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心上市的中國股
 
作者:凌鋒
 
2002年11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收回香港,一般認爲會加強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因爲中共會通過香港集資,包括公司上市和發行債券等等。但是董建華似乎對這些並不重視,不是揚長避短,提高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而是異想天開籌劃十幾個「中心」,連汽車修理中心他都想到,可謂「急中生智」矣。

然而中國的確利用香港這個金融中心的地位集資,不但有中資的紅籌股,還有H股,開始是國企股,後來還有民企股。問題是如果組織監管得好,有助加強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但是如果有缺失,那就損害到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無奈,董建華不重視這個問題,現在後者逐漸浮現。

中國的國有企業,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香港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因此要監管也不容易,遠距離監管已經不容易,再打起「國家」的招牌,更令人生畏。早期國企在香港上市,所得資金,有的不是拿來擴大再生產,而是放高利貸,令香港人驚愕;有的在香港投資地產,尤其在澳門投資地產,到現在還沒有消化完;這些都使投資者受損。本地上市公司如果股價無端端大漲,監管機構還可以要求解釋;但是涉及國企股,就噤若寒蟬,以免對祖國有所不敬。而民企股的上市,情況就更復雜了,因爲它的招牌沒有「國家」硬,中國的私營企業一直在風雨飄搖中,有國家官員支持時可以上富豪榜,失去他們的支持,就上犯人榜。香港的監管機構能監管得了嗎?

但是放任不管,只能使問題越來越嚴重。近來因爲十六大權力鬥爭引發的一些事態,例如朱鎔基爲打擊偷稅漏稅引發香港上市的民企股大跌,特別是涉及楊斌和仰融事件。而中共反貪導致中國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失蹤,也引發國企電力股暴跌。如此種種,難道要香港的監管機構也去監管中共的十六大,避免有關股票的波動?美國可以要求副總統切尼做出解釋甚至控告,中國當然不可能。但是監管機構可以忠告投資者,投資中國的國企和民企股充滿風險,投資者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此外,這些股市在上市時,市盈利一定要訂得低,因爲除了政治風險,還有假帳的風險。

如果監管機構不能進行有效監管,投資者有必要索賠。例如仰融的華晨集團,既然出現從民企變爲國企的產權大轉變,小股東完全被矇在鼓裏,因爲是「國家機密」。如果監管機構去捅穿這個機密,是否也觸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而要吃上官司?這叫他們如何去監管?因此監管機構必須使出鐵腕立下規矩,如果大股東不能做出滿意的解釋,應該做出適當的懲罰,不能因爲打出「國家」的生招牌就爲所欲爲,敗壞香港金融中心的名譽。

從香港到北京出任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的梁定邦和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的史美倫,一段日子下來,現在對中國的「國情」應該有所認識了。他們也被列爲「海歸派」,推動中國的證券改革如履薄冰;但是如何防止香港金融中心地位被腐蝕,他們應該以「自己人」身份,對香港做出必要的勸告。

(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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