法輪功書籍和磁帶;並且

鑑於,在中國成千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因拒絕放棄他們的信仰而失去了工作,學生被開除學籍;並且

鑑於,中國[江氏]政府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已直接侵犯了人類最基本的信仰、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權利;

鑑此,[芝加哥]市長和市議會成員在2002年10月2日的集會中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應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並且

進一步決定,美國應該通過所有適當的公開和私下的場合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氏集團)政府:
(A) 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停止對他們及其他良心犯進行酷刑折磨及其它殘酷非人、侮辱人格的對待;並且
(B) 遵守國際民權和政治權利公約和國際人權宣言,允許法輪功學員追求他們的個人信仰;並且

進一步決定,美國政府應該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氏集團)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及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官員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爲;對那些被發現在美國國土上進行非法活動的中國官員應訴諸於法律或將其驅逐出境。

進一步決定,本決議的文本將送達伊利諾伊州的法輪功學員。

2002年11月6日芝加哥市議會全體通過





 
分享:
 
人氣:13,247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